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建筑板材切割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切割机的压紧固定机构。
背景技术:
切割机在板材的加工中已经成了一种必不可少的设备,然而传统的切割机在对大型的板材进行切割的时候,需要人工对板材进行压实,方便切割,这样的人工压紧方式浪费了大量的人力资源。
如专利号201520680289.6公开的一种切割机压紧机构,包括:底座、气缸、支撑板、轴承座、转轴、滑板、链条、链轮、连杆、压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座的上表面上水平固设一个气缸,所述的底座的左右侧面上分别水平焊接一个支撑板,且左右两个支撑板的高度相同,且左右两个支撑板的上表面的高度高于气缸的高度,所述的底座的上表面上左右两部分别固设一个轴承座,所述的转轴的左右两端通过轴承分别安装在左右轴承座上,所述的气缸的活塞杆的端部固设一个滑板,所述的滑板与底座滑动连接,所述的滑板上表面上固设一条链条,所述的链条与转轴相互垂直,且链条在转轴的下方,所述的转轴的中间位置固设一个链轮,所述的链轮与链条啮合,所述的转轴的左端焊接一个连杆,所述的连杆为弧形,所述的连杆的另一端焊接一个压杆。
如上述的切割机压紧机构结构复杂,安装繁琐,需要对气缸等驱动装置进行精确的调节,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的一种切割机的压紧固定机构,该机构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快捷,能够替代人力对板材的压紧,节省人力资源。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切割机的压紧固定机构,该压紧固定机构安装在切割机上,且位于锯片的两侧,其创新点在于:包括固定单元、支撑单元、加压单元和橡胶履带;
所述固定单元位于锯片的上方,垂直于锯片且固定单元的两端分别位于锯片的两侧;所述支撑单元为一对支撑杆,支撑杆关于锯片对称设置,支撑杆的顶端在竖直方向上分别于固定单元的两端垂直相连,每一个支撑杆的底端均连接有一个加压单元,加压单元的下方与橡胶履带连接,橡胶履带与锯片平行,橡胶履带沿着与锯片相平行的方向移动;
橡胶履带包括橡胶带和履带轮,橡胶带紧绕在履带轮上,并绕着履带轮旋转。
进一步的,所述加压单元驱动橡胶履带在垂直方向上的移动,实现橡胶履带对被切割材料的压紧与松开。
进一步的,所述该压紧固定机构在整体与锯片的相对位置固定,橡胶履带在压紧之后与被切割的材料发生相对的滚动。
进一步的,所述橡胶履带上设置的若干履带轮,每一个履带轮与加压单元之间均采用连接杆相连。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此机构并无动力驱动,在加压后利用橡胶履带的高摩擦力来贴紧材料,贴紧后由履带轮移动履带,随着材料前后移动;
此机构的固定单元位于锯片上方固定;并不做任何移动,不妨碍锯片的切割;
此机构可以完全的代替人手将被切割材料压实,避免因为人的不稳定状态所导致的伤害;
经此机构压实材料后;可以加强整体切割的稳定性;不会因切割机的震动导致不良切割结果;
此机构由铝合金与橡胶组成,可以使用于水、油、脏污的切割环境中。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切割机的压紧固定机构的主视图。
图2为切割机的压紧固定机构的侧视图。
如图1至图2所示:1、固定单元;2、支撑单元;21、支撑杆;3、加压单元;4、橡胶履带;41、橡胶带;42、履带轮;43、连接杆;5、锯片。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的实施例可以使本专业的技术人员更全面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因此将本实用新型限制在所述的实施例范围之中。
如图1至图2所示的一种切割机的压紧固定机构,该压紧固定机构安装在切割机上,且位于锯片5的两侧,包括固定单元1、支撑单元2、加压单元3和橡胶履带4。
固定单元1位于锯片5的上方,垂直于锯片5且固定单元1的两端分别位于锯片5的两侧;所述支撑单元2为一对支撑杆21,支撑杆21关于锯片5对称设置,支撑杆21的顶端在竖直方向上分别于固定单元1的两端垂直相连,每一个支撑杆21的底端均连接有一个加压单元3,加压单元3的下方与橡胶履带4连接,橡胶履带4与锯片5平行,橡胶履带4沿着与锯片5相平行的方向移动。
橡胶履带4包括橡胶带41和履带轮42,橡胶带41紧绕在履带轮42上,并绕着履带轮42旋转。
加压单元3驱动橡胶履带4在垂直方向上的移动,实现橡胶履带4对被切割材料的压紧与松开。
该压紧固定机构在整体与锯片5的相对位置固定,橡胶履带4在压紧之后与被切割的材料发生相对的滚动。
橡胶履带4上设置的若干履带轮42,每一个履带轮42与加压单元3之间均采用连接杆43相连。
该切割机的压紧固定机构工作原理是:在锯片5进行切割时;使用锯片5的两侧面的加压单元3向下加压;使得橡胶带41压紧被切割材料,之后自动或手动移动锯台时;加压后的橡胶带41带动履带轮42随着被切割材料移动;直到切割完成后,放松加压单元3,取出已切割材料,完成切割工作。
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