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安全性高的复合木制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217265发布日期:2018-12-08 08:36阅读:152来源:国知局
一种安全性高的复合木制品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自动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安全性高的复合木制品装置。

背景技术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木制品随处可见,而复合木是很多木制品的原材料,要制作复合木制品,对木材进行切割是非常重要的一步,现有的很多木材切割装置都是将切割部分裸露在外,同时运送木材都是采用人力,既危险效率又低,因此设计一种安全性高的复合木制品装置实有必要,本装置可自动对木材进行传送和切割,同时在不使用时可收缩在装置内,防止造成意外事故,更加方便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安全性高的复合木制品装置,其能够解决上述现在技术中的问题。

本发明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本发明的一种安全性高的复合木制品装置,包括第一装置主体、设置于所述第一装置主体内的传动装置、设置于所述第一装置主体内的传送装置、设置于所述第一装置主体内的切割装置以及设置于所述第一装置主体上的照明装置,所述传动装置包括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一装置主体内的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右侧内壁内设置有第一传动腔,所述第一电机右端动力配合连接有延伸到所述第一传动腔内的第一转轴,所述第一转轴右端相啮合的设置有第一锥齿轮,所述第一锥齿轮上侧可转动的设置有可啮合于所述第一锥齿轮前端的第二锥齿轮,所述第二锥齿轮通过转轴连接于所述传送装置,所述第一电机左侧内壁内设置有第二传动腔,所述第一电机左端动力配合连接有延伸到所述第二传动腔内的第二转轴,所述第二转轴左端固定连接有第三锥齿轮,所述第三锥齿轮后端相啮合的设置有第四锥齿轮,所述第四锥齿轮上端相啮合的设置有第五锥齿轮,所述第五锥齿轮前端通过转轴连接于所述切割装置,所述第二传动腔左侧内壁内设置有第三传动腔,所述第三锥齿轮左端固定连接有延伸通入所述第三传动腔内的第三转轴,所述第三转轴左端固定连接有第六锥齿轮,所述第六锥齿轮上侧可转动的设置有可啮合于所述第六锥齿轮前端的第七锥齿轮,所述第三传动腔上侧内壁内设置有第四传动腔,所述第四传动腔内可转动的设置有第八锥齿轮,所述第八锥齿轮前端通过转轴固定连接于所述传送装置,所述第八锥齿轮右端相啮合的设置有第九锥齿轮,所述第四传动腔右侧内壁内设置有第五传动腔,所述第九锥齿轮右端固定连接有延伸通入所述第五传动腔内的第四转轴,所述第四转轴右端固定连接有第十锥齿轮,所述第十锥齿轮后端相啮合的设置有第十一锥齿轮,所述第十一锥齿轮前端通过转轴连接于所述切割装置,所述第十一锥齿轮后端通过转轴固定连接有第一链轮,所述第一链轮后端动力配合连接有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五传动腔后侧内壁内的第二电机,所述第一链轮右侧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二链轮,所述第二链轮前端通过转轴连接于所述传送装置,所述第一链轮与所述第二链轮之间相啮合的设置有链条。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切割装置包括设置于所述第一装置主体内的第一旋转腔,所述第一旋转腔内可转动的设置有转盘,所述转盘前侧端面内设置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旋转腔下侧内壁内设置有摆动腔,所述第一旋转腔内可升降的设置有下端延伸通入所述摆动腔内的第一升降块,所述第一升降块后侧端面上端固定连接有滑动配合连接于所述第一凹槽的第一连杆,所述摆动腔右侧内壁内相连通的设置有第二旋转腔,所述第二旋转腔右侧内壁内相连通的设置有容纳腔,所述第二旋转腔内转动配合连接有右端延伸到所述容纳腔内的第一连块,所述第一连块左端固定连接有第二连杆,所述第二连杆内前后贯穿设置有第一滑动腔,所述第一升降块前侧端面下端固定连接有滑动配合连接于所述第一滑动腔内壁的第一滑杆,所述第一连块内设置有第六传动腔,所述第六传动腔内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一皮带轮,所述第一皮带轮后端通过转轴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五锥齿轮前侧端面上,所述第一皮带轮右侧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二皮带轮,所述第一皮带轮与所述第二皮带轮之间设置有皮带,所述第二皮带轮后端通过延伸到所述第一连块后侧的转轴固定连接有锯片。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传送装置包括左右贯穿设置于所述第一装置主体内的传送腔,所述传送腔连通于所述容纳腔,所述传送腔上侧左端的内壁内相连通的设置有第一升降腔,所述第一升降腔内可滑动的设置有第一滑块,所述第一滑块内设置有开口向下的第一传送轮腔,所述第一传送轮腔内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一传送轮,所述第一传送轮后端通过转轴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七锥齿轮的前侧端面上,所述第一升降腔上侧内壁内相连通的设置有第一凸轮腔,所述第一凸轮腔内可转动的设置有下端与所述第一滑块上端相抵的第一凸轮,所述第一凸轮后端通过转轴固定连接于所述第八锥齿轮的前侧端面上,所述容纳腔右侧内壁内设置有下侧连通于所述传送腔的第二升降腔,所述第二升降腔内可滑动的设置有第二滑块,所述第二滑块内设置有开口向下的第二传送轮腔,所述第二传送轮腔内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二传送轮,所述第二传送轮后端通过转轴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二锥齿轮的前侧端面上,所述第二升降腔上侧内壁内相连通的设置有第二凸轮腔,所述第二凸轮腔内可转动的设置有下端与所述第二滑块上端相抵的第二凸轮,所述第二凸轮后端通过转轴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二链轮的前侧端面上。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传送腔下侧内壁内且于所述容纳腔下方相连通的设置有开口,所述开口下侧内壁内相连通的设置有前后贯穿的第一空腔,所述锯片在进行切割时可伸入所述开口内,从而对复合木材进行充分切割,同时切割所产生的木屑可落入所述第一空腔内。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传送腔下侧内壁内且正对于所述第一升降腔下方相连通的设置有第一滚轮腔,所述第一滚轮腔内平均分布且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一滚轮,所述传送腔下侧内壁内且正对于所述第二升降腔下方相连通的设置有第二滚轮腔,所述第二滚轮腔内平均分布且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二滚轮,通过所述第一滚轮和所述第二滚轮可使木材在传送过程中更轻松。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升降腔左右两侧内壁内对称且相连通的设置有第一导滑槽,所述第一滑块左右两端对称且固定连接有延伸通入所述第一导滑槽内的第一导滑块,所述第一导滑块下端与所述第一导滑槽下侧内壁之间固定连接有第一弹簧,所述第二升降腔左右两侧内壁内对称且相连通的设置有第二导滑槽,所述第二滑块左右两端对称且固定连接有延伸通入所述第二导滑槽内的第二导滑块,所述第二导滑块下端与所述第二导滑槽下侧内壁之间固定连接有第二弹簧。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照明装置包括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一装置主体上侧端面上的第一固定杆,所述第一固定上端固定连接有第二固定杆,所述第二固定杆下侧端面上固定设置有照明灯。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结构简单,操作方便,通过本装置进行切割时,第一电机启动,进而通过第一转轴带动第一锥齿轮转动,此时第一电机通过第二转轴带动第三锥齿轮转动,进而通过第三锥齿轮与第四锥齿轮的齿轮啮合带动第四锥齿轮转动,进而通过第四锥齿轮和第五锥齿轮的齿轮啮合带动第五锥齿轮转动,进而通过转轴带动第一皮带轮转动,进而通过皮带带动第二皮带轮转动,进而通过转轴带动锯片转动,此时第三锥齿轮通过第三转轴带动第六锥齿轮转动,在此过程中,第一链轮后侧的第二电机启动,进而带动第一链轮转动,进而通过转轴带动第十一锥齿轮转动,进而通过第十一锥齿轮与第十锥齿轮的齿轮啮合带动第十锥齿轮转动,进而通过第四转轴带动第九锥齿轮转动,进而通过齿轮啮合带动第八锥齿轮转动,进而通过转轴带动第一凸轮转动,当第一凸轮转动一定角度后,第一凸轮的凸轮部分与第一滑块相抵,进而推动第一滑块下降,进而带动第七锥齿轮下降,此时第七锥齿轮与第三传动腔相啮合,此时通过第六锥齿轮与第七锥齿轮的齿轮啮合带动第七锥齿轮转动,进而通过转轴带动第一传送轮转动,此时将复合木板放置于所述第一滚轮上,此时第一传送轮通过摩擦带动模板向右移动,在此过程中,第十一锥齿轮通过转轴带动转盘转动,此时第一升降块后侧端面上的第一连杆沿着第一凹槽上升,进而带动第一升降块上升,进而通过第二连杆带动第一连块的左端上升,此时第一连块的右端下降,此时锯片对复合木材进行切割,在此过程中,所述第一链轮通过链条带动第二链轮转动,进而通过转轴带动第二凸轮转动,此时第二凸轮的低轮部分与第二滑块相抵,当切割后的木板传送到第二滚轮上时,此时第二凸轮的凸轮部分与第二滑块相抵,进而推动第二滑块下降,此时第二锥齿轮与第一锥齿轮相啮合,进而通过转轴带动第二传送轮转动,进而通过摩擦带动木材继续向右移动,当木材完全切割并传动出传送腔后,此时第一凸轮、转盘、第二凸轮刚好转动一圈,恢复初始状态。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发明由下述的具体实施例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发明的一种安全性高的复合木制品装置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中“传动装置”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3为图1中“a”的放大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中“转盘”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4所示,本发明的一种安全性高的复合木制品装置,包括第一装置主体11、设置于所述第一装置主体11内的传动装置、设置于所述第一装置主体11内的传送装置、设置于所述第一装置主体11内的切割装置以及设置于所述第一装置主体11上的照明装置,所述传动装置包括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一装置主体11内的第一电机12,所述第一电机12右侧内壁内设置有第一传动腔13,所述第一电机12右端动力配合连接有延伸到所述第一传动腔13内的第一转轴14,所述第一转轴14右端相啮合的设置有第一锥齿轮15,所述第一锥齿轮15上侧可转动的设置有可啮合于所述第一锥齿轮15前端的第二锥齿轮16,所述第二锥齿轮16通过转轴连接于所述传送装置,所述第一电机12左侧内壁内设置有第二传动腔17,所述第一电机12左端动力配合连接有延伸到所述第二传动腔17内的第二转轴18,所述第二转轴18左端固定连接有第三锥齿轮19,所述第三锥齿轮19后端相啮合的设置有第四锥齿轮20,所述第四锥齿轮20上端相啮合的设置有第五锥齿轮21,所述第五锥齿轮21前端通过转轴连接于所述切割装置,所述第二传动腔17左侧内壁内设置有第三传动腔22,所述第三锥齿轮19左端固定连接有延伸通入所述第三传动腔22内的第三转轴23,所述第三转轴23左端固定连接有第六锥齿轮24,所述第六锥齿轮24上侧可转动的设置有可啮合于所述第六锥齿轮24前端的第七锥齿轮25,所述第三传动腔22上侧内壁内设置有第四传动腔26,所述第四传动腔26内可转动的设置有第八锥齿轮27,所述第八锥齿轮27前端通过转轴固定连接于所述传送装置,所述第八锥齿轮27右端相啮合的设置有第九锥齿轮28,所述第四传动腔26右侧内壁内设置有第五传动腔29,所述第九锥齿轮28右端固定连接有延伸通入所述第五传动腔29内的第四转轴30,所述第四转轴30右端固定连接有第十锥齿轮31,所述第十锥齿轮31后端相啮合的设置有第十一锥齿轮32,所述第十一锥齿轮32前端通过转轴连接于所述切割装置,所述第十一锥齿轮32后端通过转轴固定连接有第一链轮33,所述第一链轮33后端动力配合连接有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五传动腔29后侧内壁内的第二电机,所述第一链轮33右侧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二链轮34,所述第二链轮34前端通过转轴连接于所述传送装置,所述第一链轮33与所述第二链轮34之间相啮合的设置有链条35。

有益地,所述切割装置包括设置于所述第一装置主体11内的第一旋转腔40,所述第一旋转腔40内可转动的设置有转盘41,所述转盘41前侧端面内设置有第一凹槽56,所述第一旋转腔40下侧内壁内设置有摆动腔42,所述第一旋转腔40内可升降的设置有下端延伸通入所述摆动腔42内的第一升降块43,所述第一升降块43后侧端面上端固定连接有滑动配合连接于所述第一凹槽56的第一连杆,所述摆动腔42右侧内壁内相连通的设置有第二旋转腔47,所述第二旋转腔47右侧内壁内相连通的设置有容纳腔48,所述第二旋转腔47内转动配合连接有右端延伸到所述容纳腔48内的第一连块49,所述第一连块49左端固定连接有第二连杆44,所述第二连杆44内前后贯穿设置有第一滑动腔45,所述第一升降块43前侧端面下端固定连接有滑动配合连接于所述第一滑动腔45内壁的第一滑杆46,所述第一连块49内设置有第六传动腔50,所述第六传动腔50内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一皮带轮51,所述第一皮带轮51后端通过转轴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五锥齿轮21前侧端面上,所述第一皮带轮51右侧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二皮带轮53,所述第一皮带轮51与所述第二皮带轮53之间设置有皮带52,所述第二皮带轮53后端通过延伸到所述第一连块49后侧的转轴固定连接有锯片54。

有益地,所述传送装置包括左右贯穿设置于所述第一装置主体11内的传送腔60,所述传送腔60连通于所述容纳腔48,所述传送腔60上侧左端的内壁内相连通的设置有第一升降腔61,所述第一升降腔61内可滑动的设置有第一滑块62,所述第一滑块62内设置有开口向下的第一传送轮腔63,所述第一传送轮腔63内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一传送轮64,所述第一传送轮64后端通过转轴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七锥齿轮25的前侧端面上,所述第一升降腔61上侧内壁内相连通的设置有第一凸轮腔65,所述第一凸轮腔65内可转动的设置有下端与所述第一滑块62上端相抵的第一凸轮66,所述第一凸轮66后端通过转轴固定连接于所述第八锥齿轮27的前侧端面上,所述容纳腔48右侧内壁内设置有下侧连通于所述传送腔60的第二升降腔67,所述第二升降腔67内可滑动的设置有第二滑块68,所述第二滑块68内设置有开口向下的第二传送轮腔69,所述第二传送轮腔69内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二传送轮70,所述第二传送轮70后端通过转轴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二锥齿轮16的前侧端面上,所述第二升降腔67上侧内壁内相连通的设置有第二凸轮腔71,所述第二凸轮腔71内可转动的设置有下端与所述第二滑块68上端相抵的第二凸轮72,所述第二凸轮72后端通过转轴固定连接于所述第二链轮34的前侧端面上。

有益地,所述传送腔60下侧内壁内且于所述容纳腔48下方相连通的设置有开口79,所述开口79下侧内壁内相连通的设置有前后贯穿的第一空腔80,所述锯片54在进行切割时可伸入所述开口79内,从而对复合木材进行充分切割,同时切割所产生的木屑可落入所述第一空腔80内。

有益地,所述传送腔60下侧内壁内且正对于所述第一升降腔61下方相连通的设置有第一滚轮腔81,所述第一滚轮腔81内平均分布且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一滚轮82,所述传送腔60下侧内壁内且正对于所述第二升降腔67下方相连通的设置有第二滚轮腔83,所述第二滚轮腔83内平均分布且可转动的设置有第二滚轮84,通过所述第一滚轮82和所述第二滚轮84可使木材在传送过程中更轻松。

有益地,所述第一升降腔61左右两侧内壁内对称且相连通的设置有第一导滑槽73,所述第一滑块62左右两端对称且固定连接有延伸通入所述第一导滑槽73内的第一导滑块74,所述第一导滑块74下端与所述第一导滑槽73下侧内壁之间固定连接有第一弹簧75,所述第二升降腔67左右两侧内壁内对称且相连通的设置有第二导滑槽76,所述第二滑块68左右两端对称且固定连接有延伸通入所述第二导滑槽76内的第二导滑块77,所述第二导滑块77下端与所述第二导滑槽76下侧内壁之间固定连接有第二弹簧78。

有益地,所述照明装置包括固定设置于所述第一装置主体11上侧端面上的第一固定杆91,所述第一固定91上端固定连接有第二固定杆92,所述第二固定杆92下侧端面上固定设置有照明灯93。

通过本装置进行切割时,第一电机12启动,进而通过第一转轴14带动第一锥齿轮15转动,此时第一电机12通过第二转轴18带动第三锥齿轮19转动,进而通过第三锥齿轮19与第四锥齿轮20的齿轮啮合带动第四锥齿轮20转动,进而通过第四锥齿轮20和第五锥齿轮21的齿轮啮合带动第五锥齿轮21转动,进而通过转轴带动第一皮带轮51转动,进而通过皮带52带动第二皮带轮53转动,进而通过转轴带动锯片54转动,此时第三锥齿轮19通过第三转轴23带动第六锥齿轮24转动,在此过程中,第一链轮33后侧的第二电机启动,进而带动第一链轮33转动,进而通过转轴带动第十一锥齿轮32转动,进而通过第十一锥齿轮32与第十锥齿轮31的齿轮啮合带动第十锥齿轮31转动,进而通过第四转轴30带动第九锥齿轮28转动,进而通过齿轮啮合带动第八锥齿轮27转动,进而通过转轴带动第一凸轮66转动,当第一凸轮66转动一定角度后,第一凸轮66的凸轮部分与第一滑块62相抵,进而推动第一滑块62下降,进而带动第七锥齿轮25下降,此时第七锥齿轮25与第三传动腔22相啮合,此时通过第六锥齿轮24与第七锥齿轮25的齿轮啮合带动第七锥齿轮25转动,进而通过转轴带动第一传送轮64转动,此时将复合木板放置于所述第一滚轮82上,此时第一传送轮64通过摩擦带动模板向右移动,在此过程中,第十一锥齿轮32通过转轴带动转盘41转动,此时第一升降块43后侧端面上的第一连杆沿着第一凹槽56上升,进而带动第一升降块43上升,进而通过第二连杆44带动第一连块49的左端上升,此时第一连块49的右端下降,此时锯片54对复合木材进行切割,在此过程中,所述第一链轮33通过链条35带动第二链轮34转动,进而通过转轴带动第二凸轮72转动,此时第二凸轮72的低轮部分与第二滑块68相抵,当切割后的木板传送到第二滚轮84上时,此时第二凸轮72的凸轮部分与第二滑块68相抵,进而推动第二滑块68下降,此时第二锥齿轮16与第一锥齿轮15相啮合,进而通过转轴带动第二传送轮70转动,进而通过摩擦带动木材继续向右移动,当木材完全切割并传动出传送腔60后,此时第一凸轮66、转盘41、第二凸轮72刚好转动一圈,恢复初始状态。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结构简单,操作方便,通过本装置进行切割时,第一电机启动,进而通过第一转轴带动第一锥齿轮转动,此时第一电机通过第二转轴带动第三锥齿轮转动,进而通过第三锥齿轮与第四锥齿轮的齿轮啮合带动第四锥齿轮转动,进而通过第四锥齿轮和第五锥齿轮的齿轮啮合带动第五锥齿轮转动,进而通过转轴带动第一皮带轮转动,进而通过皮带带动第二皮带轮转动,进而通过转轴带动锯片转动,此时第三锥齿轮通过第三转轴带动第六锥齿轮转动,在此过程中,第一链轮后侧的第二电机启动,进而带动第一链轮转动,进而通过转轴带动第十一锥齿轮转动,进而通过第十一锥齿轮与第十锥齿轮的齿轮啮合带动第十锥齿轮转动,进而通过第四转轴带动第九锥齿轮转动,进而通过齿轮啮合带动第八锥齿轮转动,进而通过转轴带动第一凸轮转动,当第一凸轮转动一定角度后,第一凸轮的凸轮部分与第一滑块相抵,进而推动第一滑块下降,进而带动第七锥齿轮下降,此时第七锥齿轮与第三传动腔相啮合,此时通过第六锥齿轮与第七锥齿轮的齿轮啮合带动第七锥齿轮转动,进而通过转轴带动第一传送轮转动,此时将复合木板放置于所述第一滚轮上,此时第一传送轮通过摩擦带动模板向右移动,在此过程中,第十一锥齿轮通过转轴带动转盘转动,此时第一升降块后侧端面上的第一连杆沿着第一凹槽上升,进而带动第一升降块上升,进而通过第二连杆带动第一连块的左端上升,此时第一连块的右端下降,此时锯片对复合木材进行切割,在此过程中,所述第一链轮通过链条带动第二链轮转动,进而通过转轴带动第二凸轮转动,此时第二凸轮的低轮部分与第二滑块相抵,当切割后的木板传送到第二滚轮上时,此时第二凸轮的凸轮部分与第二滑块相抵,进而推动第二滑块下降,此时第二锥齿轮与第一锥齿轮相啮合,进而通过转轴带动第二传送轮转动,进而通过摩擦带动木材继续向右移动,当木材完全切割并传动出传送腔后,此时第一凸轮、转盘、第二凸轮刚好转动一圈,恢复初始状态,本装置可自动对木材进行传送和切割,同时在不使用时可收缩在装置内,防止造成意外事故,更加方便安全。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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