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门锁榫眼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662146发布日期:2021-04-13 22:14阅读:113来源:国知局
一种门锁榫眼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木工机械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门锁榫眼机。


背景技术:

2.随着生活水平提高,木门在家庭装修中的地位越来越高。由于其占用空间大,视觉效果明显,多数处于居室的主要位置,所以对家庭及居室环境影响较大,属于居室环境中重要的一个环节。木门在使用中,除了进行表面装修外,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对锁孔的准确加工,大部分还处于较原始的手工状态,其加工精度和加工效率较低,费时、费力,装上锁芯后,无法保证长期地、准确地使用,使用质量和使用效果较差。如今,随着木门需求量的不断增加,已经出现了一些简单的木门锁孔机械,其结构和特点主要以解决钻孔问题为主,利用工作台和并列的两台钻机对木门上的两个孔进行同时加工,既能保证加工精度,又能提高工作效率,但位于木门侧面、承装锁具伸出端的凹槽,则不能在这种机械上加工完成,增加了木门移动次数和操作过程的复杂性,降低了工作效率,增加了加工成本,无法适应日益提高的消费雪球需要对木门使用性和和美观性相结合的需要。
3.用于木门锁孔加工的设备笨重、占地面积大、不易携带,因此,提出一种能够完成木门锁孔的加工,同时又保证加工精度和位置准确性并且易携带的设备,但是在使用其设备时由于打孔中木屑飞串,给人的呼吸道带来伤害,而且在使用其设备时需要借助水压力器进行除屑,耗费电力,人力,因此设计一款带有防木屑飞串的榫眼机。


技术实现要素:

4.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门锁榫眼机,以解决在使榫眼机时,需要人力控制水除屑,浪费电力人力的问题。
5.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6.一种门锁榫眼机,包括门锁榫眼机本体,以及安装在门锁榫眼机本体上的粉末收集箱;
7.所述门锁榫眼机本体包括安装架、滑动安装在安装架上的榫眼装置、用于将门锁榫眼机本体固定在门上的第一固定装置,所述粉末收集箱包括第一节粉末收集罩、第二节粉末收集罩,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与第二节粉末收集罩分别套接在安装架上,通过锁紧件固定在安装架上。
8.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内侧邻近两端端部分别向外延伸有两个第一凸台,所述第一凸台上设有第一凸块,所述第二节粉末装置内侧邻近两端端部向外延伸有第二凸台,所述第二凸台上设有与第一凸块相对应的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凸块延伸进第一凹槽内,所述第一凸台与第二凸台端面相贴合。
9.进一步的,所述安装架为长方体架构,顶部与底部分别设有第一螺纹孔,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第二节粉末收集罩顶部与底部分别设有与第一螺纹孔相对应的第二螺纹孔,所述第一螺纹孔与第二螺纹孔内安装有第一锁紧组件,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第二节
粉末收集罩通过第一锁紧组件固定在安装架上。
10.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与第二节粉末收集罩连接为长方体结构,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与第二节粉末收集罩远离第一锁紧组件一端设有第一u型槽,所述安装架上安装有移动座,所述榫眼装置安装在移动座上,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第二节粉末收集罩内壁上分别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第二节粉末收集罩远离第一u型槽一端设有矩形通槽,所述矩形通槽与第二凹槽相通,所述第二凹槽与第一u型槽相通,所述安装架两侧分别设有滑槽,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的第二凹槽一端设有单层滑块,所述第二节粉末收集罩的第二凹槽内一端设有单层滑块,所述第二凹槽两端的单层滑块与双层滑块分别插进在滑槽两端,所述移动座位于第二凹槽内,所述榫眼装置一端延伸至第一u型槽内,另一端贯穿通槽延伸至第一节粉末收集罩与第二节粉末收集罩外侧。
11.进一步的,所述第二节粉末收集罩侧壁上设有矩形通孔,所述矩形通孔与第二凹槽相通,所述第一固定装置设有两组,两组第一固定装置分别安装在安装架一侧邻近上下两端端部,所述第一固定装置一端贯穿矩形通孔延伸至第二节粉末收集罩外侧连接有旋转轴,所述矩形通孔宽度大于转轴直径,所述第一固定装置另一端连接有第一锁紧块,所述第一锁紧块安装在安装架的滑槽内。
12.进一步的,所述第一u型槽邻近端部设有多个第三螺纹孔,多个所述第三螺纹孔内分别安装有第二固定装置、第三固定装置,所述第二固定装置一端延伸至第一节粉末收集罩外壁连接有旋转轴,所述第二固定装置另一端连接有第二锁紧块,所述第三固定装置一端延伸至第二节粉末收集罩外壁连接有旋转轴,所述第三固定装置另一端连接有第三锁紧块,所述第二锁紧块、第三锁紧块相对设置在第一u型槽内,所述门安装在第一u型槽内,所述第二锁紧块、第三锁紧块相对夹紧在门侧壁上。
13.进一步的,所述榫眼装置包括安装座、电机、移动把手、旋转杆,所述旋转杆一端与安装座铰接,所述移动把手贯穿移动座与旋转杆另一端连接,所述安装座安装在安装架上,位于第二节粉末收集罩内,所述第二节粉末收集罩上设有与安装座相对应的第二u型槽,所述第二u型槽与通槽相通,位于通槽邻近端部,所述安装座位于第二u型槽内。
14.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第二节粉末收集罩侧壁上分别设有扶手。
15.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内壁、第二节粉末收集罩内壁上分别设有中空结构,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第二节粉末收集罩底部向上延伸有挡板,所述挡板与中空结构形成了用于盛装碎屑的粉末收集槽。
16.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门锁榫眼机具有以下优势:
17.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粉末收集箱与门锁榫眼机本体为可拆卸连接,粉末收集箱将榫眼的粉末收集在箱内,解决了木屑飞串的问题,避免木屑给人体造成呼吸道疾病,以及方便了在使用门锁榫眼机时不需要借助外部水枪进行除屑的问题。
附图说明
18.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19.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门锁榫眼机与粉末收集箱安装结构图;
20.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门锁榫眼机本体结构图;
21.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粉末收集箱打开结构图;
22.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粉末收集箱关闭结构图;
23.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第二节粉末收集罩部分结构图;
24.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第一节粉末收集罩部分结构图。
25.附图标记说明:
26.1、榫眼机本体;2、粉末收集箱;11、电机;12、移动座;13、安装架;14、第一固定装置;15、旋转杆;16、安装座;17、移动把手;21、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2、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3、第一u型槽;24、通槽;141、第一锁紧块;131、滑槽;211、扶手;212、第二固定装置;213、双层滑块;214、粉末收集槽;215、第二凸台;216、挡板;217、中空结构;221、第一锁紧件;222、单层滑块;223、第三固定装置;224、第二凹槽;225、第一凸台;2251、限位块;226、矩形通孔;227、第二u型槽;2231、第二锁紧块。
具体实施方式
27.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2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2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0.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31.如图1至图6所示,一种门锁榫眼机,包括门锁榫眼机本体1,以及安装在门锁榫眼机本体1上的粉末收集箱2;
32.所述门锁榫眼机本体1包括安装架13、滑动安装在安装架13上的榫眼装置、用于将门锁榫眼机本体1固定在门上的第一固定装置14,所述粉末收集箱2包括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与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分别套接在安装架13上,通过锁紧件固定在安装架13上。
33.如图3所示,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内侧邻近两端端部分别向外延伸有两个第一凸台225,所述第一凸台225上设有第一凸块,所述第二节粉末装置内侧邻近两端端部向外延伸有第二凸台215,所述第二凸台215上设有与第一凸块相对应的第一凹槽,所述第一
凸块延伸进第一凹槽内,所述第一凸台225与第二凸台215端面相贴合。
34.如图1至图3所示,所述安装架13为长方体架构,顶部与底部分别设有第一螺纹孔,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顶部与底部分别设有与第一螺纹孔相对应的第二螺纹孔,所述第一螺纹孔与第二螺纹孔内安装有第一锁紧组件,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通过第一锁紧组件固定在安装架13上。
35.如图1至图4所示,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与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连接为长方体结构,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与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远离第一锁紧组件一端设有第一u型槽23,所述安装架13上安装有移动座12,所述榫眼装置安装在移动座12上,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内壁上分别设有第二凹槽224,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远离第一u型槽23一端设有矩形通槽24,所述矩形通槽24与第二凹槽224相通,所述第二凹槽224与第一u型槽23相通,所述安装架13两侧分别设有滑槽131,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的第二凹槽224一端设有单层滑块222,所述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的第二凹槽224内一端设有单层滑块222,所述第二凹槽224两端的单层滑块222与双层滑块213分别插进在滑槽131两端,所述移动座12位于第二凹槽224内,所述榫眼装置一端延伸至第一u型槽23内,另一端贯穿通槽24延伸至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与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外侧。
36.如图1至图4所示,所述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侧壁上设有矩形通孔226,所述矩形通孔226与第二凹槽224相通,所述第一固定装置14设有两组,两组第一固定装置14分别安装在安装架13一侧邻近上下两端端部,所述第一固定装置14一端贯穿矩形通孔226延伸至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外侧连接有旋转轴,所述矩形通孔226宽度大于转轴直径,所述第一固定装置14另一端连接有第一锁紧块141,所述第一锁紧块141安装在安装架13的滑槽131内。
37.如图1至图4所示,所述第一u型槽23邻近端部设有多个第三螺纹孔,多个所述第三螺纹孔内分别安装有第二固定装置212、第三固定装置223,所述第二固定装置212一端延伸至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外壁连接有旋转轴,所述第二固定装置212另一端连接有第二锁紧块2231,所述第三固定装置223一端延伸至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外壁连接有旋转轴,所述第三固定装置223另一端连接有第三锁紧块,所述第二锁紧块2231、第三锁紧块相对设置在第一u型槽23内,所述门安装在第一u型槽23内,所述第二锁紧块2231、第三锁紧块相对夹紧在门侧壁上,所述第三锁紧块在图中未标出。
38.如图1至图4所示,所述榫眼装置包括安装座16、电机11、移动把手17、旋转杆15,所述旋转杆15一端与安装座16铰接,所述移动把手17贯穿移动座12与旋转杆15另一端连接,所述安装座16安装在安装架13上,位于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内,所述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上设有与安装座16相对应的第二u型槽227,所述第二u型槽227与通槽24相通,位于通槽24邻近端部,所述安装座16位于第二u型槽227内。
39.如图1所示,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侧壁上分别设有扶手211。
40.如图5和图6所示,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内壁、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内壁上分别设有中空结构217,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底部向上延伸有挡板216,所述挡板216与中空结构217形成了用于盛装碎屑的粉末收集槽214。
41.具体拆卸安装过程如下:
42.当安装粉末收集箱2时,将第一粉末收集罩、第二粉末收集罩套接在安装架13上,此时需要将第二u型槽227与安装座16对其,将第一粉末收集罩上的第二凹槽224内的双层滑块213插到安装架13上的滑槽131内,将第二粉末收集罩的矩形通孔226穿过第一固定装置14,将第二粉末收集罩上的第二凹槽224内的单层滑块222插到安装架13上的滑槽131内,由于第二粉末收集罩一端的安装架13上设有第一固定装置14,第一固定装置14安装在安装架13其中一条滑槽131内,因此此处只设置单层滑块222,插接完成,旋转锁紧件,将锁紧件与安装架13固定,完成粉末收集箱2与安装架13的固定;
43.使用门锁榫眼机时,使门位于第一u型槽23内,旋转安装架13上的第一固定装置14,将第一固定装置14固定在门上,第一固定装置14与第一锁紧块141连接方式为常规的门锁榫眼机的连接方式,此处不做详细介绍,固定完成门锁榫眼机本体1,旋转多个第三固定装置223,使多个第二锁块将门夹紧,将粉末收集箱2固定在门上;
44.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内壁上都设有中空结构217,所述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底部向上延伸出挡板216,所述挡板216与部分中空结构217形成粉末收集槽214,所述粉末收集槽214位于中空结构217的低端,在榫眼过程中,飞溅的木屑飞溅到中空结构217内,撞击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内壁、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内壁,木屑顺着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内壁、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内壁滑落到粉末收集槽214内,由于第一节粉末收集罩21内壁、第二节粉末收集罩22内壁分别与门侧壁扣合,当粉末收集槽装满时也不会掉落,由于榫眼大小粉末收集槽设置足够装掉落的木屑;
45.完成榫孔,将门锁榫眼机本体1与粉末收集箱2拆卸,将粉末收集箱2内的粉末进行清理。
46.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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