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检验棉花轧工质量及颜色的比对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694787阅读:161来源:国知局
一种检验棉花轧工质量及颜色的比对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检验棉花轧工质量及颜色的比对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箱体,箱体上开设有一观测窗口,观测窗口由一隔板分隔为第一视窗和第二视窗,隔板同时将箱体内分隔为实物区域和参照物区域;实物区域内设置有实物仓、第一光源以及反射镜,反射镜将实物仓内放置的棉花实物的像反射至第二视窗;参照物区域内设置一转动支架,转动支架上设置有至少三个照片座,每个照片座上均设置有左相框和右相框;所述转动支架上设置有第二光源,照片座设于第二光源和第一视窗之间;第一视窗包括左视窗和右视窗,左视窗通过左观测通道与所述左相框连通,右视窗通过右观测通道与右相框连通;左观测通道与右观测通道之间相互隔离;左观测通道与右观测通道内均设置有凸透镜。
【专利说明】—种检验棉花轧工质量及颜色的比对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棉花质量的检验,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检验棉花轧工质量及颜色的比对装置。

【背景技术】
[0002]棉花的轧工质量及颜色是棉花重要的质量指标,轧工质量及颜色的好坏直接影响皮棉(棉株上采摘下来后,棉纤维还没有与棉籽分离,没有经过任何加工的是“籽棉”,籽棉进行轧花,脱离了棉籽的棉纤维叫做“皮棉”,一般意义上说的棉花就是指皮棉)质量和成纱质量。轧工质量指的是籽棉经过加工后,皮棉外观形态粗糙程度及所含疵点种类及数量的多少。也就是说,轧工质量是对皮棉外观形态粗糙程度和皮棉所含疵点种类程度进行的综合判定。棉花的颜色是依据其黄色深度确定类型,依据其明暗程度确定级别。中国国家标准⑶1103.1-2012《棉花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将棉花的轧工质量划分为好?、中(?2 )、差(?3 )三个档次;依据棉花黄色深度将棉花划分为白棉、淡点污棉、淡黄染棉、黄染棉四种类型,依据棉花明暗程度将白棉分五个级别,淡点污棉分三个级别,淡黄染棉分三个级别,黄染棉分两个级别,共十三个级别。同时颁布了好、中、差三个档次的棉花轧工质量实物标准和十三个级别的棉花颜色级实物标准,每一个实物标准均为其对应的底线标准。用于检测棉花轧工质量及颜色的实物标准分为保存本、副本和仿制本,其中:保存本由国家标准部门组织与棉花有关的农、工、商、技术监督、物价和科研部门的专家制作确定,经审核批准,仅两套;副本由各产棉省标准部门制作后通过目测对照保存本修改评审合格后确定,每个省两套;仿制本根据副本仿制,经省标准部门目测审定合格后分发给棉花检验部门作为检验的比对样本。从保存本到副本再到仿制本的过程中经过了两级仿制,且仿制过程由人工完成,仿制本和保存本或副本不可能完全一致,这就容易导致检验比对的结果存在误差。另外,实物标准的使用期限仅为一年(自当年九月一日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二年所有的实物标准均需要重新更新。
[0003]对实物标准的使用有如下要求:1、禁止触动实物标准的表面;2、轧工质量及颜色级的感官检验应在棉花分级室进行,分级室应符合部/113786标准。3、待检验的样品应在实物标准一侧对照,切勿将样品置于实物标准上方,避免纤维、杂质等落入实物标准表面;
4、检验时,保持样品与实物标准表面密度基本相当;5、实物标准使用完毕,应将压盖和盒盖盖好;6、实物标准应妥善保管,放置于低温、通风、干燥处,避免置于高温或高湿环境;7、如发现实物标准变异或损坏,应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上报,不得擅自调整标准。
[0004]综上所述,使用实物标准存在以下不足:1、费工,仿制棉花轧工质量及颜色实物标准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而又繁复的工作,每个省根据本省的使用量,每年都需要组织几十名经验丰富的棉检师才能完成仿制工作;2、费时,每年全国的使用量上万套,每个省平均每年需要耗费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仿制工作;3、费料,每套实物标准的用棉量平均在一千克左右,一旦过了使用期限只能作废;4、每套仿制本都需要经过与副本目测评定,其相符程度受到许多因素的制约;5、实物标准的使用要求苛刻,在使用过程中一不小心就容易损坏样品。于是,如何克服上述不足便成为本实用新型的研究课题。


【发明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检验棉花轧工质量及颜色的比对装置。
[0006]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检验棉花轧工质量及颜色的比对装置,其创新在于:包括一箱体,箱体内形成一密闭的容置空间;
[0007]箱体上开设有一观测窗口,观测窗口由一隔板分隔为上下两个相互独立的窗口,分别定义为第一视窗和第二视窗,所述隔板同时将所述箱体内的容置空间分隔为两个相互独立的区域,分别定义为实物区域和参照物区域,所述实物区域与第二视窗连通,所述参照物区域与第一视窗连通;
[0008]所述实物区域内设置有实物仓、第一光源以及反射镜,所述实物仓用于放置待检验的棉花实物,所述反射镜将实物仓内放置的棉花实物的像反射至所述第二视窗;
[0009]所述参照物区域内设置一转动支架,转动支架通过一转轴转动设置在所述箱体内,沿转轴的周向在转动支架上设置有至少三个照片座,每个照片座上均设置有左相框和右相框,左相框用于放置立体照片的左眼图像,右相框用于放置立体照片的右眼图像;
[0010]所述转动支架上设置有第二光源,所述照片座设于第二光源和第一视窗之间;
[0011]所述第一光源和第二光源均米用075光源;
[0012]所述第一视窗包括左视窗和右视窗,所述左视窗对应于观测者的左眼设置,并通过左观测通道与所述左相框连通,所述右视窗对应于观测者的右眼设置,并通过右观测通道与所述右相框连通;所述左观测通道与右观测通道之间相互隔离;
[0013]所述左观测通道与右观测通道内均设置有凸透镜,凸透镜的凸面侧朝向所述照片座,凸透镜的平面侧朝向所述第一视窗。
[0014]上述技术方案中的有关内容解释如下:
[0015]1、上述方案中,所述转动支架的转轴平行于所述隔板布置,左相框和右相框沿转轴的轴向布置;
[0016]所述转动支架的转轴也可以竖向布置,左相框和右相框沿转轴的周向布置。
[0017]2、上述方案中,所述实物仓内的棉花实物和反射镜之间设置有一隔断玻璃,隔断玻璃的作用在于防止灰尘及其他杂物进入箱体内。
[0018]3、上述方案中,所述观测窗口包括一左目镜和一右目镜。
[0019]4、上述方案中,所述第一视窗位于第二视窗上方;实际应用中,第一视窗位于第二视窗下方也可达到相同效果,同时需要将实物区域和参照物区域位置对调。
[0020]5、上述方案中,所述转动支架转轴的一端伸出所述箱体外,并连接有一旋钮。
[0021]6、上述方案中,所述观测窗口上设置有防尘玻璃。
[0022]7、上述方案中,所述立体照片指的是用两台相机拍摄出的一种照片,一台相机拍摄到的照片对应于人的左眼所看到的图像,即左眼图像;另一台相机拍摄到的照片对应于人的右眼所看到的图像,即右眼图像;人的左眼看到左眼图像,右眼看到右眼图像,在大脑中合成为立体图像;由于人的左眼和右眼所单独看到的图像不相同,所以本实用新型将左观测通道和右观测通道隔离开来,以此使得检验者的左眼只能够看到左眼图像,右眼只能够看到右眼图像,并在检验者的大脑中合成为立体图像。
[0023]8、上述方案中,所述立体照片可通过30眼镜观看,也可为裸眼30照片。
[0024]9、上述方案中,所述立体照片的制作方法是基于棉纤维的细度和颜色的特征而设计的,可以保证所述立体照片或立体影像的清晰度、层次感和立体感,与实物标准在视觉上达到一致。
[0025]10、上述方案中,所述立体照片包括立体相机拍摄的立体照片以及利用反转片拍摄的立体照片等。
[0026]11、上述方案中,所述箱体由不透光材料制成。
[0027]12、上述方案中,所述反射镜的布置角度与观测窗口的设置角度有关,只要能够将棉花实物的像反射至观测窗口的第二视窗即可。
[0028]13、上述方案中,所述凸透镜用于于放大立体照片。
[0029]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照片以棉花实物标准为对象拍摄,照片座的左相框放置立体照片的左眼图像,右相框放置立体照片的右眼图像,左眼图像通过左观测通道及左视窗映入检验者的左眼,右眼图像通过右观测通道及右视窗映入检验者的右眼,并在检验者的大脑中合成为立体图像,作为比对样本;实物仓内的棉花实物的像通过反射镜及第二视窗映入检验者的双眼;这样,检验者能够同时看到棉花实物以及比对样本以进行比对分级。
[0030]由于上述技术方案运用,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下列优点和效果:
[0031]1、本实用新型以棉花轧工质量及颜色实物标准的保存本或副本作为拍摄对象,拍摄立体照片或立体影像,复制后发放到各省及各检验部门,以取代轧工质量实物标准的副本和仿制本,避免了副本和仿制本在层层仿制过程中因个人手法和目光评定等各种因素造成的变异,保证了轧工质量及颜色实物标准的一致性。
[0032]2、本实用新型使用立体照片作为比对样本,其保存与使用可靠且方便,在检验过程中不需要担心使用不当致使杂质异物掉落在比对样本所造成的失真,提高了比对样本的准确性。
[0033]3、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照片与实物标准相比,其使用期限提高十倍以上,不需要每年仿制新的实物标准,大大节省了时间、人力和棉花的消耗量。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34]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整体外观立体图;
[0035]附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实物仓打开状态立体图;
[0036]附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参照物区域立体图;
[0037]附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左观测通道以及右观测通道立体图;
[0038]附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照片座立体图;
[0039]附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立体照片与照片座装配关系示意图;
[0040]附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结构剖视图。
[0041]以上附图中:1、箱体;2、左目镜;3、右目镜;4、实物仓;5、棉花实物;6、隔断玻璃;7、凸透镜;8、左观测通道;9、右观测通道;10、照片座;11、右相框;12、左相框;13、右眼图像;14、左眼图像;15、转动支架;16、转轴;17、隔板;18、反射镜;19、旋钮;20、电源开关;21、第一光源;22、第二光源。

【具体实施方式】
[0042]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0043]实施例:一种检验棉花轧工质量及颜色的比对装置
[0044]参见附图1~附图3所示,包括一箱体1,箱体1内形成一密闭的容置空间。
[0045]箱体1上开设有一观测窗口,观测窗口由一隔板17分隔为上下两个相互独立的窗口,分别定义为第一视窗和第二视窗,所述隔板17同时将所述箱体1内的容置空间分隔为两个相互独立的区域,分别定义为实物区域和参照物区域,所述实物区域与第二视窗连通,所述参照物区域与第一视窗连通。
[0046]所述实物区域内设置有实物仓4、第一光源21以及反射镜18,所述实物仓4用于放置待检验的棉花实物5,所述反射镜18将实物仓4内放置的棉花实物5的像反射至所述第二视窗。
[0047]参见附图3~附图6所示,所述参照物区域内设置一转动支架15,转动支架15通过一转轴16转动设置在所述箱体1内,沿转轴16的周向在转动支架15上设置有三个照片座10,每个照片座10上均设置有左相框12和右相框11,左相框12用于放置立体照片的左眼图像14,右相框11用于放置立体照片的右眼图像13 ;照片座10的数量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由于棉花轧工质量一般分为好〔?0、中差$3)三个档次,故本实施例设置三个照片座10,分别用于放置好、中、差三个档次的立体照片作为比对样本,棉花颜色级比对则需设置13个照片座10,若实际应用中需要更多的比对样本,也可设置相应数量的照片座10。
[0048]所述转动支架15上设置有第二光源22,所述照片座10设于第二光源22和第一视窗之间。
[0049]参见附图4所示,所述第一视窗包括左视窗和右视窗,所述左视窗对应于观测者的左眼设置,并通过左观测通道8与所述左相框12连通,所述右视窗对应于观测者的右眼设置,并通过右观测通道9与所述右相框11连通;所述左观测通道8与右观测通道9之间相互隔离,左观测通道8和右观测通道9由附图4中所示的构件构成。
[0050]所述左观测通道8与右观测通道9内均设置有凸透镜7,凸透镜7的凸面侧朝向所述照片座10,凸透镜7的平面侧朝向所述第一视窗。
[0051]所述转动支架15的转轴16平行于所述隔板17布置,左相框12和右相框11沿转轴16的轴向布置;在实际应用中,所述转动支架15的转轴16也可以竖向布置,左相框12和右相框11沿转轴16的周向布置。
[0052]所述实物仓4内的棉花实物5和反射镜18之间设置有一隔断玻璃6。
[0053]所述观测窗口包括一左目镜2和一右目镜3。
[0054]所述第一视窗位于第二视窗上方;实际应用中,第一视窗位于第二视窗下方也可达到相同效果,同时需要将实物区域和参照物区域位置对调。
[0055]所述转动支架15转轴16的一端伸出所述箱体1外,并连接有一旋钮19 ;通过旋转旋钮19,转动转动支架15,从而切换转动支架15上的立体照片(即比对样本)与棉花实物进行比对以分级。
[0056]所述观测窗口上设置有防尘玻璃。
[0057]所述箱体1上还设置有一电源开关20,用于开启或关闭第一光源21以及第二光源22,第一光源21用于照亮棉花实物5,第二光源22用于照亮立体照片。
[0058]所述第一光源和第二光源均采用075光源。
[0059]参见附图7所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照片以棉花实物标准为对象拍摄,照片座10的左相框12放置立体照片的左眼图像14,右相框11放置立体照片的右眼图像13,左眼图像14通过左观测通道8及左视窗映入检验者的左眼,右眼图像13通过右观测通道9及右视窗映入检验者的右眼,并在检验者的大脑中合成为立体图像,作为比对样本;实物仓4内的棉花实物5的像通过反射镜18及第二视窗映入检验者的双眼;这样,检验者能够同时看到棉花实物5以及比对样本以进行比对分级。
[0060]上述实施例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权利要求】
1.一种检验棉花轧工质量及颜色的比对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箱体(1),箱体(I)内形成一密闭的容置空间; 箱体(I)上开设有一观测窗口,观测窗口由一隔板(17)分隔为上下两个相互独立的窗口,分别定义为第一视窗和第二视窗,所述隔板(17)同时将所述箱体(I)内的容置空间分隔为两个相互独立的区域,分别定义为实物区域和参照物区域,所述实物区域与第二视窗连通,所述参照物区域与第一视窗连通; 所述实物区域内设置有实物仓(4)、第一光源(21)以及反射镜(18),所述实物仓(4)用于放置待检验的棉花实物(5),所述反射镜(18)将实物仓(4)内放置的棉花实物(5)的像反射至所述第二视窗; 所述参照物区域内设置一转动支架(15),转动支架(15)通过一转轴(16)转动设置在所述箱体(I)内,沿转轴(16)的周向在转动支架(15)上设置有至少三个照片座(10),每个照片座(10)上均设置有左相框(12)和右相框(11 ),左相框(12)用于放置立体照片的左眼图像(14),右相框(11)用于放置立体照片的右眼图像(13); 所述转动支架(15 )上设置有第二光源(22),所述照片座(10)设于第二光源(22)和第一视窗之间; 所述第一光源和第二光源均采用D75光源; 所述第一视窗包括左视窗和右视窗,所述左视窗对应于观测者的左眼设置,并通过左观测通道(8)与所述左相框(12)连通,所述右视窗对应于观测者的右眼设置,并通过右观测通道(9)与所述右相框(11)连通;所述左观测通道(8)与右观测通道(9)之间相互隔离; 所述左观测通道(8)与右观测通道(9)内均设置有凸透镜(7),凸透镜(7)的凸面侧朝向所述照片座(10),凸透镜(7)的平面侧朝向所述第一视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比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支架(15)的转轴(16)平行于所述隔板(17)布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比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实物仓(4)内的棉花实物(5)和反射镜(18)之间设置有一隔断玻璃(6)。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比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观测窗口包括一左目镜(2)和一右目镜(3 )。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比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视窗位于第二视窗上方。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比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支架(15)转轴(16)的一端伸出所述箱体(I)外,并连接有一旋钮(19 )。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比对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观测窗口上设置有防尘玻璃。
【文档编号】D06H3/02GK204251920SQ201420689706
【公开日】2015年4月8日 申请日期:2014年11月17日 优先权日:2014年11月17日
【发明者】张波桢, 张友信 申请人:苏州市光华电测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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