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平衡综框静力、惯性力的开口机,包括机架及设置在所述机架内的综框,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平衡升降装置;
所述平衡升降装置包括直线电机、平衡配重板以及牵引机构;
所述直线电机包括固定于所述机架上的电机壳体、设置在电机壳体内并与综框平面平行的电机定子板及电机动子板,所述电机动子板间隔插装在所述相邻电机定子板之间;
所述电机动子板的中心线与所述综框的垂直中心线重合;
所述牵引机构包括设于所述电机动子板下部的牵引杆、左右成对设置的第一连杆、杠杆及第二连杆,所述第一连杆的上端与所述牵引杆的下端铰接,所述第二连杆的下端与所述综框铰接,所述杠杆通过固定销轴与所述机架连接,所述杠杆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连杆的下端和第二连杆的上端铰接;
所述电机动子板的两侧对称的固定连接有所述平衡配重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衡综框静力、惯性力的开口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杆与第一连杆通过铰接头连接,所述铰接头设有与所述牵引杆连接的上销轴孔以及分别与左右所述第一连杆连接的下销轴孔。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平衡综框静力、惯性力的开口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杠杆包括与所述第一连杆连接的动力臂和与所述第二连杆连接的阻力臂,所述阻力臂的长度大于所述动力臂。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平衡综框静力、惯性力的开口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阻力臂的长度等于2倍的动力臂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衡综框静力、惯性力的开口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销轴通过销轴固定板固定在所述机架上。
6.根据权利要求1、2或5所述的平衡综框静力、惯性力的开口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定子板包括背板,嵌装于所述背板上的永磁体,所述电机定子板固定在所述电机壳体上。
7.根据权利要求1、2或5所述的平衡综框静力、惯性力的开口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综框上设有一对耳环铰链,所述第二连杆的下端与所述综框的上端通过耳环铰链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2或5所述的平衡综框静力、惯性力的开口机,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综框导引杆,所述综框导引杆下端与所述综框铰接连接,上端可滑动穿过所述机架上的导向孔。
9.根据权利要求1、2或5所述的平衡综框静力、惯性力的开口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综框、平衡配重板、牵引机构及电机动子板数量相适配,并分别成套在相应的综框平面内并排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衡综框静力、惯性力的开口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机动子板上设有导向套,所述电机定子板或电机壳体上固定设有与所述导向套相适配的导向杆,所述电机动子板通过导向套与导向杆配合可滑动的间隔插装在所述相邻电机定子板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