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制鞋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立体飞织鞋面的制作方法及其应用的鞋面。
背景技术:
全针织鞋面已成为鞋面的一个新系列产品,其具有轻薄透气、花色多变等优点,受到市场的欢迎。但是目前的针织鞋面,一般是织成平面面料,平面面料上排布有若干展开的鞋型鞋面,在鞋型鞋面上相应部位设计有提花、镂空等。普通针织鞋面,面料较软,鞋面的挺括度不够,鞋面易塌陷,影响鞋面的外观质量,美观度不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加工制作方便、鞋面的挺括度好、美观度高的立体飞织鞋面。
本发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立体飞织鞋面的制作方法,该制作方法能够提高生产效率,节省了打孔的工序,制作的鞋子具有穿着舒适的优点。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这样的技术方案:立体飞织鞋面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按如下步骤制得:
(1)根据鞋面花型和工艺要求在横编机的纱嘴上穿上所需纱线,将编织程序导入所述横编机中;
(2)由横编机针织成底布;
(3)将步骤(2)中制得的底布放到电脑刺绣机器内,电脑刺绣机器按设定的程序对底布的支撑架进行加工,即完成对支撑架的编织加工;
(4)待步骤(3)结束后,剪掉支撑架上多余的线头;
(5)对编织而成的支撑架进行检验,直至产品成为合格成品。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鞋面的支撑架包括横向支撑、纵向支撑。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电脑刺绣机器先对纵向支撑的进行编织,后再通过横向支撑将纵向支撑固定在底布上。
本发明还提出一种立体飞织鞋面,包括鞋面本体,所述鞋面本体由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作方法制作而成,所述鞋面本体包括底布和支撑架,所述底布为由横编机针织成的半成品针织鞋面,所述支撑架为由电脑刺绣机器直接绣接在底布。
作为本发明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支撑架包括横向支撑、纵向支撑,所述横向支撑从底布右侧的顶部延伸至底布左侧的顶部上,所述纵向支撑分别设于底布左右两侧的中部上,且该纵向支撑从底布中部的上端延伸至下端,所述纵向支撑通过横向支撑连接在底布上,其中横向支撑为由电脑刺绣机器绣接在底布上,并且最内侧的横向支撑与纵向支撑形成鞋带孔。
由上述对本发明结构的描述可知,和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
1、采用本发明的制作方法,该制作方法能够大大简化工艺流程、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节省人工成本,制作的鞋子具有穿着舒适的优点。
2、采用本发明的制作方法制成的鞋面,通过在底布上绣接有横向支撑、纵向支撑,使得鞋面在使用过程中,不易变形且不生硬穿着舒适,同时在视觉上具有良好的立体效果,外形时尚美观。
附图说明
构成
本技术:
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0.底布20.支撑架20a.横向支撑20b.纵向支撑30.鞋带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发明,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
实施例
参考图1,一种立体飞织鞋面的制作方法,按如下步骤制得:(1)根据鞋面花型和工艺要求在横编机的纱嘴上穿上所需纱线,将编织程序导入所述横编机中;(2)由横编机针织成底布10;(3)将步骤(2)中制得的底布10放到电脑刺绣机器内,电脑刺绣机器按设定的程序对底布的支撑架20进行加工,即完成对支撑架20的编织加工;(4)待步骤(3)结束后,剪掉支撑架上多余的线头;(5)对编织而成的支撑架进行检验,直至产品成为合格成品,鞋面的支撑架包括横向支撑20a、纵向支撑20b,电脑刺绣机器先对纵向支撑的进行编织,后再通过横向支撑将纵向支撑固定在底布上。
采用本发明的制作方法,该制作方法能够大大简化工艺流程、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节省人工成本,节省了传统的打孔工序,制作的鞋子具有穿着舒适的优点。
一种立体飞织鞋面,包括鞋面本体,鞋面本体由权利要求1的制作方法制作而成,鞋面本体包括底布10和支撑架20,底布10为由横编机针织成的半成品针织鞋面,支撑架20为由电脑刺绣机器直接绣接在底布,支撑架20包括横向支撑20a、纵向支撑20b,横向支撑20a从底布10右侧的顶部延伸至底布10左侧的顶部上,纵向支撑20b分别设于底布10左右两侧的中部上,且该纵向支撑20b从底布中部的上端延伸至下端,纵向支撑20b通过横向支撑20a连接在底布上,其中横向支撑20a为由电脑刺绣机器绣接在底布上,并且最内侧的横向支撑20a与纵向支撑20b形成鞋带孔30。
采用本发明的制作方法制成的鞋面,通过在底布上绣接有横向支撑、纵向支撑,即横向支撑和纵向支撑起到了支承鞋面的作用,使得鞋面在使用过程中,不易变形且不生硬穿着舒适,同时在视觉上具有良好的立体效果,外形时尚美观。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