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织机用耳丝张力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001858发布日期:2019-03-02 01:50阅读:299来源:国知局
一种织机用耳丝张力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纺织设备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它涉及一种织机用耳丝张力器。



背景技术:

现有R型的耳丝张力器都具有一实现上横条转动的卷簧,卷簧为金属材料,其制造成本高,使得耳丝张力器整体价格无法下降,市场竞争力弱,且两横条上的U形件长时间使用易磨损或破损,常规的R型耳丝张力器无法更换U形件,使得整体直接报废,利用率低,整体效果不佳。据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织机用耳丝张力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织机用耳丝张力器,该耳丝张力器可调U形环间距及数量,安装便捷,制作成本低,使用寿命长。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一种织机用耳丝张力器,包括耳形板体,所述耳形板体上具有凸起部,凸起部上固接有下横条,下横条上方设有上横条,上横条一端转动连接在所述耳形板体上,另一端上延伸有铁丝,铁丝前端具有铁环,铁环内嵌设有陶瓷环,所述上横条上方抵接有固接在耳形板体上的限位柱,所述上横条与耳形板体间连接有拉伸弹簧,拉伸弹簧一端与所述耳形板体连接,另一端与所述上横条连接,所述上横条的下端面及下横条的上端面上分别设有若干U形环,上横条上的U形环与下横条上的U形环间隔设置。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上横条和下横条上开设有一排螺纹孔,每个U形环具有一长脚,长脚上具有外螺纹,所述长脚螺纹连接在螺纹孔内。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耳形板体上还设有安装架,安装架上具有两平行设置的条形孔,所述安装架通过螺钉穿过条形孔后与耳形板体固接;所述安装架上开设有三排两列安装孔。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耳形板体为PE材料。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所涉及的织机用耳丝张力器,通过拉簧的设置,实现上横条的往复摆动,省去使用卷簧,节约了整体的制造成本,成本下降,市场竞争力提高;通过U形环具有长脚,长脚螺纹连接在螺纹孔内,使得U形环可手动更换,破损后的U形环经更换新的仍能使耳丝张力器继续使用,延长了整体的使用寿命;通过螺纹孔呈排状开设,可自由选择U形环的安装间隔,U形环间距及数量可调,从而实现耳丝张力的调节;通过安装架上条形孔的设置,使得安装架高度可调节,整体功能完善,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另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优选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参见图1至2所示,本实施例所涉及的一种织机用耳丝张力器,包括耳形板体1,所述耳形板体1上具有凸起部2,凸起部2上固接有下横条3,下横条3上方设有上横条4,上横条4一端转动连接在所述耳形板体1上,另一端上延伸有铁丝5,铁丝5可自由弯折,方向可调,铁丝5前端具有铁环6,铁环6内嵌设有陶瓷环7,陶瓷环7具有高耐磨性,不易使穿过的丝线断裂,所述上横条4上方抵接有固接在耳形板体1上的限位柱8,限制上横条4向上移动,所述上横条4与耳形板体1间连接有拉伸弹簧9,拉伸弹簧9一端与所述耳形板体1连接,另一端与所述上横条4连接,所述上横条4的下端面及下横条3的上端面上分别设有若干U形环10,上横条4上的U形环10与下横条3上的U形环10间隔设置。

进一步的,所述上横条4和下横条3上开设有一排螺纹孔11,每个U形环10具有一长脚12,长脚12上具有外螺纹13,所述长脚12螺纹连接在螺纹孔11内,使得U形环10可手动更换,破损后的U形环10经更换新的仍能使耳丝张力器继续使用,延长了整体的使用寿命。

进一步的,所述耳形板体1上还设有安装架14,安装架14上具有两平行设置的条形孔15,所述安装架14通过螺钉穿过条形孔15后与耳形板体1固接,通过调节螺钉在条形孔15上的位置,实现安装架14高度的调节;所述安装架14上开设有三排两列安装孔16,便于安装。

进一步的,所述耳形板体1为PE材料,PE材料具有易加工、成型便捷、不溶于水且吸水性小的特点。

本实用新型通过拉簧的设置,实现上横条的往复摆动,省去使用卷簧,节约了整体的制造成本,成本下降,市场竞争力提高;通过U形环具有长脚,长脚螺纹连接在螺纹孔内,使得U形环可手动更换,破损后的U形环经更换新的仍能使耳丝张力器继续使用,延长了整体的使用寿命;通过螺纹孔呈排状开设,可自由选择U形环的安装间隔,U形环间距及数量可调,从而实现耳丝张力的调节;通过安装架上条形孔的设置,使得安装架高度可调节,整体功能完善,实用性强。

以上详细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具体实施例。应当理解,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可以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做出诸多修改和变化。因此,凡本技术领域中技术人员依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实验可以得到的技术方案,皆应在由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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