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物构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42277阅读:313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建筑物构造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有关于一种建筑物构造尤其是关于一种至少最初是可以运输的而大致上呈货柜形状,并可安装成为一个遮蔽处,例如住所的建筑物构造。
背景技术
现时已知除对于各种服务的接驳以外,可制造大致上属已完成形式的住所,可利用大型路面车辆如货车运往所拟的地点。这种住所的问题是通常难以将其长途运输,例如由一个国家到另一个。

发明内容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是至少在某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或至少为大众提供一项实用的可供选择的建筑物构造。
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有主体部份、屋顶部份和地板部份的建筑物构造,屋顶部份和地板部份各自通过相应的一个或以上枢轴连接附连于主体部份。该建筑物构造的形式,是该主体部份、屋顶部份和地板部份可相互排列,以使该建筑物构造大致上呈箱式货柜形状,其中该屋顶部份及/或地板部份提供完整的结构,该结构上的完整性是使该建筑物构造可由吊车提起,及/或可在运输车辆之内/之上排列成有一个正常装载量的货柜放置于其上,而在两种情况下均不会对该建筑物构造引致结构性损害,并且其中当运到所拟地点后,该建筑物构造可通过把屋顶部份从主体部份旋出和把地板部份从主体部份旋出进行安装,虽然并非必须依照此次序,但在每一情况下都是通过枢轴连接来进行,以使该建筑物构造在场地装置后,屋顶和地板部份至少分别成为该建筑物构造的一部份屋顶和地板。
作为一个选项,可设置第二屋顶部份和第二地板部份,功能与首先提述的屋顶和地板部份相似,但相对于首先提述的屋顶和地板部份而言位于主体部份的另一面。
作为一个选项,建筑物构造的地板和墙壁部份设有锁定装置,当该建筑物构造处于供运输的未安装状态时,该等地板和墙壁部份可各自大致上直立地被锁定。
作为一个选项,当建筑物构造在未安装状态下,该或该等屋顶部份可位于相应的该或该等地板部份(视情况而定)之外。
作为一个选项,当建筑物构造在未安装状态下,该或该等地板部份可位于相应的该或该等屋顶部份(视情况而定)之外。
作为一个选项,在未安装状态下,建筑物构造大致上呈标准货柜形状,例如ISO货柜。
作为一个选项,ISO货柜指40英尺货柜。
作为一个选项,在未安装状态下,建筑物构造有一可拆除的角位保护装置,设于未安装构造的一外边至少一部份之上,在运输时为构造提供保护及/或加固措施。
作为一个选项,建筑物构造有多个(例如4个)可拆除的角位保护装置,各沿未安装构造的一不同外边装设,在运输时为构造提供保护措施。
作为一个选项,建筑物构造包括框架和镶板,其中镶板可装入框架各部份之间,构成内墙及/或外墙。
作为一个选项,结构上的完整指建筑物构造在未安装(例如未架设)状态时,可在或在邻近建筑物构造的4个角位处由吊车提起,而不会对建筑物构造引致结构性损害。
作为一个选项,在未安装(例如未架设)状态下,建筑物构造至少部份被覆盖。
本发明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一种有主体部份、屋顶部份和地板部份的建筑物构造,屋顶部份和地板部份各自通过相应的一个或以上枢轴连接附连于主体部份。该建筑物构造的形式,是该主体部份、屋顶部份和地板部份可相互排列,以使该建筑物构造大致上呈未安装的箱式形状并可被运往所拟的地点。该建筑物构造的形式,使其可在场地通过把屋顶部份从主体部份旋出和把地板部份从主体部份旋出进行安装,虽然并非必须依照此次序,但在每一情况下都是通过相应的枢轴连接来进行,以使该建筑物构造在场地装置后,该屋顶和地板部份至少分别成为该建筑物构造的一部份屋顶和地板。该建筑物构造的形式,是当该屋顶部份通过其枢轴连接旋出至已装置的位置时,屋顶部份与主体部份的接触位置会被借屋顶部份遮盖固有地在该接触位置的两边悬空伸出,当建筑物构造装置完成时,很大程度上可有助防止雨水进入建筑物构造。就本发明的这一方面而言,建筑物构造可包含前述的任何或所有其他特征、功能和安排。
作为一个选项,上述任何一个方面的建筑物构造均获认证为船运货柜,可用于货柜船。
所述的建筑物构造及/或住所,在本文使用时不应被视为纯粹包含该构造或住所已装置形式的意义,而再无其他含意。该两个词汇可指处于已安装或未安装状态的建筑物构造或住所。此外,该两个词汇不应被视为只局限于一套所有通常用于建筑物构造或住所的部件。


现通过实例描述本发明的一些优选形式,并参考随附的附图,其中图1是按照本发明的住所的透视图。
图2是住所的另一透视图。
图3是住所的一部份在未安装状态下的骨架透视图。
图4是住所的一部份在已部份安装状态下的骨架透视图。
图5亦是住所的一部份在已部份安装状态下的骨架透视图,但与图4比较是处于较后期的安装阶段。
图6是住所的一部份在未安装状态下的概念形式末端视图。
图7和8是详细显示住所各安装阶段的末端视图。
图9和10是详细显示住所较后期安装阶段的末端视图,及图11是显示一个装于路面车辆上的40英尺货柜的透视图,示范住所在完全未安装状态下的一般体积。
具体实施例方式
图1和图2显示按照本发明一个优选实施例的住所。参考图3、4和5,未安装(例如未架设)的住所一般属箱式,体积大致上为一个标准40英尺货柜。住所有一附连两节屋顶2和两节地板3的中央框架1,形成中央框架1两边各有一节屋顶和一节地板。参考图4和5,装置住所涉及向外和向上旋出各节屋顶2,以及向外和向下旋出各节地板3,在每项情况下的旋出动作都是通过一方面为中央框架而另一方面为各节屋顶和地板两者之间的枢轴连接4来进行。优选的情况是每节屋顶或墙壁2和3都有多个枢轴连接4,各枢轴连接以各节屋顶或墙壁的每一末端相隔。
图6、7和8进一步示范各节屋顶和地板2和3从中央框架1向外旋出的方式。图6显示未安装状态的住所,在每项情况下各节屋顶2都排列在其相应的各节地板3之外,虽然这是优选的未安装状态,在其他可供选择的实施例中,各节地板可以是在其相应的各节屋顶之外。图7显示各节屋顶2通过相应的枢轴连接4旋开至已安装(例如已架设)的位置。2a和2b示范各节屋顶2的移动方式。图8显示各节地板3的类似移动方式,但方向是向下,3a和3b示范各节地板3的移动方式。
图9显示住所的较后期安装阶段,垂直梁柱5已固定在各节屋顶和地板的末端,这些梁柱为各节屋顶2提供支撑,并将其固定以防止其相对各节地板3移动。
图10显示更后期的安装阶段,其中已经装上外墙镶板6和窗户7,协助防止住所内部受天气影响,亦可装上内墙镶板或间隔板以将住所内部分隔成所拟的房间。参考图4、5、6、7和8,住所可以有若干固定内墙8,协助提供结构上的完整性。
作为一个选项,当住所在未安装状态时,建筑物内部的组成部份如细木工制品、铺地板材料、墙壁内衬板、门窗以及外部的保护覆面,均装设于中央框架1之内。在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中,内墙、内部和外部各扇门以及窗户等,均可因应最终用户的要求设定位置,例如配合服务或尽可能增加所接收的天然光线等。
本发明至少若干实施例的好处为可轻易地将住所运往所拟的地点、装置并接驳服务,整个过程所费的力量可减至最少,而且成本相对为低。通过把住所制造成大致上呈标准货柜形状,例如ISO 40英尺货柜,住所可作为其中一个按标准形式堆叠的货柜来装运。通过把住所制造成与标准货柜相符的尺码,未安装的住所可由如吊车等专为该等货柜而设的提升装置轻易地装卸。
熟悉本技术者会理解,例如图11所示的ISO 40英尺货柜等的货柜,必须具备足够的结构完整性,以承受叠放于其上的其他货柜的重量,例如在货柜船上。优选是住所可承受的重量,达一只ISO 40英尺货柜根据该种货柜的国际标准容许的最高装载重量。此外亦会理解货柜应有足够的坚固度,承受当其由货柜吊车提起时其结构固有的负荷。举例而言,如货柜无足够坚固度,当以其末端部份或只在数个接触点被提起时,其可能变形或引致其他损坏。
货柜一般有6面,每面由薄钢板或类似材料形成。各面为整体结构提供理想的坚固度,当其被提起或在一叠货柜中被放置于一个或以上货柜之下时,可使货柜能够承受加于其上的重力。在附图中显示的住所,是专为方便开放式住所设计而设,参考图5可见安装后的基本结构,中央框架1各面(即位置9)并无固定的纵向伸展墙壁。两节墙壁2和两节地板3将会被利用以使住所能够承受一般加于货柜的重力,在未安装状态下,即根据图3和6,该两节墙壁和两节地板在位置9附近垂直排列并作为未安装住所的结构墙。为提供这方面的协助,各节墙壁和地板2和3可直立地锁定在其固定部份以便运输。
参考图9,住所优选是具有纵向角位铸件10,可装置于未安装住所的纵向面,在运输时为住所提供保护及/或加固措施。
参考图10,住所优选的形式是在装置后中央框架与各节相应的屋顶之间的垂直角位角度,在每项情况下均约成110度,这有助增添住所内部空间感,角度愈大,空间感便愈强。进一步参考图10,各节屋顶2与中央框架1之间的枢轴连接位置,令各节屋顶2被装设后,可覆盖屋顶结构2与中央框架1相接之处,这有助防止住所受天气影响。参考图1和2,可见在已安装住所内至少一节地板前面可以装设一层台阶,在其他实施例中,住所两面均可装设台阶。
优选的情况是中央框架1与各节墙壁和地板2和3由合适的金属物质形成,例如是钢,但只要能够赋予充足的整体坚固度,亦可采用其他材料。
在住所若干其他实施例中,可能只有一节由枢轴连接的屋顶和地板2和3。在该等实施例中,中央框架的另一面可有一堵固定的纵向结构墙。
虽然本发明若干优选形式经已通过实例描述,应理解在不偏离随附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可作出修改和改良。
权利要求
1.一种具有主体部份、屋顶部份和地板部份的建筑物构造,其特征在于屋顶部份和地板部份各自通过相应的一个或以上枢轴连接附连于主体部份;该建筑物构造的形式,是该主体部份、屋顶部份和地板部份可相互排列,以使该建筑物构造大致呈箱式货柜形状,其中该屋顶部份及/或地板部份提供完整的结构,该结构上的完整性是使该建筑物构造可由吊车提起,及/或可在运输车辆之内排列成有一个正常装载量的货柜放置于其上,而在两种情况下均不会对该建筑物构造引致结构性损害;其中当运到所拟地点后,该建筑物构造可通过把屋顶部份从主体部份旋出和把地板部份从主体部份旋出进行安装,虽然并非必须依照此次序,但在每一情况下都是通过枢轴连接来进行,以使该建筑物构造在场地装置后,屋顶和地板部份至少分别成为该建筑物构造的一部份屋顶和地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物构造,其特征在于可设置第二屋顶部份和第二地板部份,功能与首先提述的屋顶和地板部份相似,但相对于首先提述的屋顶和地板部份而言位于主体部份的另一面。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筑物构造,其特征在于建筑物构造的地板和墙壁部份设有锁定装置,当该建筑物构造处于供运输的未安装状态时,该等地板和墙壁部份可各自大致上直立地被锁定。
4.如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建筑物构造,其特征在于当该建筑物构造在未安装状态时,屋顶部份可以是在相应的地板部份之外。
5.如前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建筑物构造,其特征在于当该建筑物构造在未安装状态时,地板部份可以是在相应的屋顶部份之外。
6.如前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建筑物构造,其特征在于当该建筑物构造在未安装状态时大致上呈标准货柜形状。
7.如前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建筑物构造,其特征在于当该建筑物构造在未安装状态时大致上呈标准ISO货柜形状。
8.如前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建筑物构造,其特征在于当该建筑物构造在未安装状态时大致上呈标准ISO 40英尺货柜形状。
9.如前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建筑物构造,其特征在于当该建筑物构造在未安装状态时,有一可拆除的角位保护装置,设于未安装构造的一条外边至少一部份之上,在运输时为构造提供保护及/或加固措施。
10.如前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建筑物构造,其特征在于该建筑物构造有多个可拆除的角位保护装置,各沿建筑物构造的不同外边装设,在运输时为建筑物构造提供保护及/或加固措施。
11.如前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建筑物构造,其特征在于包括框架和镶板,其中镶板可装入框架各部份之间,构成内墙及/或外墙。
12.如前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建筑物构造,其特征在于结构上的完整指建筑物构造在未安装状态时,可在或在邻近建筑物构造的4个角位处由吊车提起,而不会对建筑物构造引致结构性损害。
13.如前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建筑物构造,其特征在于在未安装状态下,该建筑物构造至少部份被覆盖。
14.一种有主体部份、屋顶部份和地板部份的建筑物构造,其特征在于屋顶部份和地板部份各自通过相应的一个或以上枢轴连接附连于主体部份;该建筑物构造的形式,是该主体部份、屋顶部份和地板部份可相互排列,以使该建筑物构造大致上呈未安装的箱式形状,可运往所拟的地点;该建筑物构造的形式,使其可在场地通过把屋顶部份从主体部份旋出和把地板部份从主体部份旋出进行安装,虽然并非必须依照此次序,但在每一情况下都是通过相应的枢轴连接来进行,以使该建筑物构造在场地装置后,该屋顶和地板部份至少分别成为该建筑物构造的一部份屋顶和地板;该建筑物构造的形式,是当该屋顶部份通过其枢轴连接旋出至已装置的位置时,屋顶部份与主体部份的接触位置会借屋顶部份固有地在该接触位置的两边悬空伸出,当建筑物构造装置完成时,很大程度上可有助防止雨水进入建筑物构造。
15.一种建筑物构造,其特征在于如本文内参照图1至10所描述的。
16.如前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建筑物构造,其特征在于该建筑物构造获认证为可用于货柜船的船运货柜。
全文摘要
一种有主体部分、屋顶部分和地板部分的建筑物构造。该地板和屋顶通过枢轴附连于主体部分,借此各个部分可排列成箱式形状,由屋顶和地板部分提供所需的结构完整性,以使建筑物构造可由吊车提起及/或在运输车辆内排列成有一个正常装载量的货柜放置于其上,而不会引致结构性损害。运抵所拟地点后,可通过枢轴连接把屋顶部分从主体部分旋出或以相反的方式为建筑物构造进行装置。
文档编号E04B1/344GK1690323SQ200510005920
公开日2005年11月2日 申请日期2005年1月18日 优先权日200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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