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缓凝高效减水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23298阅读:26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缓凝高效减水剂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混凝土缓凝高效减水剂。适用于商品混凝土、泵送混凝土和大体积混凝土中使用,属于建筑材料的领域。
背景技术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混凝土中合理掺加一定量的外加剂,可以达到提高混凝土早期或各龄期强度,改善混凝土工作性,调整混凝土的凝结时间,降低水化热,以及减少水泥
用量等作用。目前国内外减水剂种类繁多,应用比较广泛的有木质素磺酸盐类普通减水剂、萘系磺酸盐类高效减水剂、密胺系高效减水剂等减水剂,或由它们复配而成的减水剂。以上常用减水剂各有优点和不足。木质素磺酸盐类普通减水剂价格低廉,但因为它的减水率较低,所以混凝土的早期强度效果不理想。萘系磺酸盐类减水剂和密胺系高效减水剂虽然有较高的减水率,混凝土早期和后期强度较好,但它的收缩率比较大,且缓凝效果不明显。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防止混凝土早期收缩而产生的混凝土裂缝、提高混凝土的强度、具有较好的缓凝效果和减水作用的缓凝高效减水剂。本发明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缓凝高效减水剂,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组成,减水剂:85 95%;葡萄糖酸钠:1 10% ;柠檬酸和/或三聚磷酸钠和/或六偏磷酸钠:0.5 5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发明还可以做如下改进。进一步,所述减水剂为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减水剂、脂肪族减水剂和木质素磺酸钠减水剂的复合使用。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优点是改善混凝土的工作性,使混凝土的强度增加,并提高混凝土的耐久性,可以减少单位水泥用量,降低混凝土成本,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发明不含碱和氯, 对钢筋无腐蚀作用。
具体实施例方式以下对本发明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发明,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范围。实施例1一种混凝土缓凝高效减水剂,由脂肪族减水剂、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减水剂,木质素磺酸钠减水剂、葡萄糖酸钠、三聚磷酸钠组成,各种原料的重量配比为:
脂肪族减水剂:60% ;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减水剂:25% ;木质素磺酸钠:10% ;葡萄糖酸钠:4% ;三聚磷酸钠:1 %。本实施例所得的缓凝高效减水剂适用于各种硅酸盐水泥。掺量为1%。本发明实施例1所得的性质见表I实施例2一种混凝土缓凝高效减水剂,由脂肪族减水剂、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减水剂,木质素磺酸钠、葡萄糖酸钠、三聚磷酸钠和六偏磷酸钠组成,各种原料的重量配比为:脂肪族减水剂:40% ;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减水剂:20% ;木质素磺酸钠:30% ;葡萄糖酸钠:5% ;三聚磷酸钠和六偏磷酸钠:5%。本实施例所得的缓凝高效减水剂适用于各种硅酸盐水泥。掺量为1%。本发明实施例2所得的性质见表I实施例3一种混凝土缓凝高效减水剂,由脂肪族减水剂、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减水剂,木质素磺酸钠、葡萄糖酸钠、柠檬酸组成,各种原料的重量配比为:脂肪族减水剂:60% ;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减水剂:30% ;木质素磺酸钠:3% ;葡萄糖酸钠:6.5%;柠檬酸:0.5%。本实施例所得的缓凝高效减水剂适用于各种硅酸盐水泥。掺量为1%。本发明实施例3所得的性质见表I实施例4一种混凝土缓凝高效减水剂,由脂肪族减水剂、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减水剂,木质素磺酸钠、葡萄糖酸钠、三聚磷酸钠和六偏磷酸钠和柠檬酸组成,各种原料的重量配比为:脂肪族减水剂:45% ;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减水剂:25% ;木质素磺酸钠:15%;葡萄糖酸钠:10%;三聚磷酸钠和六偏磷酸钠和柠檬酸:5 %。本实施例所得的缓凝高效减水剂适用于各种硅酸盐水泥。掺量为1%。本发明实施例4所得的性质见表1实施例5一种混凝土缓凝高效减水剂,由脂肪族减水剂、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减水剂,木质素磺酸钠、葡萄糖酸钠、六偏磷酸钠和柠檬酸组成,各种原料的重量配比为:脂肪族减水剂:45% ;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减水剂:25% ;木质素磺酸钠:15%;葡萄糖酸钠:10%;六偏磷酸钠和柠檬酸:5%。本实施例所得的缓凝高效减水剂适用于各种硅酸盐水泥。掺量为1%。表I本发明实施例所得的缓凝高效减水剂的性能
权利要求
1.一种缓凝高效减水剂,其特征在于,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组成, 减水剂:85 95% ; 葡萄糖酸钠:1 10% ; 柠檬酸和/或三聚磷酸钠和/或六偏磷酸钠:0.5 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缓凝高效减水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减水剂为萘磺酸盐甲醛缩合物减水剂、脂肪族减水剂和木`质素磺酸钠减水剂。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混凝土缓凝高效减水剂,由以下重量配比的原料组成,减水剂85~95%;葡萄糖酸钠1~10%;柠檬酸和/或三聚磷酸钠和/或六偏磷酸钠0.5~5%。本发明缓凝高效减水剂成本低,减水、缓凝效果好,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文档编号C04B103/30GK103102091SQ20111035401
公开日2013年5月15日 申请日期2011年11月10日 优先权日2011年11月10日
发明者林松, 李成喜, 王震, 邹琼, 李为政 申请人:扬州鼎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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