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自动上料的制砖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65132阅读:20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制砖设备,具体为一种可自动上料的制砖设备,属于制砖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水平及科学技术的提高,机械化生产在很多领域中逐渐形成,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在制砖生产中虽然也在不断改进,渐渐都是机械化生产,但是最初的原料供应却很麻烦,目前基本上还都需要人工来上料,然后通过搅拌机来搅拌,再由传送带进行输送原料,这样既浪费了时间,也浪费了人力,使得工作效率比较低,从而导致生产效率就比较低,需要人工将水泥,黄沙,石子等倒入搅拌机,由于水泥在倾倒时会产生大量的灰尘,时间久了,会对人的身体造成严重的危害,在人工上料过程中还可能造成机器对人的意外伤害,所以这些问题都需要机械自动化来替代,实现人工操控,人工管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可自动上料的制砖设备,解决了现有技术中人工上料效率低,费时费力,危害身体健康的问题,使生产更加便捷,生产效率更高,更加安全。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可自动上料的制砖设备,包括铲头、液压装置、机械铲、支撑柱、控制器、转轴、机械手、搅拌机、水管、传送带和砖机;所述支撑柱的顶端通过所述转轴与所述机械手活动连接,所述机械铲的一端通过所述转轴与所述支撑柱活动连接,且所述机械铲的顶端设有所述液压装置,所述机械铲的另一端设有所述铲头,两个所述转轴之间并在所述支撑柱上设有所述控制器,所述支撑柱的底端设有所述水管,所述支撑柱的一侧设有所述搅拌机,所述搅拌机的底部设有所述传送带,所述传送带的一侧设有所述砖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支撑柱的一侧设有操控台。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搅拌机的底端设有出料管。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机械手与所述机械铲上均设有折叠杆。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控制器与操控台、所述机械手、所述机械铲均电性连接。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该种可自动上料的制砖设备,通过设有机械铲可实现自动化上料,通过设有铲头及液压装置可使铲头铲沙石时调整方位,通过设有机械手可实现自动搬水泥,将其倒入搅拌机,节省了人力,通过设有转轴可使机械手及机械铲能够根据需要调整角度,通过设有控制器来控制机械手及机械铲。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铲头;2、液压装置;3、机械铲;4、支撑柱;5、控制器;6、转轴;7、机械手;8、搅拌机;9、操控台;10、水管;11、传送带;12、砖机。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自动上料的制砖设备,包括铲头1、液压装置2、机械铲3、支撑柱4、控制器5、转轴6、机械手7、搅拌机8、水管10、传送带11和砖机12;支撑柱4的顶端通过转轴6与机械手7活动连接,机械手7通过转轴6转动来调整角度,机械铲3的一端通过转轴6与支撑柱4活动连接,机械铲3通过转轴6的转动来调整铲料的角度,且机械铲3的顶端设有液压装置2,液压装置2方便了铲头1的转动铲料,并起到支撑作用;机械铲3的另一端设有铲头1,方便了铲起沙石,两个转轴6之间并在支撑柱4上设有控制器5,用于控制机械手7以及机械铲3;支撑柱4的底端设有水管10,支撑柱4的一侧设有搅拌机8,搅拌机8的底部设有传送带11,传送带11的一侧设有砖机12。

进一步的,支撑柱4的一侧设有操控台9,操控台9实现人工操控,也避免了作业人员因近距离接触水泥而带来对身体的危害。

进一步的,搅拌机8的底端设有出料管,方便了原料漏入到传送带11上。

进一步的,机械手7与机械铲3上均设有折叠杆,方便了机械手7及机械铲3的调整,使其更具灵活性。

进一步的,控制器5与操控台9、机械手7、机械铲3均电性连接,操控台9通过过控制控制器5来实现对机械手7及机械铲3的操控。

该种可自动上料的制砖设备,通过在支撑柱4的一侧设有机械铲3可实现自动化上料,通过在机械铲3上设有铲头1及液压装置2可使铲头1铲沙石时调整方位,也方便了铲沙石,通过在支撑柱4的另一端设有机械手7可实现自动搬水泥,将其倒入搅拌机8,节省了人力,提高了生产效率,通过在支撑柱4上设有转轴6可使机械手7及机械铲3能够根据需要调整角度进行上料,通过在支撑柱4上设有控制器5来控制机械手7及机械铲3进行作业。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