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现浇抗浮空心楼盖的混凝土分料浇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02051阅读:291来源:国知局
用于现浇抗浮空心楼盖的混凝土分料浇注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抗浮浇筑设备,特别涉及一种用于现浇空心楼盖的抗浮混凝土分料浇注装置。



背景技术:

现浇空心楼盖技术适用于各种大跨度和大荷载建筑物,在商业、学校、医院、写字楼、人防工程及地下车库中使用,其产生直接降低建筑成本和改善建筑物使用功能的效果十分明显。该技术应用体系完善,施工及管理经验日益提高,目前已在全国全面普及推广,为新时期国家大力实施的建筑节能及发展绿色建筑提供了一种先进有效的技术支持。在现浇空心楼盖中的一种内置芯模应用技术中,存在内置芯模由于容重大大低于混凝土容重而在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受到巨大的浮力。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抗浮措施将造成芯模移位,造成楼盖设计参数改变而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隐患。现有技术中,在浇筑混凝土的过程中,都是采用一根泵管输送浇筑混凝土,一根泵管只有一个下料口,只有一个下料点,下料点集中,下料堆积快,因此导致浮力产生快而大,进而造成芯模移位,且该结构的操作可控时间短,填充体容易上浮。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现浇空心楼盖的混凝土分料浇注装置,通过分散泵管的下料点,减少下料堆积速度,进而减少对芯模的浮力,避免芯模在施工中产生移位。

本实用新型的用于现浇空心楼盖的混凝土分料浇注装置,包括用于向芯模浇注混凝土的泵管,所述泵管的输出端为扁平状结构;

进一步,所述泵管为多分支管路结构;

进一步,所述泵管包括主输送管和与主输送管连通的至少一根以上的末端输送支管;

进一步,所述末端输送支管为2根,所述输送支管的输出端截面为矩形结构;

进一步,所述芯模包括填充体、垫块和模板,所述填充体、垫块和模板相互粘接固定为一体;

进一步,所述填充体和模板分别粘接固定于垫块的上表面和下表面。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用于现浇空心楼盖的混凝土分料浇注装置,通过分散泵管的下料点,减少下料堆积速度和堆积量,进而减少对芯模的浮力,避免芯模在施工中产生移位,同时下料的泵管根数决定水泥混凝土的下料点,采用至少一根以上的泵管下料,可有效的延长浇筑可控时间,有效控制填充体的上浮,进而保证施工效果和施工质量。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空心楼盖芯模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图2为空心楼盖芯模的结构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实施例的用于现浇空心楼盖的混凝土分料浇注装置,包括用于向芯模浇注混凝土的泵管1,所述泵管1的输出端为扁平状结构;通过分散泵管1的下料点,减少下料堆积速度和堆积量,进而减少对芯模的浮力,避免芯模在施工中产生移位,同时下料的泵管1根数决定水泥混凝土的下料点,采用至少一根以上的泵管1下料,可有效的延长浇筑可控时间,有效控制填充体的上浮。

本实施例中,所述泵管1为多分支管路结构,通过分支管路结构延长浇筑可控时间,减少混凝土堆积,进而减少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对填充体产生的浮力。

本实施例中,所述泵管1包括主输送管2和与主输送管2连通的至少一根以上的末端输送支管3;多个支管共通一根主输送管2,延缓混凝土的输送速度,达到分散下料点的目的,同时也便于安装和操作。

本实施例中,所述末端输送支管3为2根,所述输送支管的输出端截面为矩形结构;布料面更宽,速度更慢,所产生的浮力更小,同时布料更均匀,可直接往填充体的上面和侧面布料,增加填充体的自重,增大抗浮力,另外,可减少操作过程中,移动输送支管的频率,降低劳动强度,提高施工效率。

本实施例中,所述芯模包括填充体4、垫块7和模板8,所述填充体4、垫块7和模板8相互粘接固定为一体;通过将抗浮力由压力改为拉力,缩短抗浮力传递路径,简化传力构件结构;浇筑形成的现浇混凝土层为分次浇注形成;通过分次浇注进一步降低浮力,确保施工效果。本实施例中,所述现浇混凝土层包括首次浇注形成的现浇混凝土底层6和与首次浇注间隔1小时以内浇注形成的现浇混凝土上层5;混凝土浇注时,会对填充体4、垫块7和模板8整体产生浮力,通过首次浇注,可以降低的浮力,然后第二次浇注所受到的浮力更小甚至没有浮力,缩短抗浮力传递路径。本实施例中,所述现浇混凝土底层6高于填充体4下表面而低于填充体4上表面;通过控制首次浇注的现浇混凝土层的高度以降低浮力,通过控制前后两次浇注的时间间隔,确保现浇混凝土上层5和现浇混凝土底层6相互粘结,同时确保第二次浇注不产生浮力,整体上确保抗浮力的效果。

本实施例中,所述填充体4和模板8分别粘接固定于垫块7的上表面和下表面。所述填充体1与垫块2之间设置有网格布6;所述网格布6粘接固定于与垫块2对应的填充体表面;增加填充体1与垫块2之间的粘接接触面积,进而增强粘接的牢固性和稳定性。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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