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领域,具体是一种建筑施工吊篮的防跌落配重块结构。
背景技术:
吊篮是一种能够替代传统脚手架,可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并能够重复使用的新型高处作业设备。目前,建筑吊篮的使用已经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在高层多层高建筑的外墙施工、幕墙安装、保温施工和维修清洗外墙等高空作业中得到广泛认可。同时可用于大型罐体、桥梁和大坝等工程的作业。吊篮的使用安全非常重要,其中防吊篮倾翻的配重固定尤为重要,以往吊篮的配重以沙袋堆压或混凝土块摞压,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如,吊篮失去动力急速下降时,配重块并不能起到明显的减速防跌落作用,而一旦吊篮跌落底面,轻则造成财产损失,重则会造成人员伤亡,此外,配重块通过钢丝绳拉动,在运动过程中易摆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吊篮的安全性也一直是受到人们高度关注方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建筑施工吊篮的防跌落配重块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建筑施工吊篮的防跌落配重块结构,包括:吊篮、滑轮、支架以及配重块组件,所述支架包括左支架和右支架,所述滑轮设置两组,分别安装在左支架和右支架上,配重块组件和吊篮间通过钢丝绳连接并绕过滑轮;配重块组件包括底座、若干配重块以及定位杆,所述定位杆固定在底座上,配重块上设置通孔,定位杆穿过通孔;所述右支架内设置空腔,且位于配重块组件的一侧设置条形槽,与条形槽相对的一侧设置电磁板,电磁板内设置电磁线圈并连接电源,底座的一侧固定安装固定座,所述固定座上安装滚轮,所述滚轮为由导磁性材料制成,固定座穿过条形槽,滚轮位于空腔内,滚轮的宽度大于条形槽的宽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滚轮的转轴上垂直安装铁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滚轮的圆周面和电磁板的表面均做糙化处理。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底座上安装速度传感器,所述速度传感器与电源的控制电路电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定位杆的上部设置螺纹,螺纹内设置螺母,螺母下方设置压盘。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中配重块组件可被支架内的磁场吸引,利用其间的摩擦力使吊篮减速下降,有效防止吊篮跌落地面造成安全事故,稳定可靠,安全性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配重块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右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建筑施工吊篮的防跌落配重块结构,包括:吊篮1、滑轮2、支架以及配重块组件,所述支架包括左支架51和右支架52,所述滑轮2设置两组,分别安装在左支架51和右支架52上,配重块组件和吊篮1间通过钢丝绳3连接并绕过滑轮2;配重块组件4包括底座14、若干配重块13以及定位杆9,所述定位杆9固定在底座14上,配重块13上设置通孔,通孔穿过定位杆9使配重块13依次放置在底座14上;所述右支架52内设置空腔53,且位于配重块组件4的一侧设置条形槽54,与条形槽54相对的一侧设置电磁板6,电磁板6内设置电磁线圈并连接电源,底座14的一侧固定安装固定座15,所述固定座15上安装滚轮7,所述滚轮7为由导磁性材料,如铁制成,固定座15穿过条形槽54,滚轮7位于空腔53内,当吊篮1极速下落时,电源开启,使电磁板6产生电磁场并对滚轮7产生引力,使滚轮7与电磁板6表面产生摩擦力,在配重块组件4组件上滑过程中使吊篮1逐渐减速,有效降低其落地时的速度,滚轮7的宽度大于条形槽54的宽度,将滚轮7限制在空腔53内,配重块组件4便不会产生摆动或旋转等现象,提高安全性。
所述滚轮7的转轴上垂直安装铁板8,可增大电磁板6对滚轮7的引力,从而提高摩擦力。
所述滚轮7的圆周面和电磁板6的表面均做糙化处理,进一步提高滚轮7与电磁板6间的摩擦力。
所述底座14上安装速度传感器12,所述速度传感器12与电源的控制电路电连接,用于监测配重块组件4的上移速度,当速度超过警戒值后,电源启动为电磁板6供电,使配重块组件4减速。
所述定位杆9的上部设置螺纹,螺纹内设置螺母10,螺母10下方设置压盘11,用于将配重块13压紧、装牢。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