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通信塔塔体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7976阅读:353来源:国知局
一种通信塔塔体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通信塔塔体结构。



背景技术:

通信塔被用于信号的接收和传输,现有技术中的通信塔的安装高度较高,为了对电子元器件的检查,通常需要在通信塔的外部焊接爬梯,爬梯较为垂直,因此攀爬的难度较大,并且攀爬时容易造成较大的恐惧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通信塔塔体结构,本装置采用底部管套和锥形管套的配合形式,使得锥形管套可以得到底部管套的支撑,支撑更为稳定,通过可调节倾斜角度的爬梯组件,使得爬梯组件提供一个较好的攀爬角度,方便攀爬,降低攀爬时的恐惧感。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通信塔塔体结构,包括底座,在所述底座的顶部焊接设置有底部管套,所述底部管套的顶部设置有锥形管套,所述锥形管套和所述底部管套之间配合有法兰盘,所述锥形管套的顶端封闭,所述锥形管套的顶部设置有避雷针,所述锥形管套的外部设置有两个以上的操作平台,所述操作平台的顶部设置有护栏,在所述底部管套和所述锥形管套之间配合有可调节倾斜角度的爬梯组件。

优选地,所述爬梯组件包括底部外圈和顶部外圈,所述底部外圈与所述底部管套之间配合有固定螺丝,所述顶部外圈与所述锥形管套之间活动连接,所述顶部外圈与所述锥形管道之间配合有调节螺丝,所述底部外圈的外圈位置处对称设置有两根伸缩杆,所述顶部外圈的外圈位置处设置有两根支架杆,在两根所述伸缩杆之间配合有第一转轴,在两根所述支架杆之间配合有第二转轴,所述第一转轴和所述第二转轴之间配合有爬梯。

优选地,所述操作平台的底部焊接设置有肋板,所述肋板与所述锥形管套之间焊接固定。

优选地,所述伸缩杆与所述底部外圈之间焊接固定。

优选地,所述支架杆与所述顶部外圈之间焊接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采用底部管套和锥形管套的配合形式,使得锥形管套可以得到底部管套的支撑,支撑更为稳定,通过可调节倾斜角度的爬梯组件,使得爬梯组件提供一个较好的攀爬角度,方便攀爬,降低攀爬时的恐惧感,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爬梯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参阅图1和图2所示的一种通信塔塔体结构,包括底座1,在所述底座1的顶部焊接设置有底部管套2,所述底部管套2的顶部设置有锥形管套3,所述锥形管套3和所述底部管套2之间配合有法兰盘4,所述锥形管套3的顶端封闭,所述锥形管套3的顶部设置有避雷针5,所述锥形管套3的外部设置有两个以上的操作平台6,所述操作平台6的顶部设置有护栏7,在所述底部管套2和所述锥形管套3之间配合有可调节倾斜角度的爬梯组件8。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爬梯组件8包括底部外圈801和顶部外圈802,所述底部外圈801与所述底部管套2之间配合有固定螺丝811,所述顶部外圈802与所述锥形管套3之间活动连接,所述顶部外圈802与所述锥形管道3之间配合有调节螺丝812,所述底部外圈801的外圈位置处对称设置有两根伸缩杆803,所述顶部外圈802的外圈位置处设置有两根支架杆804,在两根所述伸缩杆803之间配合有第一转轴823,在两根所述支架杆804之间配合有第二转轴824,所述第一转轴823和所述第二转轴824之间配合有爬梯825。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操作平台6的底部焊接设置有肋板611,所述肋板611与所述锥形管套3之间焊接固定。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伸缩杆803与所述底部外圈801之间焊接固定。

本实用新型中一个较佳的实施例,所述支架杆804与所述顶部外圈802之间焊接固定。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采用底部管套和锥形管套的配合形式,使得锥形管套可以得到底部管套的支撑,支撑更为稳定,通过可调节倾斜角度的爬梯组件,使得爬梯组件提供一个较好的攀爬角度,方便攀爬,降低攀爬时的恐惧感,本装置的结构较为简单,成本较为低廉,适合推广使用。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