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刚度均衡的交错桁架钢结构体系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43505阅读:351来源:国知局
一种刚度均衡的交错桁架钢结构体系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钢结构技术领域,特别与一种刚度均衡的交错桁架钢结构体系有关。



背景技术:

交错桁架钢结构体系是一种新型的钢结构体系,其结构布置特征如图1所示,包括横向的桁架1以错层、隔跨交错的方式布置,桁架1的两端支承在框架柱2上,纵向用框架梁3连接各框架柱2。交错桁架钢结构体系能够提供两个柱距的大空间,使得建筑空间布局更加灵活。

由于桁架1能够提供很大的横向刚度,再加上楼面板4对桁架的弦杆产生的隔板效应,使得交错桁架体系的横向刚度比纵向要大很多。这样一来,就会使结构在地震或风荷载作用下产生比较大的扭转位移,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的正常使用。

传统的增大结构纵向刚度的办法有加支撑,加钢板剪力墙等,这些方法对建筑功能有较大的影响,而且在大柱距、大层高的结构中也很难实施。针对这一问题,提供一种提高交错桁架体系纵向刚度的解决方案,在对建筑功能影响极小的前提下增大结构的纵向刚度,使交错桁架结构在纵横向的刚度协调。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刚度均衡的交错桁架钢结构体系,增大结构的纵向刚度,实现两个方向刚度的相对均衡,从而解决结构整体扭转问题,使交错桁架钢结构体系得以大范围推广。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刚度均衡的交错桁架钢结构体系,在交错桁架钢结构体系中,采用立柱在结构纵向两侧框架梁上隔层、隔跨间隔布设。

所述的交错桁架钢结构体系,包括桁架、框架柱、框架梁;框架柱、框架梁沿结构外围布置,形成纵向框架结构;桁架沿结构高度方向隔层布置,沿结构纵向方向隔跨布置。

所述的交错桁架钢结构体系,分成前后两个朝向面,两个朝向面的立柱分布位置相同。

所述的交错桁架钢结构体系,分成前后两个朝向面,两个朝向面面的立柱分布位置不同。

所述的立柱,上下两端与框架梁采用焊接刚接而成。

所述的立柱位于交错桁架钢结构体系中纵向框架梁的跨中。

采用上述方案后,本实用新型的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立柱将原来的纵向框架梁一分为二,使得纵向框架梁的线刚度增大到约为原来的2倍,进而提高了纵向框架梁与桁架连接节点的转动刚度,再加上立柱本身抗侧刚度的贡献,在不增大柱子截面的前提下极大地增大了结构各层的纵向抗侧刚度,使得交错桁架结构纵横向刚度接近。

2、加立柱以后结构各层的纵向刚度可以大幅提高,幅度在100%左右,整体结构周期比可控制到0.8左右,可以大大减小结构整体的扭转效应。

3、在大柱距、大层高的结构中,很难布置传统抗侧力构件如钢板剪力墙、支撑,此时采用本方案有明显的优势。

4、布局巧妙,外形美观,对建筑空间的影响极小,施加的立柱也可作为建筑中两片外墙的接缝处。

5、由于结构整体的扭转效应得到了控制,建筑物使用的舒适度有了较好的提升。

附图说明

图1为交错桁架钢结构体系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中其中一个朝向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中其中另一个朝向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中立柱连接方式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对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做进一步阐述。

一种刚度均衡的交错桁架钢结构体系,本实用新型主要的改进点就是在交错桁架钢结构体系中增设了立柱9,立柱9在纵向方向隔层、隔跨布设于纵向框架梁3的跨中,以弥补整个结构体系中的纵向刚度的不足。

交错桁架钢结构体系,主要包括的有桁架1、框架柱2、纵向框架梁3。桁架1是沿结构横向布设,框架梁3是沿结构纵向布设。

桁架1的高度与结构体系中单个房屋层高相同,长度与单个房屋宽度相同。桁架1的两端支承于框架柱2上,桁架1沿结构高度方向隔层布置,沿结构纵向隔跨布置。

桁架1的一个独立单元一般包括上弦5、下弦6,支撑在上弦5、下弦6之间的斜腹杆7和直腹杆8。

楼面板4一端支撑在下层桁架1的上弦5上,另一端支撑在相邻上层桁架1的下弦6上。本实施例中桁架1跨中可不设斜腹杆7(仅保留直腹杆8),做成矩形门孔,以便设置走道或连通相邻的房间。

本实用新型最大的创新点就是在纵向框架方向,立柱9隔层、隔跨交错布置于纵向框架梁3跨中位置。也就是说立柱9在结构高度方向是隔层分布,在结构纵向方向是隔跨分布,使得每一个有立柱9的单元面相邻的四个单元面是没有立柱9,而每一个没有立柱的单元面相邻的四个单元面是有立柱9。

由于房屋可以分成前后两个朝向面,前后两朝向面的立柱9可以是相同方式分布,两者均采用图2。或者两面也可以是相反的结构,一面是图2结构,一面为图3结构。不管是采用哪种,都是令整个结构体系纵向刚度增大到约为原来的2倍,使得交错桁架结构纵横向刚度接近,达到均衡。

立柱9上下两端与纵向框架梁3采用焊接刚接,如图4所示。

以上是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的一种,在本实用新型构思前提下所做出若干其他简单替换和改动,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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