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施工用砂浆搅拌装置,属于建筑施工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建筑施工是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是各类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也可以说是把设计图纸上的各种线条,在指定的地点,变成实物的过程。它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等。施工作业的场所称为“建筑施工现场”或叫“施工现场”,也叫工地。
现有的施工用砂浆搅拌装置在搅拌时其浪费时间,同时操作复杂,效率低,搅拌不均匀且不易下料。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施工用砂浆搅拌装置。
本发明的一种施工用砂浆搅拌装置,它包含架体、支撑脚、进料管、缓冲板、减速机、驱动电机、主轴、直角搅拌杆、纵向杆、导料架、震动器、下料管、下料阀门、混料辊机构、进水管、流量调节阀;所述架体的底部安装有支撑脚,所述架体的左上端安装有进料管,所述进料管的下侧设置有缓冲板,所述架体的右上端安装有进水管,所述进水管上安装有流量调节阀,所述架体的上端安装有减速机,所述减速机的驱动轴连接有驱动电机,所述减速机的输出轴与主轴连接,所述主轴的外侧壁上均匀的设置有数个直角搅拌杆与混料辊机构,所述直角搅拌杆的下端安装有纵向杆,所述架体的内底部安装有导料架,所述导料架的内部设置有震动器,所述架体的下侧壁上连接有下料管,所述下料管12上连接有下料阀门。
作为优选,所述混料辊机构包含混料辊体、扰流板、分料板;所述混料辊体的内侧壁设置有分料板,所述混料辊体的内部设置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内设置有扰流板。
作为优选,所述缓冲板为弹性缓冲板。
作为优选,所述导料架的上表面设置有导向槽,所述导向架的上端为弧形。
作为优选,所述纵向杆的外表面设置有加强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便于实现快速搅拌,且搅拌快速、均匀,且节省时间,效率高。
附图说明
为了易于说明,本发明由下述的具体实施及附图作以详细描述。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中混料辊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架体;2-支撑脚;3-进料管;4-缓冲板;5-减速机;6-驱动电机;7-主轴;8-直角搅拌杆;9-纵向杆;10-导料架;11-震动器;12-下料管;13-下料阀门;14-混料辊机构;15-进水管;16-流量调节阀;141-混料辊体;142-扰流板;143-分料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了,下面通过附图中示出的具体实施例来描述本发明。但是应该理解,这些描述只是示例性的,而并非要限制本发明的范围。此外,在以下说明中,省略了对公知结构和技术的描述,以避免不必要地混淆本发明的概念。
如图1-2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以下技术方案:它包含架体1、支撑脚2、进料管3、缓冲板4、减速机5、驱动电机6、主轴7、直角搅拌杆8、纵向杆9、导料架10、震动器11、下料管12、下料阀门13、混料辊机构14、进水管15、流量调节阀16;所述架体1的底部安装有支撑脚2,所述架体1的左上端安装有进料管3,所述进料管3的下侧设置有缓冲板4,所述架体1的右上端安装有进水管15,所述进水管15上安装有流量调节阀16,所述架体1的上端安装有减速机5,所述减速机5的驱动轴连接有驱动电机6,所述减速机5的输出轴与主轴7连接,所述主轴7的外侧壁上均匀的设置有数个直角搅拌杆8与混料辊机构14,所述直角搅拌杆8的下端安装有纵向杆9,所述架体1的内底部安装有导料架10,所述导料架10的内部设置有震动器11,所述架体1的下侧壁上连接有下料管12,所述下料管12上连接有下料阀门13。
进一步的,所述混料辊机构14包含混料辊体141、扰流板142、分料板143;所述混料辊体141的内侧壁设置有分料板143,所述混料辊体141的内部设置有安装槽,所述安装槽内设置有扰流板142。
进一步的,所述缓冲板4为弹性缓冲板。
进一步的,所述导料架10的上表面设置有导向槽,所述导向架10的上端为弧形。
进一步的,所述纵向杆9的外表面设置有加强筋。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工作原理为:使用时,通过进料管3实现进料,然后通过缓冲板4进行物料缓冲,进水管实现进水,进水后,启动驱动电机6与减速机5的配合带动主轴7进行旋转,其主轴7上的直角搅拌杆8、纵向杆9、混料辊机构14实现快速搅拌,其直角搅拌杆8、纵向杆9实现快速搅拌,且混料辊机构14能实现原料的分料与扰流,能提高搅拌速度,使用方便,操作简便,且导料架实现快速导料,且使用方便,且震动器能实现快速震动,且能提高搅拌速度。
本发明使用到的标准零件均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异形件根据说明书的和附图的记载均可以进行订制,各个零件的具体连接方式均采用现有技术中成熟的螺栓、铆钉、焊接等常规手段,机械、零件和设备均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型号,加上电路连接采用现有技术中常规的连接方式,在此不再详述。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