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循环使用的拼装空心底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91870发布日期:2018-06-28 03:25阅读:149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循环使用的拼装空心底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空心地板,特别涉及一种可循环使用的拼装空心底板。



背景技术:

地板,即房屋地面或楼面的表面层。由木料或其他材料做成。地板的分类有很多,按结构分类有实木地板、强化复合木地板、三层实木复合地板、竹木地板、防腐地板、软木地板以及目前最流行的多层实木复合地板等,空心地板是地板的一种,由于气内部为中空结构,质量整体较轻等特点被人们喜爱。

现有的空心地板,大多为整体塑造,地板不可随意拼装和拆卸,这使的地板的灵活性较差,地板的可循环使用性较底,当地板有部分面积损毁时,则需要整体丢弃,建材浪费严重,且地板的强度一般,容易发生断裂现象。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可循环使用的拼装空心底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循环使用的拼装空心底板,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可循环使用的拼装空心底板,包括上地板和下地板,所述下地板位于上地板下端,所述上地板下表面上设有支柱,所述支柱内设有插槽,所述下地板上设有插柱,所述插柱与插槽位置相对应,所述上地板和下地板通过插槽和插柱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插槽内设有橡胶垫,所述支柱表面环设有弹簧,所述插柱上环设有密封圈,以及插柱和插槽通过密封圈紧密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上地板内部设有一号加强筋,所述下地板内设有二号加强筋。

进一步地,所述支柱和插柱均设有若干组,以及支柱和插柱分别分布在上地板下表面和下地板上表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插柱和插槽,并使上地板和下地板通过插柱和插槽连接,并通过密封圈进行连接密封,使连接紧密,并且使上地板和下地板可随意进行拆卸和拼装,当上地板或下底板其中一个损毁时,不用丢弃整个地板,可以将未损毁的上地板或下底板拆卸,在与其他为损毁的进行拼装,可循环使用,节约用材。

2、本实用新型通过在支柱上环设有弹簧,一方面可以加强支柱的整体强度,另一方面,可以缓冲支柱受到的压力,通过在插槽内设有橡胶垫,可以缓冲插柱受到的压力,使上地板和下地板连接稳定。

3、本实用新型通过在上地板和下地板内分别设有一号加强筋和二号加强筋,可以增强上地板和下地板的强度,使上地板和下地板不易损毁,增加使用寿命,从而增加了可循环使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循环使用的拼装空心底板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循环使用的拼装空心底板的上地板镜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可循环使用的拼装空心底板的下地板镜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上地板;2、下地板;3、支柱;4、橡胶垫;5、弹簧;6、密封圈;7、插柱;8、一号加强筋;9、二号加强筋;10、插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3所示,一种可循环使用的拼装空心底板,包括上地板1和下地板2,所述下地板2位于上地板1下端,所述上地板1下表面上设有支柱3,所述支柱3内设有插槽10,所述下地板2上设有插柱7,所述插柱7与插槽10位置相对应,所述上地板1和下地板2通过插槽10和插柱7连接。

其中,所述插槽10内设有橡胶垫4,所述支柱3表面环设有弹簧5,所述插柱7上环设有密封圈6,以及插柱7和插槽10通过密封圈6紧密连接。

其中,所述上地板1内部设有一号加强筋8,所述下地板2内设有二号加强筋9。

其中,所述支柱3和插柱7均设有若干组,以及支柱3和插柱7分别分布在上地板1下表面和下地板2上表面。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为一种可循环使用的拼装空心底板,工作时,将上地板1和下地板2通过插柱7和插槽10连接,并通过密封圈6进行连接密封,使连接紧密,并且使上地板1和下地板2可随意进行拆卸和拼装,当上地板1或下底板2其中一个损毁时,不用丢弃整个地板,可以将未损毁的上地板1或下底板2拆卸,在与其他为损毁的进行拼装,可循环使用,节约用材,通过在支柱3上环设有弹簧5,一方面可以加强支柱3的整体强度,另一方面,可以缓冲支柱3受到的压力,通过在插槽10内设有橡胶垫,可以缓冲插柱7受到的压力,使上地板1和下地板2连接稳定,通过在上地板1和下地板2内分别设有一号加强筋8和二号加强筋9,可以增强上地板1和下地板2的强度,使上地板1和下地板2不易损毁,增加使用寿命。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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