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快速加持的瓷砖切割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07973发布日期:2018-09-21 23:25阅读:22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瓷砖切割夹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快速加持的瓷砖切割夹具。



背景技术:

所谓瓷砖,是以耐火的金属氧化物及半金属氧化物,经由研磨、混合、压制、施釉、烧结之过程,形成之一种耐酸碱的瓷质或石质等之建筑或装饰之材料,总称之为瓷砖。其原材料多由粘土、石英沙等等混合而成。在装潢中装饰中,需要用到瓷砖,墙面或者地面铺设瓷砖,铺设时,遇到拐角,整个的瓷砖不能使用,需要切割,而直接将瓷砖放到地上切割,容易晃动,降低了切割精度,因此,市场上就有了很多瓷砖切割夹紧装置,但是,很多瓷砖切割用夹紧装置,需要旋转多次才能夹紧,拆卸也麻烦,比较耽误时间,降低了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市场上瓷砖切割用夹具夹持比较慢,降低了工作效率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快速加持的瓷砖切割夹具。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快速加持的瓷砖切割夹具,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上端左侧设有向上的支撑板,且支撑板的上端设有向右的托板,所述托板的上端右侧开设有上下贯穿的方形的导向孔,且导向孔内插接有导向杆,所述导向杆的下端设有踏板,且踏板的前后端均伸出托板,所述踏板的下端与底板之间留有下踩距离,且导向杆的上端设有向右的连杆,所述连杆的右端连接有开口向下的方形的导向筒,且导向筒内插接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的上端与导向筒的内腔顶端之间通过弹簧连接,且伸缩杆的下端设有压板,所述压板的右端与托板的右端面在同一水平面内,所述连杆与托板之间设有回位弹簧,且回位弹簧套接在导向杆上。

优选的,所述踏板的下端设有弹性垫层。

优选的,所述导向筒内安装有滑块,且滑块的上端转动连接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向上穿过导向筒连接有转杆,且螺纹杆与导向筒之间螺纹连接。

优选的,所述底板的下端设有万向轮。

优选的,所述支撑板的左端设有把手。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快速加持的瓷砖切割夹具,有益效果在于:使用时,将瓷砖放到托板的上端右侧,并向右伸出一段距离,人直接站到踏板上,踏板带动导向安下移,导向杆带动导向筒下移,从而使压板压紧瓷砖,踏板下移后会抵在底板上,停止运动,而在弹簧的作用下,保证了压板对瓷砖的挤压力度,同时具有的韧性,也防止压坏瓷砖,方便切割,无需人工可以去做多余的固定措施,直接踩上即可,更快速,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工好以后,脚下来,在回位弹簧的作用下,压板上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快速加持的瓷砖切割夹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快速加持的瓷砖切割夹具的主视图。

图中:1底板、2托板、3导向杆、4踏板、5导向筒、6伸缩杆、7弹簧、8压板、9回位弹簧、10弹性垫层、11滑块、12螺纹杆、13转杆、14万向轮、15把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快速加持的瓷砖切割夹具,包括底板1,底板1的下端设有万向轮14,便于移动,支撑板的左端设有把手15,方便推动,底板1的上端左侧设有向上的支撑板,且支撑板的上端设有向右的托板2,托板2的上端右侧开设有上下贯穿的方形的导向孔,且导向孔内插接有导向杆3,导向杆3的下端设有踏板4,且踏板4的前后端均伸出托板2,踏板4的下端与底板1之间留有下踩距离。

踏板4的下端设有弹性垫层10,减缓与底板1之间的冲击,且导向杆3的上端设有向右的连杆,连杆的右端连接有开口向下的方形的导向筒5,且导向筒5内插接有伸缩杆6,伸缩杆6的上端与导向筒5的内腔顶端之间通过弹簧7连接,且伸缩杆6的下端设有压板8,压板8的右端与托板2的右端面在同一水平面内,导向筒5内安装有滑块11,且滑块11的上端转动连接有螺纹杆12,螺纹杆12向上穿过导向筒5连接有转杆13,且螺纹杆12与导向筒5之间螺纹连接,调节挤压力度,也可以调节适应不同厚度的瓷砖,连杆与托板2之间设有回位弹簧9,且回位弹簧9套接在导向杆3上。

使用时,将瓷砖放到托板2的上端右侧,并向右伸出一段距离,人直接站到踏板4上,踏板4带动导向安3下移,导向杆3带动导向筒5下移,从而使压板8压紧瓷砖,踏板4下移后会抵在底板1上,停止运动,而在弹簧7的作用下,保证了压板8对瓷砖的挤压力度,同时具有的韧性,也防止压坏瓷砖,方便切割,无需人工可以去做多余的固定措施,直接踩上即可,更快速,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工好以后,脚下来,在回位弹簧9的作用下,压板8上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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