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通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52922发布日期:2018-11-16 20:49阅读:69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消防设备类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消防救援通道。



背景技术:

火灾是涉及领域最广、危害人类最大的一种灾难;在火灾事故中,浓烟和高温等恶劣环境对人员造成惨重的伤亡。

大部分情况下,当火灾发生时,浓烟迅速和高温迅速将逃生通道封死,人本能反应是找到一处暂时的避难处等待救援,消防员来救援时会需要通过高温和浓烟在陌生的环境下慢慢搜索,这样不仅增长了消防员的搜索时间;在极高的温度下,消防员一次只能搜索几分钟,如果时间更长会给消防员带来极大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现有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能够确保良好救援环境及增大救援效率的消防救援通道。

为了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消防救援通道,包括内通道单元、连接所述内通道单元的外通道单元及吹风装置,所述内通道单元位于所述外通道单元内侧;所述内通道单元的一端设有第一入口,所述内通道单元的另一端设有第一出口,所述外通道单元的一端设有开口设置的第二入口,所述外通道单元的另一端设有第二出口;所述外通道单元设有若干槽体,所述槽体的相对两端分别连通所述第二入口及所述第二出口,所述内通道单元的所述第一入口及所述第一出口分别连接于所述槽体的相对两端;所述吹风装置用于对所述第一入口进行吹风处理,所述第一出口连通所述第二出口以实现所述内通道单元及所述外通道单元的可回流通道;所述内通道单元及所述外通道单元均为阻燃材料。

本实用新型的消防救援通道的外通道单元外通道单元设有若干槽体,该槽体的相对两端分别连通所述第二入口及所述第二出口,内通道单元的第一入口及第一出口分别连接于所述槽体的相对两端,从而实现了消防救援通道的可回流处理。本实用新型的消防救援通道能够进行隔热隔烟处理,能够确保良好救援环境及增大救援效率;同时,还能够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内通道单元的第一入口及所述第一出口均通过拉链以控制开通或闭合。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通道单元的所述第二出口通过拉链以控制开通或闭合。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出口的数量最少为一个,所述第二出口与所述第一出口相对应。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内通道单元的内部设有若干个第一发光部件。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通道单元的向外一侧设有若干个第二发光部件。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通道单元的向外一侧设有若干个雾化部件。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通道单元的向外一侧设有若干个喷水孔。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内通道单元及所述外通道单元均可进行折叠压缩处理。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外通道单元设有供水通道及供电通道。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方式的消防救援通道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消防救援通道的空气流向示意图;

图3为图1的外通道单元的剖视图;

图4为图1的内通道单元的示意图;

图5为多个消防救援通道组合使用时的示意图。

附图标号说明:

100、消防救援通道;

10、内通道单元,11、第一入口,12、第一出口,13、第一发光部件;

20、外通道单元,21、第二入口,22、第二出口,23、槽体,24、雾化部件,25、喷水孔,26、第二发光部件;

50、拉链,60、供水通道,70、供电通道。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全面的描述。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的理解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定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至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较佳实施方式的消防救援通道100,包括内通道单元10、连接内通道单元10的外通道单元20及吹风装置(图未示),内通道单元10位于外通道单元20的内侧;所述内通道单元10的一端设有第一入口11,内通道单元10的另一端设有第一出口12;外通道单元20的一端设有开口设置的第二入口21,外通道单元20的另一端设有第二出口22。外通道单元20设有若干槽体23,该槽体23的相对两端分别连通第二入口21及第二出口22,内通道单元10的第一入口11及第一出口12分别连接于所述槽体23的相对两端;吹风装置用于对所述第一入口11进行吹风处理,所述第一出口12连通第二出口22,从而使第一通道单元10内的空气可流向第二通道单元20且经由所述槽体23回流至外界环境,最终形成了内通道单元10及外通道单元20的可回流通道。

内通道单元10由具有良好的阻燃性能和优异的物理机械性能的材料制作而成,且具有质量轻、柔软性及气密性良好的特点;内通道单元10用以供人员的安全走动。在本实施例中,内通道单元10为防火布类材料且能够进行压缩折叠处理,在非使用状态下减少占地面积及方便搬运。内通道单元10呈纵长的矩状设置,第一入口11能够通过拉链50以控制通道开通或闭合;第一出口12的数量最少为一个,其中第一出口12的数量在本实施例中为三个,且第一出口12在正常情况下处于封闭状态,该第一出口12能够通过拉链50以控制通道开通或闭合。内通道单元10的内部设有若干个第一发光部件13,其中第一发光部件13在本实施例中为LED灯片,该第一发光部件13能够通过电池供电方式或采用外部供电的方式进行发光处理,从而确保内通道单元10内的稳定照明,方便消防员的救员及搜救,有效提高了救援效率。

请再次参阅图1及图2,外通道单元20与内通道单元10连接;外通道单元20用于对内通道单元10内的空气进行回流隔热处理,从而使内通道单元10内的空气维持较低温度。外通道单元20的结构与内通道单元10相似,且外通道单元20的尺寸大于内通道单元10;同时,外通道单元20由具有良好的阻燃性能和优异的物理机械性能的材料制作而成,且具有质量轻、柔软性及气密性良好的特点。外通道单元20的第二入口21用以供内部的气流流出。第二出口22在本实施例中的数量为三个,该第二出口22与第一出口12相对应且在正常情况下处于封闭状态;进一步地,该第二出口22能够通过拉链50以控制通道开通或闭合。

外通道单元20的向外一侧还设有若干个雾化部件24,其中雾化部件24能够持续的向四周进行喷雾处理,从而降低了消防救援通道100四周的温度及起到驱散浓烟的效果,增加了可见度以方便消防员的救援和灭火。同时,外通道单元20的向外一侧还设有若干喷水孔25,该喷水孔25用以供消防员的喷水枪的放置,从而熄灭消防救援通道100的外部明火。外通道单元20的向外一侧还设有若干个第二发光部件26,该第二发光部件26在本实施例中为LED灯片,其中第二发光部件26用以供消防救援通道100的外部照明,能够起到警示作用以向被困者提供方向指示。

吹风装置包括出风机构及抽风机构;其中,出风机构位于第一入口11内且对内通道单元10进行吹气处理,从而使内通道单元10膨胀形成一稳定通道,且内通道单元10可通过第一出口12的开通以实现连通外通道单元20,从而将外通道单元20膨胀形成外风道,最终外通道单元20的空气经由所述槽体23流出第二入口21,从而将外通道单元10内的高温空气流至外界环境中。同时,抽风机构设置于远离第二入口21的位置,从而避免抽风机构对刚流出第二入口21的高温空气进行抽风处理,确保出风机构向内通道单元10内提供较低温度的空气。需要说明的是,因吹风装置持续对内通道单元10及外通道单元20进行吹气处理,导致消防救援通道10的内部气压大于外部气压,从而确保火灾内的浓烟不会进入到消防救援通道100内;同时,消防救援通道100内部不会产生高温现象,消防救援通道100内部空气在吸收热量后会通过外通道单元20经由槽体23流向外界环境中,避免了空气进入到火灾环境而导致火势增大。

外通道单元20设有供水通道60及供电通道70;其中,供水通道60用以连接所述雾化部件24;供电通道70用以分别连接第一发光部件13及第二发光部件26。同时,消防救援通道100的数量可以为多个,即各个消防救援通道100可实现快速连接使用,从而增大了救援通道的长度,增大了救援范围。进一步地的举例说明为,当第一消防救援通道需要与第二消防救援通道连接使用时:第二消防救援通道的第二入口连接于第一消防救援通道的第二出口,且第二消防救援通道的第一入口、第一消防救援通道的第一出口及第二出口均为打开状态,再通过增设一开口设置的过渡通道单元以连接第二消防救援通道的第一入口及第一消防救援通道的第一出口,从而实现第一消防救援通道及第二消防救援通道的内通道单元的相互连通。同时,第一消防救援通道的第二出口与过渡通道单元之间间隔设置,从而确保第二消防救援通道的外通道单元内的空气能够流通至第一消防救援通道的外通道单元内,从而实现回流通道以将高温空气流出到外界环境中。

本实用新型的消防救援通道通过设置内通道单元、连接内通道单元的外通道单元、及吹风装置;其中,内通道单元位于外通道单元内侧,且外通道单元设有若干槽体,该槽体的相对两端分别连通外通道单元的第二入口及第二出口,从而实现了消防救援通道的可回流处理。本实用新型的消防救援通道能够进行隔热隔烟处理,能够确保良好救援环境及增大救援效率;同时,还能够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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