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轻型铝合金踏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100173发布日期:2018-11-28 00:00阅读:17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轻型铝合金踏台,特别是在工厂大型CNC设备的使用和检修中,需要进一步抬高人员进行低空作业时,所涉及的一种工具。



背景技术:

目前,在工厂大型CNC设备的使用和检修时,需要用到踏台进一步抬高人员进行低空作业。目前的踏台主要由铁和不锈钢通过焊接或者螺栓连接而成,而铝合金采用焊接时焊接位置的强度比母材强度降低40%,使用一段时间后容易导致焊接处变形;另外,踏板与框架采用铆接方式连接,踏板与框架连接结构基本是受力件,铆接容易变形,不能保证其结构的稳定性,而且铆接工艺繁杂,不宜安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轻型铝合金踏台,该轻型铝合金踏台采用三通连接件或三通连接件与框架通过榫卯结构连接,铆钉固定,简化制作工艺,降低制作成本,安装方便、简捷。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轻型铝合金踏台,包括框架和踏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包括立柱、横梁和连接柱,所述连接柱连接在两个立柱之间,所述横梁设置在立柱的顶部,所述横梁与立柱的顶部通过三通连接件连接,所述横梁与立柱的中部通过四通连接件连接,所述踏板设置在横梁的顶部,所述踏板底部设有踏板支撑柱。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立柱与连接柱之间通过角铝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三通连接件和四通连接件上均设有安装孔,所述三通连接件通过铆钉与立柱和横梁连接,所述四通连接件通过铆钉与立柱和横梁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踏板的顶部设有防滑凸起,所述踏板内还设计有加强肋。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立柱、横梁、踏板、连接柱、三通连接件、四通连接件和角铝均由铝合金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

1、本实用新型轻型铝合金踏台的三通连接件和四通连接件插接在立柱和横梁里面,不裸露,采用三通连接件或四通连接件与框架通过构造技术连接,力的传递由三通连接件或四通连接件连接实现,铆钉固定,简化制作工艺,降低制作成本,与采用焊接、铆接的相比,插接位置强度比焊接位置提高40%。

2、整个踏台采用铝合金材料制成,易加工、耐腐蚀性,绿色环保,经久耐用,阻燃防潮,节约木材或钢材,方便回收、重复使用。

3、踏板顶部设有防滑凸起,踏板内还设计有加强肋,提高踏板的刚度,减少变形,踏板与横梁采用铆钉固定,安装方便,简捷。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轻型铝合金踏台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轻型铝合金踏台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三通连接件5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四通连接件6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踏板3的局部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序号相对的部件名称:

立柱1、横梁2、踏板3、连接柱4、三通连接件5、四通连接件6、角铝7、安装孔8、踏板支撑柱9、防滑凸起10。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轻型铝合金踏台作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5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轻型铝合金踏台,包括框架和踏板3,所述框架包括立柱1、横梁2和连接柱4,所述连接柱4连接在两个立柱1之间,所述横梁2设置在立柱1的顶部,所述横梁2与立柱1的顶部通过三通连接件5连接,所述横梁2与立柱1的中部通过四通连接件6连接,所述踏板3设置在横梁2的顶部,所述踏板3底部设有踏板支撑柱9。

所述立柱1与连接柱4之间通过角铝7固定连接。

所述三通连接件5和四通连接件6上均设有安装孔8,所述三通连接件5通过铆钉与立柱1和横梁2连接,所述四通连接件6通过铆钉与立柱1和横梁2连接。

所述踏板3的顶部设有防滑凸起10。

所述立柱1、横梁2、踏板3、连接柱4、三通连接件5、四通连接件6和角铝7均由铝合金制成。

本实用新型轻型铝合金踏台的三通连接件和四通连接件插接在立柱和横梁里面,不裸露,采用三通连接件或四通连接件与框架通过构造技术连接,力的传递由三通连接件和四通连接件连接实现,铆钉固定,简化制作工艺,降低制作成本,与采用焊接、铆接的相比,插接位置强度比焊接位置提高40%;整个踏台采用铝合金材料制成,易加工、耐腐蚀性,绿色环保,经久耐用,阻燃防潮,节约木材或钢材,方便回收、重复使用;踏板顶部设有防滑凸起,踏板内设计有加强肋,提高踏板的刚度,减少变形,踏板与横梁采用铆钉固定,安装方便,简捷。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