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制砖模具领域,特别是一种缝隙式排水砖模具。
背景技术:
缝隙式排水砖的主要特点就是砖体上窄下宽,且侧壁呈流线型,中部设有多个通孔,其结构设计全部是为了排水顺利。但是其结构特点,也给砖体的生产造成了困难,传统砖体的生产所使用的模具,无法适应这种特殊形状结构设计,对于中空的排水通孔,可以通过抽芯实现,但是排水砖的抽芯数量非常多,且不规则的砖体造成了塑形后抽芯的宽难。同时现有模具的内腔固定,若需要生产不同规格的排水砖,需要单独开模,生产投入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设计了一种缝隙式排水砖模具。具体设计方案为:
一种缝隙式排水砖模具,包括上模、下模,所述上模、下模闭合形成模腔,所述上模上设有注料口,所述下模的一侧设有注液口,所述模腔内设有抽芯、限位架,所述限位架与所述下模固定连接,所述抽芯与所述限位架之间通过导柱滑动连接。
所述上模呈条状结构,所述上模的轴向方向沿前后分布,所述上模的径向截面呈“n”形结构,所述上模的径向截面中,上部左右两侧距离小于下部左右两侧距离,所述上模的顶面、左右两侧壁的径向截面为直线、曲线中的一种。
所述注料口注入砖料,所述注液口注入功能液,所述功能液与所述砖料不相容,所述功能液为浆质功能液,所述功能液的密度大于所述砖料、抽芯的密度。
所述抽芯的顶面轮廓与所述上模的内壁顶面中部轮廓相契合,所述抽芯左右方向的距离小于所述上模内部左右侧壁之间的距离,所述抽芯与所述导柱为一次铸造成型的整体结构,所述抽芯的高度大于所述上模的高度。
所述抽芯与所述导柱为一次铸造成型的整体结构,所述抽芯上的导柱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导柱沿前后方向分布,所述限位架为水平方向铺设的板状结构,所述限位架的四周与所述下模内壁焊接连接。
所述抽芯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抽芯沿前后方向呈直线阵列分布,多个所述抽芯之间互相平行,相邻的两个所述抽芯之间的导柱通过连杆连接,所述连杆与所述导柱之间转动密封连接。
通过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得到的缝隙式排水砖模具,其有益效果是:
采用悬浮式的抽芯设计方便生产和抽芯,同时通过同一套上下模,配合不同规格的轴心和液面高度,可以生产出不同规格的排水砖。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缝隙式排水砖模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缝隙式排水砖模具生产时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上模;2、下模;3、注料口;4、注液口;5、抽芯;6、限位架;7、导柱;8、连杆;9、功能液;10、砖料。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具体描述。
一种缝隙式排水砖模具,包括上模1、下模2,所述上模1、下模2闭合形成模腔,所述上模1上设有注料口3,所述下模2的一侧设有注液口4,所述模腔内设有抽芯5、限位架6,所述限位架6与所述下模2固定连接,所述抽芯5与所述限位架6之间通过导柱7滑动连接。
所述上模1呈条状结构,所述上模1的轴向方向沿前后分布,所述上模的径向截面呈“n”形结构,所述上模1的径向截面中,上部左右两侧距离小于下部左右两侧距离,所述上模1的顶面、左右两侧壁的径向截面为直线、曲线中的一种。
所述注料口3注入砖料,所述注液口4注入功能液,所述功能液与所述砖料不相容,所述功能液为浆质功能液,所述功能液的密度大于所述砖料、抽芯5的密度。
所述抽芯5的顶面轮廓与所述上模1的内壁顶面中部轮廓相契合,所述抽芯5左右方向的距离小于所述上模1内部左右侧壁之间的距离,所述抽芯5与所述导柱7为一次铸造成型的整体结构,所述抽芯5的高度大于所述上模1的高度。
所述抽芯5与所述导柱7为一次铸造成型的整体结构,所述抽芯5上的导柱7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导柱7沿前后方向分布,所述限位架6为水平方向铺设的板状结构,所述限位架6的四周与所述下模2内壁焊接连接。
所述抽芯5的数量为多个,多个所述抽芯5沿前后方向呈直线阵列分布,多个所述抽芯5之间互相平行,相邻的两个所述抽芯5之间的导柱7通过连杆8连接,所述连杆8与所述导柱7之间转动密封连接。
生产时,先通过所述注液口4向所述下模2中注入一定量的功能液,由于抽芯5较轻,会漂浮起来,所述限位架6和导柱7保证所述抽芯5沿垂直方向运动,然后通过所述注料口3注入砖料,砖料也会漂浮在功能液9上层,直至注满整个模腔,完成注塑。
在上述过程中,抽芯5并不需要与上模或者是下模固定,所以无需在开合摸的时候就抽出所述抽芯5,增加了所述抽芯5的设计范围,方便实现所述抽芯5的脱模。
生产时,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不同规格的抽芯5通过导柱7与限位架6连接,控制排水通孔的形状和规格,而通过更换不同形状的上模,可以调整上模的形状和规格,而下模并不用更换,同时通过所述功能液9的高度调节,对排水砖高度参数进行控制,节省开模成本。
若上模1的顶面内壁沿轴向方向有起伏时,所述连杆8可以根据该起伏将导柱7固定,即保证所述抽芯5与该起伏相适应,提高砖体的生产质量。
上述技术方案仅体现了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优选技术方案,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其中某些部分所可能做出的一些变动均体现了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