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机系统隔音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845629发布日期:2019-10-12 23:38阅读:1880来源:国知局
压缩机系统隔音房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放置压缩机系统的隔音房。



背景技术:

气体压缩机系统是一种对气体进行压缩使其体积大幅度减小便于运输和储存的设备。气体压缩机的工作原理是通过活塞和气缸配合,将其他逐级压缩,并且在压缩后需要对气体进行冷却脱水等等。气体压缩机在运行时由于部件众多,运转速度极快,导致其噪音非常大。然而压缩机在工作过程中又会散发大量的热,如果仅仅采用遮蔽的方式又会导致散热不良。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压缩机系统隔音房,在保证隔音效果的同时保证设备的散热。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压缩机系统隔音房,包括隔音房本体,所述隔音房本体包括骨架以及设置在骨架顶部的房顶、设置在骨架底部的底板、敷设在侧面的墙板;所述墙板为多孔吸音板;所述隔音房本体由隔断墙体分隔成独立的仪器间和主机房;所述主机房的房顶开有通风口,所述通风口处设置有横跨通风口的冷却器安装梁;所述通风口上方设置有导风筒;所述导风筒呈盒状,其底部开有与通风口面积一致的进风口,其侧面开有出风口;并且出风口处设置有百叶窗。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导风筒上与出风口相对的侧壁为弧形。避免棱角造成的风向紊乱,提高散热通风效果。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仪器间顶部设置有抽风风机,所述抽风风机上盖有供空气流出的导热风筒。为仪器间散热。

作为一种优选,所述仪器间顶部与变频器和控制柜对应的位置分别设置有顶盖,便于检修。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隔音房本体两端侧壁上设置有百叶窗。便于空气流通,又能避免雨水、尘土进入隔音房。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通风口内位于冷却器安装梁两侧设置有挡风板。通风口的面积大于冷却器的面积,为了避免空气从冷却器两侧偷跑,因此设置挡风板用于阻挡冷却器两侧的空气。

作为一种改进,所述通风口边缘设置有挡水板。避免雨水通过通风口流入隔音室内。

作为一种优选,所述骨架底部设置有若干纵梁,所述纵梁上位于主机房处设置有压缩机底座。由于压缩机重量较大,设置纵梁及压缩机底座保证整个隔音房的稳固,避免压缩机沉底。

作为一种优选,所述纵梁为平行的三根,所述压缩机底座包括相对设置的两根槽钢;所述槽钢卡接于位于中间的纵梁上,并利用连接杆与位于两侧的两根纵梁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之处在于:具有上述结构的压缩机系统隔音房,利用多孔吸音板作为墙板进行吸音降低噪声。同时利用隔断将隔音房分隔,避免热量扩散影响仪器的正常运转。同时导风筒的设置保证了通风口具有足够大的面积用于散热,又能避免雨水、尘土等杂物进入隔音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骨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1骨架、2房顶、3底板、4墙板、6隔断墙体、7冷却器安装梁、8挡风板、9挡水板、10导热风筒、11顶盖、12顶盖、13百叶窗、14门、15导风筒、16纵梁、17槽钢、18连接杆。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隔音房本体,所述隔音房本体包括骨架1以及设置在骨架顶部的房顶2、设置在骨架底部的底板3、敷设在侧面的墙板4;所述墙板4为多孔吸音板;墙板4按框架尺镶嵌组焊的方式安装。墙板4保证整个隔音房的吸音效果。

所述隔音房本体由隔断墙体6分隔成独立的仪器间和主机房;所述主机房的房顶开有通风口,所述通风口处设置有横跨通风口的冷却器安装梁7;所述通风口上方设置有导风筒15;所述导风筒呈盒状,其底部开有与通风口面积一致的进风口,其侧面开有出风口;并且出风口处设置有百叶窗。导风筒15上与出风口相对的侧壁为弧形。通风口内位于冷却器安装梁7两侧设置有挡风板8。通风口边缘设置有挡水板9。

仪器间顶部设置有抽风风机,所述抽风风机上盖有供空气流出的导热风筒10。仪器间顶部与变频器和控制柜对应的位置分别设置有顶盖11和顶盖12,便于检修。

隔音房本体两端侧壁上设置有百叶窗13。仪器间和主机房均设置有门14。

骨架1底部设置有若干纵梁16,所述纵梁16上位于主机房处设置有压缩机底座。纵梁16为平行的三根,所述压缩机底座包括相对设置的两根槽钢17;所述槽钢17卡接于位于中间的纵梁16上,并利用连接杆18与位于两侧的两根纵梁16固定连接。

压缩机本体安装在主机房内的压缩机底座上,变频器和控制柜安装在仪器间内。冷却器安装在通风口上的冷却器安装梁7上,对压缩气体进行冷却。其换热后的热空气通过导风筒15排出。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上述优选实施方式不应视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为准。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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