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楼板套管辅助放样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47442发布日期:2019-11-05 23:55阅读:210来源:国知局
一种楼板套管辅助放样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施工辅助装置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楼板套管辅助放样装置。



背景技术:

在进行楼板套管预埋前需对套管坐标进行放样,放样方法可采用人工测量对中的方式进行楼板套管放样,此法需要采用卷尺多次测量对中,放样过程繁琐,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而且放样过程不易控制,容易出现楼板套管放样误差过大,影响后续管道安装。

现有技术中还有一种放样方法是通过全站仪进行放样,但在使用全站仪放样过程中不能一次标定楼板套管所在的具体位置,只能通过棱镜所在位置先放出楼板套管中心点坐标,通过计算测量出套管外径,再确定楼板套管所在的具体位置,操作繁琐,且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楼板套管辅助放样装置,实现了楼板套管放样的方便快捷,有效地提高了放样的效率及放样精度。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楼板套管辅助放样装置,包括套在待放样套管内的外铁环和套在全站仪棱镜的支座杠外的内铁环,所述外铁环的最外侧直径与待放样套管的横截面直径相等,所述外铁环与内铁环为同心圆,所述外铁环与内铁环之间设有若干连接杆,所述外铁环四周设有若干垂直于外铁环所在平面的竖直杠,各所述竖直杠不在同一平面上。

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内铁环的最内侧直径与全站仪棱镜的支座杠的横截面直径相等。

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竖直杠设有三根,各所述竖直杠的顶部端点分别为外铁环的三等分点。

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竖直杠的底端为尖头,所述竖直杠的顶部通过焊接与外铁环连接。

进一步作为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连接杆两端分别与内铁环及外铁环通过焊接相连,相邻所述连接杆之间形成的角度相同。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此楼板套管辅助放样装置使用时由于外铁环与待放样套管套装在一起,全站仪棱镜的支座杠穿插在内铁环内,使得待放样套管、全站仪棱镜和该楼板套管辅助放样装置成为一个整体,在放样过程中待放样套管随全站仪棱镜的移动而移动,完成套管放样后可依据待放样套管所在位置对套管坐标进行一次标定,放样过程快速、精确。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楼板套管辅助放样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楼板套管辅助放样装置配合全站仪棱镜使用时的详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使用时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3,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楼板套管辅助放样装置,包括套在待放样套管5内的外铁环1和套在全站仪棱镜的支座杠6外的内铁环2,外铁环1的最外侧直径与待放样套管5的横截面直径相等,外铁环1与内铁环2为同心圆,外铁环1与内铁环2之间设有若干连接杆4,外铁环1四周设置有若干垂直外铁环1所在平面的竖直杠3,各竖直杠3不在同一平面上。

由于待放样套管5的横截面直径与外铁环1的最外侧直径相等,故而待放样套管5能够稳固地套装在外铁环1上,又全站仪棱镜的支座杠6穿在内铁环2内,使得放样时待放样套管5、全站仪棱镜与该楼板套管辅助装置将形成一个整体,在放样的过程中,待放样套管5将随着全站仪棱镜的移动而移动,由此放样完成后即可依据待放样套管5的位置对坐标一次标定完成,过程中操作简单,耗费时间短,提高了放样的效率。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方式,内铁环2的最内侧直径与全站仪棱镜的支座杠6的横截面直径相等。由于全站仪棱镜的支座杠6与内铁环2的尺寸相匹配,保证了全站仪棱镜的支座杠6的底端能准确地落在了待放样套管5的中心位置,使得能更加容易地确定出楼板套管的中心点坐标,提高了放样的精确性。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方式,竖直杠3设有三根,各竖直杠3的顶部端点分别为外铁环1的三等分点。设置三根竖直杠3即可提供足够的支撑使该楼板套管辅助放样装置实现站立,而三等分点的设置则使得各竖直杠3的分布均匀,提高了装置的稳定性,避免了受力不均时易倾斜的情况发生。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方式,竖直杠3的底端为尖头,通过敲击即可将竖直杠3的底端钉入模板7内,从而将待放样套管5和楼板套管辅助装置进行固定,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因大意将上述装置挪动位置后导致的标定失误。竖直杠3的顶部通过焊接与外铁环1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连接杆4两端分别与内铁环2及外铁环1通过焊接相连,相邻所述连接杆4之间形成的角度相同。这样设置,可以使内铁环2和外铁环1的连接更加稳固,避免了由于一侧缺乏连接杆4而轻易变形,也提高了整体装置的美观程度。

当然,本实用新型的设计创造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上述各实施例不同特征的组合,也可以达到良好的效果。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精神的前提下还可作出等同变形或替换,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均包含在本申请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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