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拆卸板房用固定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851835发布日期:2020-02-07 23:14阅读:578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拆卸板房用固定连接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固定连接结构,特别涉及一种可拆卸板房用固定连接结构,属于板房安装结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板房,又被称为活动板房、彩钢活动房,是一种以轻钢为骨架,以夹芯板为围护材料进行空间组合,构件采用螺栓连接的环保经济型活动板房屋,现有技术中,大多数板房的墙板与墙板和墙板与底部固定杆之间的连接均是由钢制铆钉连接,铆钉打在墙板上后拆除会对墙板造成损坏,使得铆钉打孔处的孔径变大,无法继续在该处使用铆钉,在多次重复使用后,墙体会多出许多空洞,影响美观的同时,也极有可能影响板房的再次使用,为了避免板房损坏,需要优化板房的固定连接结构,增加板房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可拆卸板房用固定连接结构。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可拆卸板房用固定连接结构,包括一号固定杆和二号固定杆,所述一号固定杆的两端中部均设有若干榫部,所述二号固定杆的两端对应榫部设有若干卯部,所述榫部与卯部的大小相等,所述一号固定杆和二号固定杆的顶部内围开凿设有一号卡槽,所述一号固定杆和二号固定杆的顶部外围开凿设有二号卡槽,所述一号卡槽之间连接有板房底板,所述二号卡槽卡接有墙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板房底板的两端底部均固定连接有卡块,所述板房底板通过卡块与一号卡槽卡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板房底板的一侧开凿设有三号卡槽,所述板房底板远离三号卡槽一侧设有卡条,所述板房底板之间通过三号卡槽与卡条卡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墙板相邻两侧均开凿设有若干连接孔,相邻的两个所述连接孔之间穿插设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的两端均开凿设有限位孔,所述限位孔内穿插设有限位螺栓。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连接孔的底部与板房底板的底部齐平。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本板房的固定连接结构,通过榫卯结构代替了现有技术中的铆钉,无需对板房的墙体破坏即可将墙板与各个固定杆之间进行连接,墙板与墙板之间也由连接杆连接,在拆除时,只需现将限位结构取下即可,板房底板的安装通过卡块与固定杆顶部的卡槽卡接,四周再通过连接杆压制,防止翘起,整个板房的底部均是由榫卯结构代替铆钉,不会对板房的房板造成破坏。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板房底板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固定杆的立体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一号固定杆;11、榫部;2、二号固定杆;21、卯部;3、一号卡槽;4、二号卡槽;5、板房底板;51、卡块;52、三号卡槽;53、卡条;6、墙板;7、连接孔;8、连接杆;9、限位孔;10、限位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优选实施例仅用于说明和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

如图1-3所示,一种可拆卸板房用固定连接结构,包括一号固定杆1和二号固定杆2,一号固定杆1的两端中部均设有若干榫部11,二号固定杆2的两端对应榫部11设有若干卯部21,榫部11与卯部21的大小相等,一号固定杆1和二号固定杆2的顶部内围开凿设有一号卡槽3,一号固定杆1和二号固定杆2的顶部外围开凿设有二号卡槽4,一号卡槽3之间连接有板房底板5,二号卡槽4卡接有墙板6。

板房底板5的两端底部均固定连接有卡块51,板房底板5通过卡块51与一号卡槽3卡接,板房底板5的一侧开凿设有三号卡槽52,板房底板5远离三号卡槽52一侧设有卡条53,板房底板5之间通过三号卡槽52与卡条53卡接,通过板房的底部由三号卡槽52与卡条53凭借而成,墙板6相邻两侧均开凿设有若干连接孔7,相邻的两个连接孔7之间穿插设有连接杆8,连接杆8的两端均开凿设有限位孔9,限位孔9内穿插设有限位螺栓10,墙板6拼接完成后利用连接杆8和限位螺栓10限位,连接孔7的底部与板房底板5的底部齐平,最底部的连接杆8对板房底板5限位,防止上下移位。

具体的,本实用新型使用时,将一号固定杆1和二号固定杆2通过榫部11和卯部21拼接,将板房底板5通过卡块51与一号卡槽3连接,板房底板5之间通过三号卡槽52与卡条53卡接,将墙板6与二号卡槽4卡接,将连接杆8插入齐平的两个相邻的连接孔7,将限位螺栓10插入连接杆8两端的限位孔9内,最底部的连接杆8对板房底板5拼接成的地板进行压制,防止板房底板5翘起。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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