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海工水池群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水池、第二水池、第三水池、第一水道结构、第二水道结构、第三水道结构、夹层板结构、竖向施工缝和水平施工缝;所述第一水池上设置有垭口结构,所述垭口结构包括上垭口梁结构、下垭口梁结构以及设置于上垭口梁结构和下垭口梁结构之间的亚克力玻璃;所述第二水池设置有用于饲养海洋生物的多功能平台结构;所述第三水池设置有升降平台;所述第二水池和所述第三水池设置于所述第一水池的同一侧;所述第一水道结构连通于所述第一水池与所述第二水池之间,所述第二水道结构连通于所述第一水池与所述第三水池之间,所述第三水道结构连通于所述第二水池与第三水池之间;所述第一水池、第二水池以及第三水池之间分别通过夹层板结构连接,且所述夹层板结构设置于所述第一水道结构、第二水道结构和第三水道结构的上方;所述竖向施工缝包括竖向设置的第一竖向施工缝,所述第一竖向施工缝分割与所述第一水池连接的夹层板结构、所述第一水道结构和所述第二水道结构;所述水平施工缝有多个,多个水平施工缝沿所述海工水池群结构的高度方向由下至上逐层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海工水池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水池、第二水池和第三水池的迎水面设置有保护层,所述保护层包括钢筋网片以及包裹所述钢筋网片的混凝土层,所述混凝土层掺有抗裂纤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海工水池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海工水池群结构还包括设置于所述第一水池、第二水池和第三水池周围的浅滩结构和楼板结构;所述浅滩结构与所述楼板结构连接,所述浅滩结构的标高低于所述楼板结构的标高。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海工水池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海工水池群结构还包括设置于所述第一水池、第二水池和第三水池周围的撇渣口结构;所述撇渣口结构包括相互连接为箱型结构的第一方向第一侧壁结构、第一方向第二侧壁结构、第二方向侧壁结构、撇渣口底板结构和盖板结构;所述撇渣口结构与所述浅滩结构或所述楼板结构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海工水池群结构,其特征在于,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海工水池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施工缝包括由下至上逐层设置的第一水平施工缝、第二水平施工缝和第三水平施工缝;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海工水池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接通道底板结构的标高与第三连接通道底板结构的标高相同;所述第一连接通道底板结构的标高低于所述第二连接通道底板结构的标高或第三连接通道底板结构的标高。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海工水池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垭口梁结构的顶端标高低于所述第一水池内的静水位标高;所述夹层板结构的标高高于所述第一水池、第二水池以及第三水池的静水位标高。
9.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海工水池群结构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海工水池群结构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s20的对所述海工水池群结构进行施工缝划分的步骤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