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折叠便携式乒乓球台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24547阅读:998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折叠便携式乒乓球台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体育设施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可折叠便携式乒乓球台。



背景技术:

乒乓球运动最早起源于英国,由网球演变而来,大学生课间的娱乐活动,最初是以室内餐桌为球台,以书本为球网,羊皮纸贴面自制球拍用橡胶或软木做球对球桌大小和球网高低没有统一规定。乒乓球台是乒乓球运动的老式乒乓球台器械,台面可由任何材料(国际规定应由坚实木料)制作,具有一定弹性,上层表面叫比赛台面,长2.74米,宽1.525米,离地面76厘米,与水平面平行台面为暗色(国际比赛规定应由暗墨绿色纤维素喷漆或涂漆),无光泽,台边各有2厘米宽的白线,长的称边线,短的称端线。台面中央有一条3毫米宽的白线,称中线,将两个台区各分为左右两个部分。在体育器械中,乒乓球桌可以分为拆分式乒乓球桌和固定式乒乓球桌,固定式乒乓球桌的搬运、拆装需要整体搬动,非常麻烦,拆分式乒乓球桌虽然不需要整体搬动,但是在使用过程中需要繁琐的拆装,不便于人们的使用,传统的乒乓球桌也没有储存球的功能,在乒乓球使用过程中就造成了球员频繁的捡球,既浪费时间又浪费体力,一种即能方便移动又不占用空间还能储藏物品的乒乓球桌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折叠便携式乒乓球台,以解决现有技术不足导致的诸多缺陷。

一种可折叠便携式乒乓球台,包括桌面、支架和底座,所述桌面包括第一桌面和第二桌面,所述第一桌面和第二桌面铰接连接,第一桌面和第二桌面正面的边缘均匀设有若干磁铁,第一桌面和第二桌面底部分别设有一对凸起,所述支架的数量为两个,支架的一端与所述凸起通过转轴转动连接,所述底座上设有凹槽,支架另一端与所述凹槽转动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桌面和第二桌面底部分别设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另一端固定连接在底座的凹槽内。

优选的,所述第一桌面和第二桌面的两侧分别设有空腔,所述空腔处设有盖板。

优选的,所述盖板上设有提耳。

优选的,所述底座底部设有万向轮。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使用时向两边展开第一桌面和第二桌面既可,不用时从桌面中间向下按压使第一桌面和第二桌面向内收起,边缘的磁铁使第一桌面和第二桌面紧紧吸附在一起从而起到固定作用,伸缩杆起到辅助支撑加强稳定性的作用,空腔用于放置乒乓球和球拍或者毛巾之类的随身物品,盖板用于避免空腔内放置的物品散落,提耳方便开关盖板,万向轮方便乒乓球桌的移动,本发明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经济环保。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所述的一种可折叠便携式乒乓球台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所述的一种可折叠便携式乒乓球台中A的放大图。

图3为本发明所述的一种可折叠便携式乒乓球台的正视图。

其中,1-第一桌面,2-第二桌面,3-支架,4-底座,5-磁铁,6-伸缩杆,7-凹槽,8-万向轮,9-空腔,10-盖板,11-提耳,12-凸起,13-转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以及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如图1、图2和图3所示的一种可折叠便携式乒乓球台,包括桌面、支架3和底座4,所述桌面包括第一桌面1和第二桌面2,所述第一桌面1和第二桌面2铰接连接,第一桌面1和第二桌面2正面的边缘均匀设有若干磁铁5,第一桌面1和第二桌面2底部分别设有一对凸起12,所述支架3的数量为两个,支架3的一端与所述凸起12通过转轴13转动连接,所述底座4上设有凹槽5,支架3另一端与所述凹槽7转动连接,使用时向两边展开第一桌面1和第二桌面2既可,不用时从桌面中间向下按压使第一桌面1和第二桌面2向内收起,边缘的磁铁5使第一桌面1和第二桌面2紧紧吸附在一起从而起到固定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所述第一桌面1和第二桌面2底部分别设有伸缩杆6,所述伸缩杆6另一端固定连接在底座的凹槽7内,伸缩杆6起到辅助支撑加强稳定性的作用。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桌面1和第二桌面2的两侧分别设有空腔9,所述空腔9处设有盖板10,空腔9用于放置乒乓球和球拍或者毛巾之类的随身物品,盖板10用于避免空腔9内放置的物品散落。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盖板10上设有提耳11,方便开关盖板10。

此外,所述底座4底部设有万向轮8,方便乒乓球桌的移动。

基于上述,本发明的乒乓球桌,使用时向两边展开第一桌面1和第二桌面2既可,不用时从桌面中间向下按压使第一桌面1和第二桌面2向内收起,边缘的磁铁5使第一桌面1和第二桌面2紧紧吸附在一起从而起到固定作用,伸缩杆6起到辅助支撑加强稳定性的作用,空腔9用于放置乒乓球和球拍或者毛巾之类的随身物品,盖板10用于避免空腔9内放置的物品散落,提耳11方便开关盖板10,万向轮8方便乒乓球桌的移动,该种球桌具有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经济环保的优点。

由技术常识可知,本发明可以通过其他的不脱离其精神实质或必要特征的实施方案来实现。因此,上述公开的实施方案,就各方面而言,都只是举例说明,并不是仅有的。所有在本发明范围内或在等同于本发明的范围内的改变均被本发明所包含。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