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器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79296阅读:163来源:国知局
烹饪器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烹饪器具,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烹饪器具的开盖结构的改进。



背景技术:

常见的电压力锅上设置有开盖自锁机构。具体地,当电压力锅合盖并锁扣后,开盖自锁机构能够防止锅盖上的扣钩和锅体上的扣钩分离,此时即使按压开盖按键也无法打开锅盖。而现有技术中的电压力锅的开盖自锁机构的结构过于复杂,一方面使得部件之间的传动不稳定,另一方面开盖自锁机构造成装配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烹饪器具,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烹饪器具的开盖自锁机构的结构复杂,不利于机构传动和装配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烹饪器具,包括:锅体,用以盛放被烹饪食物,锅体内设置有第一卡钩;锅盖,锅盖可转动地设置在锅体上,锅体与锅盖之间设有相互配合的第一卡钩与第二卡钩,第一卡钩和第二卡钩具有扣合位置和分离位置,在扣合位置时,第一卡钩与第二卡钩相互扣合,以将锅盖与锅体卡扣在一起,在分离位置时,锅盖可被打开;锁盖,设置在锅盖上,锅盖盖合于锅体时,锁盖具有使锅盖固定在锅体上的第一锁定位置以及使锅盖能够与锅体分离的第一解锁位置;开盖机构,开盖机构能够驱动锁盖在第一锁定位置与第一解锁位置切换;锁定机构,锁定机构具有第二锁定位置和第二解锁位置,锁定机构处于第二锁定位置时,锁定机构阻止第一卡钩和第二卡钩分离,锁定机构处于第二解锁位置时,锁定机构避让第一卡钩和第二卡钩;其中,锁定机构与开盖机构联动,在开盖机构驱动锁盖运动到第一锁定位置时,锁定机构也被驱动进入第二锁定位置。

应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烹饪器具包括锅体、锅盖、锁盖、驱动锁盖的开盖机构以及锁定机构。当操作开盖机构时,锁盖被驱动运动至第一锁定位置,同时锁定机构与开盖机构联动并被驱动运动至第二锁定位置。此时锅体和锅盖被锁扣并且第一卡钩和第二卡钩不能分离,进而保证烹饪过程安全。上述结构零部件少,便于制造和装配,因此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烹饪器具的开盖自锁机构的结构复杂,不利于机构传动和装配的问题。

进一步地,烹饪器具还包括:第一转杆,可转动地设置在锅盖内,第一转杆的一端与锁盖连接,第一转杆的另一端与开盖机构连接,操作开盖机构时,第一转杆转动并带动锁盖在第一锁定位置和第一解锁位置之间运动;传动件,与第一转杆联动并驱动锁定机构,以使第一转杆处于第一锁定位置时锁定机构处于第二锁定位置,第一转杆处于第一解锁位置时锁定机构处于第二解锁位置。

进一步地,传动件包括:第二转杆,设置在锅盖内,第二转杆与第一转杆同轴转动;顶杆,设置在锅盖内并位于锁定机构的上方,顶杆的第一端连接在第二转杆上,顶杆的第二端设置有顶推凸起和避让凹陷;传动结构,设置在第二转杆和顶杆的第一端之间,第二转杆转动时通过传动结构驱动顶杆作直线运动,其中,第一转杆转动并带动锁盖处于第一锁定位置时,顶推凸起与锁定机构抵接以将锁定机构推顶至第二锁定位置,烹饪器具还包括设置在锅盖和锁定机构之间的复位件,第一转杆转动并带动锁盖处于第一解锁位置时,避让凹陷位于锁定机构的上方,锁定机构在复位件的作用下运动至第二解锁位置。

进一步地,传动结构包括:滑槽,设置在第二转杆上;连接柱,设置在顶杆上,连接柱穿设在滑槽内,第二转杆摆动时,连接柱能够在滑槽内滑动,其中,烹饪器具还包括设置在锅盖内的限位结构,顶杆在限位结构的限制下在锅盖内沿直线移动。

进一步地,限位结构包括并行设置的第一限位筋和第二限位筋,顶杆卡设在第一限位筋和第二限位筋之间。

进一步地,烹饪器具还包括设置在锅盖内的转台,第一转杆和第二转杆均连接在转台上,开盖机构为把手,把手与转台同轴连接。

进一步地,第一卡钩设置在锅体上,第二卡钩设置在锅盖上,锁定机构处于第二锁定位置时,锁定机构止挡在第一卡钩或者第二卡钩的外侧并阻止第一卡钩和第二卡钩分离,锅盖的下表面设置有容纳凹陷部,第二卡钩形成在容纳凹陷部的侧壁上,锅盖盖合于锅体时,第一卡钩容纳在容纳凹陷部内,其中,容纳凹陷部的顶壁开设有第一通孔,锁定机构穿设在第一通孔内,锁定机构处于第二锁定位置时,锁定机构至少部分位于容纳凹陷部内,并且第一卡钩被夹持在第二卡钩与锁定机构之间,以防止第一卡钩和第二卡钩脱离。

进一步地,烹饪器具还包括设置在锅盖内的固定架,固定架设置在容纳凹陷部和顶杆之间,固定架包括筒体部,筒体部的下端为开口端,筒体部的顶壁开设有第二通孔,其中,锁定机构包括:帽体,穿设在第二通孔内,帽体与顶杆的顶推凸起或避让凹陷配合;杆体,连接子在帽体上,杆体穿设在第一通孔内;定位凸边,设置在帽体和杆体之间,其中,定位凸边的外径大于第一通孔的直径并小于筒体部的内径。

进一步地,复位件为弹簧,弹簧的第一端与定位凸边的下表面抵接,弹簧的第二端与容纳凹陷部的顶壁外表面抵接。

进一步地,烹饪器具还包括设置在锅体上的弹性按键,锅体内设置有摆杆,第一卡钩设置在摆杆的上端,弹性按键与摆杆的下端配合,第二卡钩位于摆杆背离弹性按键的方向上。

进一步地,锁盖设有盖牙,锅体设置有锅牙,旋转锁盖并使锁盖处于第一锁定位置时,锁盖的盖牙与锅体的锅牙咬合,从而使锅盖与锅体锁扣。

进一步地,烹饪器具为电压力锅。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烹饪器具的的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了图1中烹饪器具的开盖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3示出了图1中烹饪器具的锁盖处于第一解锁位置时的锅盖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4示出了图1中烹饪器具的锁盖处于第一解锁位置时的传动件和锁定结构的配合示意图;

图5示出了图1中烹饪器具的锁盖处于第一解锁位置时的传动件、锁定结构、第一卡钩和第二卡钩的配合示意图;

图6示出了图1中烹饪器具的锁盖处于第一锁定位置时的锅盖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7示出了图1中烹饪器具的锁盖处于第一锁定位置时的传动件和锁定结构的配合示意图;以及

图8示出了图1中烹饪器具的锁盖处于第一锁定位置时的传动件、锁定结构、第一卡钩和第二卡钩的配合示意图。

其中,上述附图包括以下附图标记:

10、锅体;11、第一卡钩;12、弹性按键;13、摆杆;14、锅牙;20、锅盖;21、第二卡钩;22、转台;23、开盖机构;24、容纳凹陷部;241、第一通孔;30、锁盖;40、第一转杆;50、锁定机构;51、帽体;52、杆体;53、定位凸边;60、传动件;61、第二转杆;62、顶杆;621、顶推凸起;622、避让凹陷;63、传动结构;631、滑槽;632、连接柱;70、复位件;81、第一限位筋;82、第二限位筋;90、固定架;91、第二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以下对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实际上仅仅是说明性的,决不作为对本申请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除非另外具体说明,否则在这些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和步骤的相对布置、数字表达式和数值不限制本申请的范围。同时,应当明白,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所示出的各个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实际的比例关系绘制的。对于相关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技术、方法和设备可能不作详细讨论,但在适当情况下,所述技术、方法和设备应当被视为授权说明书的一部分。在这里示出和讨论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体值应被解释为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为限制。因此,示例性实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

在本申请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方位词如“前、后、上、下、左、右”、“横向、竖向、垂直、水平”和“顶、底”等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通常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申请和简化描述,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这些方位词并不指示和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保护范围的限制;方位词“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

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器件或特征与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器件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两种方位。该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使用“第一”、“第二”等词语来限定零部件,仅仅是为了便于对相应零部件进行区别,如没有另行声明,上述词语并没有特殊含义,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申请保护范围的限制。

如图1至图4以及图6和图7所示,本实施例的烹饪器具包括锅体10、锅盖20、锁盖30、开盖机构23以及锁定机构50。其中,锅体10用以盛放被烹饪食物,锅体10内设置有第一卡钩11。锅盖20可转动地设置在锅体10上,锅体10与锅盖20之间设有相互配合的第一卡钩11与第二卡钩21,第一卡钩11和第二卡钩21具有扣合位置和分离位置。在扣合位置时,第一卡钩11与第二卡钩21相互扣合,以将锅盖20与锅体10卡扣在一起,在分离位置时,锅盖20可被打开。锁盖30设置在锅盖20上,锅盖20盖合于锅体10时,锁盖30具有使锅盖20固定在锅体10上的第一锁定位置以及使锅盖20能够与锅体10分离的第一解锁位置。开盖机构23能够驱动锁盖30在第一锁定位置与第一解锁位置切换。锁定机构50具有第二锁定位置和第二解锁位置,锁定机构50处于第二锁定位置时,锁定机构50阻止第一卡钩11和第二卡钩21分离,锁定机构50处于第二解锁位置时,锁定机构50避让第一卡钩11和第二卡钩21。锁定机构50与开盖机构23联动,在开盖机构23驱动锁盖30运动到第一锁定位置时,锁定机构也被驱动进入第二锁定位置。

应用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烹饪器具包括锅体10、锅盖20、锁盖30、驱动锁盖30的开盖机构23以及锁定机构50。当操作开盖机构23时,锁盖30被驱动运动至第一锁定位置,同时锁定机构50与开盖机构23联动并被驱动运动至第二锁定位置。此时锅体10和锅盖20被锁扣并且第一卡钩11和第二卡钩21不能分离,进而保证烹饪过程安全。上述结构零部件少,便于制造和装配,因此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烹饪器具的开盖自锁机构的结构复杂,不利于机构传动和装配的问题。

如图3和图6所示,在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中,烹饪器具还包括第一转杆40和传动件60。其中,第一转杆40可转动地设置在锅盖20内,第一转杆40的一端与锁盖30连接,第一转杆40的另一端与开盖机构23连接。操作开盖机构23时,第一转杆40转动并带动锁盖30在第一锁定位置和第一解锁位置之间运动。传动件60与第一转杆40联动并驱动锁定机构50,以使第一转杆40处于第一锁定位置时锁定机构50处于第二锁定位置,第一转杆40处于第一解锁位置时锁定机构50处于第二解锁位置。具体地,第一转杆40可以转动并带动锁盖30转动,进而使得锁盖30在第一锁定位置和第二锁定位置之间运动。传动件60与第一转杆40联动,实际上,当第一转杆40转动时,传动件60的一部分也同时转动。传动件60转动时驱动锁定机构50在第二锁定位置和第二解锁位置之间运动。

如图3、图4、图6和图7所示,在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中,传动件60包括第二转杆61、顶杆62和传动结构63。其中,第二转杆61设置在锅盖20内,第二转杆61与第一转杆40同轴转动。顶杆62设置在锅盖20内并位于锁定机构50的上方,顶杆62的第一端连接在第二转杆61上,顶杆62的第二端设置有顶推凸起621和避让凹陷622。传动结构63设置在第二转杆61和顶杆62的第一端之间,第二转杆61转动时通过传动结构63驱动顶杆62作直线运动。第一转杆40转动并带动锁盖30处于第一锁定位置时,顶推凸起621与锁定机构50抵接以将锁定机构50推顶至第二锁定位置,烹饪器具还包括设置在锅盖20和锁定机构50之间的复位件70,第一转杆40转动并带动锁盖30处于第一解锁位置时,避让凹陷622位于锁定机构50的上方,锁定机构50在复位件70的作用下运动至第二解锁位置。

如图4所示,当第一转杆40驱动锁盖30位于第一解锁位置时,第二转杆61旋转并带动顶杆62移动至图4所示的位置。从图4可以看到,锁定机构50的上方对应避让凹陷622。此时锁定机构50在复位件70的作用下被弹性力推至第二解锁位置。

如图7所示,当第一转杆40驱动锁盖30位于第一锁定位置时,第二转杆61旋转并带动顶杆62移动至图7所示的位置。从图7可以看到,锁定机构50的上方对应顶推凸起621。此时锁定机构50被顶推凸起621向下推顶并运动至第二锁定位置。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的避让凹陷622和顶推凸起621均设置在顶杆62的下表面上,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上述“凸起”和“凹陷”均是相对于顶杆62的下表面而言的。

如图3和图6所示,在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中,传动结构63包括滑槽631和连接柱632。其中,滑槽631设置在第二转杆61上,连接柱632设置在顶杆62上,连接柱632穿设在滑槽631内。第二转杆61摆动时,连接柱632能够在滑槽631内滑动,其中,烹饪器具还包括设置在锅盖20内的限位结构,顶杆62在限位结构的限制下在锅盖20内沿直线移动。如图6所示,第二转杆61大体呈扇形,进而使得滑槽631有足够的距离延伸。

如图6所示,连接柱632位于滑槽631的右端,此时顶杆处于图7中所示的位置。如图7所示,当第一转杆40驱动锁盖30位于第一锁定位置时,第二转杆61随之转动,连接柱632在滑槽631的驱动下驱使顶杆62移动,顶杆62在限位机构的作用下沿直线移动。当锁盖30位于第一锁定位置时,连接柱632运动至滑槽631的左端,并且顶杆62被顶至图6中的位置。

当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对于滑槽631和连接柱632的设置方式不限于此。例如可以将滑槽631设置在顶杆62上,将连接柱632设置在第二转杆61上。同时,当第二转杆61转动时滑槽631和连接柱632之间的运动轨迹的设计属于本领域的常规设计,滑槽631的形状(例如直槽或者弯槽)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来设计。

如图3所示,在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中,限位结构包括并行设置的第一限位筋81和第二限位筋82,顶杆62卡设在第一限位筋81和第二限位筋82之间。具体地,第一限位筋81和第二限位筋82均为立板结构,第一限位筋81和第二限位筋82并行设置,顶杆62位于第一限位筋81和第二限位筋82之间并沿直线延伸。

如图3和图6所示,在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中,烹饪器具还包括设置在锅盖20内的转台22,第一转杆40和第二转杆61均连接在转台22上,开盖机构23为把手,把手与转台22同轴连接。具体地,转台22柱状结构,把手与转台22同轴设置,转动把手时转台22也同步转动。第一转杆40和第二转杆61均固定连接在转台22上。转动把手时,第一转杆40和第二转杆61的也同时转动。

如图4和图5以及图7和图8所示,在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中,第一卡钩11设置在锅体10上,第二卡钩21设置在锅盖20上,锁定机构50处于第二锁定位置时,锁定机构50止挡在第一卡钩11或者第二卡钩21的外侧并阻止第一卡钩11和第二卡钩21分离。锅盖20的下表面设置有容纳凹陷部24,第二卡钩21形成在容纳凹陷部24的侧壁上,锅盖20盖合于锅体10时,第一卡钩11容纳在容纳凹陷部24内。容纳凹陷部24的顶壁开设有第一通孔241,锁定机构50穿设在第一通孔241内,锁定机构50处于第二锁定位置时,锁定机构50至少部分位于容纳凹陷部24内,并且第一卡钩11被夹持在第二卡钩21与锁定机构50之间,以防止第一卡钩11和第二卡钩21脱离。

具体地,如图8所示,锁盖30处于第一锁定位置时,顶杆62处于第二锁定位置,此时锁定机构50部分位于容纳凹陷部24内并止挡在第一卡钩11和第二卡钩21的外侧。此时即使操作锅体10上的按键,第一卡钩11和第二卡钩21也无法分离。如图4所示,当锁盖30处于第一解锁位置时,顶杆62处于第二解锁位置,此时锁定机构50从容纳凹陷部24脱离,此时第一卡钩11和第二卡钩21可以自由实现扣合和解锁。

如图4和图5以及图7和图8所示,在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中,烹饪器具还包括设置在锅盖20内的固定架90,固定架90设置在容纳凹陷部24和顶杆62之间,固定架90包括筒体部,筒体部的下端为开口端,筒体部的顶壁开设有第二通孔91。其中,锁定机构50包括帽体51、杆体52以及定位凸边53。其中,帽体51穿设在第二通孔91内,帽体51与顶杆62的顶推凸起621或避让凹陷622配合。杆体52连接子在帽体51上,杆体52穿设在第一通孔241内。定位凸边53设置在帽体51和杆体52之间,定位凸边53的外径大于第一通孔241的直径并小于筒体部的内径。具体地,帽体51向上穿出第二通孔91并与顶推凸起621或避让凹陷622配合。当帽体51与顶推凸起621配合时,杆体52被推顶至下方并止挡在第一卡钩11和第二卡钩21外侧。当帽体51与避让凹陷622配合时,锁定机构50受到复位件70的影响向上运动,此时杆体52与第一卡钩11和第二卡钩21分离。帽体分别通过定位凸边53和顶杆62的下表面进行限位。

如图7所示,在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中,复位件70为弹簧,弹簧的第一端与定位凸边53的下表面抵接,弹簧的第二端与容纳凹陷部24的顶壁外表面抵接。弹簧对锁定机构50施加朝向顶杆62方向的弹性力。

如图5和图8所示,在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中,烹饪器具还包括设置在锅体10上的弹性按键12,锅体10内设置有摆杆13,第一卡钩11设置在摆杆13的上端,弹性按键12与摆杆13的下端配合,第二卡钩21位于摆杆13背离弹性按键12的方向上。具体地,摆杆13可枢转地设置在锅体10内,摆杆13的下端与弹性按键12的端部配合。当按压弹性按键12时,摆杆13可以摆动,从而时第一卡钩11和第二卡钩21分离。

如图2所示,在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中,锁盖30设有盖牙,锅体10设置有锅牙14,旋转锁盖30并使锁盖30处于第一锁定位置时,锁盖30的盖牙与锅体10的锅牙14咬合,从而使锅盖20与锅体10锁扣。

优选地,本实施例的烹饪器具为电压力锅。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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