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碗篮与导轨的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
设于一碗篮上且与一导轨相对设置的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上开设有至少一个镂空槽且所述镂空槽延伸至所述连接板的一侧边;
设于所述导轨上且具有柱状部与头部的销钉,所述柱状部穿设于所述镂空槽且所述头部卡接于所述连接板;以及
用于将所述销钉限位于所述镂空槽的限位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碗篮与导轨的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件包括插接于所述镂空槽且与所述销钉的侧壁相抵接的条状体及连接于所述条状体上的本体,所述本体上沿所述条状体的长度方向开设有容纳槽,所述本体于所述容纳槽的两侧形成有第一限位壁与第二限位壁,所述连接板相邻于所述镂空槽的区域形成第一插接部,所述第一插接部插接于所述容纳槽。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碗篮与导轨的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板上开设有卡接孔,所述第一限位壁面向于所述第二限位壁的一侧上设有与所述卡接孔卡接配合以使所述第一限位壁沿所述条状体的长度方向限位于所述连接板上的卡扣。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碗篮与导轨的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壁面向于所述第一插接部的内侧面,所述第二限位壁面向于所述第一插接部的外侧面。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碗篮与导轨的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镂空槽的数量与所述销钉的数量均为二,两个所述镂空槽延伸至所述连接板的同一侧边,所述第一插接部位于两个所述镂空槽之间;所述本体的数量为一,所述条状体的数量为二,所述本体设于两个所述条状体之间,所述条状体插接于对应的所述镂空槽并与对应的所述销钉的侧壁相抵接。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碗篮与导轨的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板相对于所述第一插接部的两侧各形成一个第二插接部,每一所述条状体背离于所述本体的一侧上均延伸形成有限位部,所述限位部沿所述条状体的长度方向开设有插槽,所述限位部于所述插槽的两侧形成有相间隔的两个第一挡壁,所述第二插接部插接于对应的所述插槽。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碗篮与导轨的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第二插接部靠近于对应的所述镂空槽处均开设有台阶槽,每一所述限位部的两个所述第一挡壁之间均连接有第二挡壁,所述第二挡壁抵接于对应的所述台阶槽的侧壁上。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碗篮与导轨的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镂空槽包括与所述连接板的一侧边相接的第一通槽及与所述第一通槽相连通的第二通槽,所述第一通槽与所述第二通槽呈L字型分布,所述柱状部穿设于所述第二通槽,所述条状体的长度方向与所述第一通槽的长度方向相同,所述条状体插接于所述第一通槽。
9.如权利要求1至8任一项所述的碗篮与导轨的连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镂空槽的数量至少为二,所有所述镂空槽呈列状排布,且所述镂空槽的排列方向与所述导轨的长度方向相平行。
10.洗碗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碗篮与导轨的连接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