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旋转识别的多腔体调味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56486阅读:248来源:国知局
一种旋转识别的多腔体调味瓶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多腔体容器领域,尤其是涉及多腔体调味瓶领域。



背景技术:

调味品是居家旅行之必备之物,调味调料种类繁多,单以固体粉末状调料而言,常用的就有盐、糖、味精、小苏打、辣椒粉、胡椒粉、五香粉等等,种类繁多,部分两两之间肉眼难以直观辨别,每次使用量少,却每一味调料都有其难以替代的味觉效果。

这些调味品分开携带必然不便,于是人们开始使用多腔体的容器,同时容纳多种调料,但每一个腔体都配置自己的打开装置,使用起来颇为麻烦。之后人们不断对其进行改进,让它的使用变得简单些,如今出现一款调味瓶拥有多个腔室可以放置不同的调料,瓶盖上有一个通孔,其瓶盖与瓶体转动连接,转动瓶盖便可以倒出瓶内一味调料,使用便捷,节约空间。但是这样的调味瓶旋转选择调料时不易辨别腔内的调料,腔内材料难以完全倒出会有残留,一经使用后调料瓶属于非密封状态不方便随身携带。为克服以上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能够转动识别,密封方便的多腔体调味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不足而提供一种新型食物称量饭盒。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其技术问题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旋转识别的多腔体调味瓶,包括瓶体以及与所述瓶体配合的瓶盖,所述瓶体内设置有多个隔板,所述隔板将瓶内分隔成多个纵向腔室;所述瓶盖包括上层瓶盖和下层瓶盖,所述下层瓶盖与瓶体固定连接;所述下层瓶盖对应各个腔室的位置都有不同标识和第一通孔;所述上层瓶盖通过环形轨道与下层瓶盖转动连接;所述上层瓶盖设置有第二通孔,所述第二通孔用于分别露出每一腔室所对应的标识及第一通孔。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第一通孔呈圆台状,所述第一通孔靠腔室一侧底面积是靠上层瓶盖一侧底面积的2至5倍。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标识是文字,尤其是腔室内调料的名称。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瓶盖与瓶体为可拆卸连接。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上层瓶盖设置的第二通孔为椭圆形。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下层瓶盖上的设置有多个均匀分布的第一通孔。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瓶盖侧面有纵向纹路,增大摩擦,方便旋转。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隔板将瓶内分隔成至少三个空间不同的纵向腔室。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首先本实用新型能够非常便捷直观的看到代表对应腔室内调料的特殊标识,正确迅速选择想要的调料并将之倒出。其次通过所述第一通孔呈圆台状,倾斜的通孔可以将腔室内的调料尽数倒出。再次所述隔板将瓶内分隔成至少三个空间不同的纵向腔室,满足人们对不同调料间的不同用量的要求,充分利用多腔体调味瓶的空间。除此之外,所述下层瓶盖与瓶体固定连接,即保证了腔室内部的密封性,又令对应腔室的特殊标识和第一通孔位置固定,使用者始终能通过特殊标识正确倒出调料。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验新型提供的旋转识别的多腔体调味瓶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旋转识别的多腔体调味瓶中瓶盖的剖视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旋转识别的多腔体调味瓶中下层瓶盖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旋转识别的多腔体调味瓶中上层瓶盖示的结构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阐述。

如附图1-4所示的可旋转识别的多腔体调味瓶由瓶体1和瓶盖4组成,瓶体1与瓶盖4之间固定连接,瓶体1内的隔板2将瓶内空间分隔成多个腔体3。双层瓶盖的下层瓶盖5上有第一通孔6,特殊标识7,分别对应每一个腔体3。上层瓶盖9通过环形轨道8与下层瓶盖5转动连接,环形轨道8可以在下层瓶盖5上或在瓶盖侧面。第二通孔10位于上层瓶盖9中,在上层瓶盖相对下层瓶盖转动到对应腔室上方时,第二通孔10内分别露出的第一通孔6和特殊标识7。瓶盖2侧面有纵向纹路以增加转动时手与瓶盖的摩擦,使用时,一只手握住瓶体,一只手握着瓶盖侧面转动,当看到第二通孔10内出现对应腔室的标识7,及第一通孔6时,将瓶体倒置,将调料倒出,标识7上是对应腔室内调料的文字名称,例如盐、味精、胡椒粉。使用完毕后转动上层瓶盖至第一通孔6不再暴露,瓶盖密封。

在其他实施例中优选的,所述第一通孔6呈圆台状,所述第一通孔6靠腔室一侧底面积是靠上层瓶盖一侧底面积的两倍以上,优选为2-5倍,使瓶体倒置倒出调料时,腔室内所有的调料都沿着第一通孔6内流出。

在其他实施例优选的,所述隔板2将瓶内分隔成至少三个空间不同的纵向腔室3,进一步的,所述腔室3的上端和下端大小不一样,通过搭配使用或单独使用可满足使用者对不同调料不同用量的需求,同时使各个腔室对应的下层瓶盖的面积适宜。

在其他实施例优选,所述瓶体1和瓶盖4的连接通过卡扣固定连接,在其他实施例中其还可以通过键连接,或者铆接、粘接进行不可拆卸连接。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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