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金属橱柜边框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86896发布日期:2018-06-28 01:31阅读:179来源:国知局
一种金属橱柜边框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边框,特别是涉及一种金属橱柜边框机构。



背景技术:

金属橱柜,简单说就是用金属为材料制作的橱柜,大多为不锈钢,家庭金属橱柜的概念提法和形成要比木质橱柜稍晚,大概成型于20世纪九十年代末,在一定范围流行不衰,原因大约有二:一是它的强烈现代金属风格,深获热爱现代时尚气息人士的热捧;二是受木质橱柜容易上潮开裂之致,不锈钢恰好能弥补木质橱柜的缺陷,于是原来只出现在酒店餐馆和食堂的金属材质类厨具被引进了家庭橱柜行列当中来了,金属橱柜透露出强烈的后现代特征,传统的金属橱柜板材通常都只能一次性成型,设计大多为简单的直线,横平竖直,色彩以冷色调为主,缺乏家庭温馨感,外面装饰图案,不能达到现代人多样化审美的需要且容易变形,稍微碰撞后就容易留下凹槽状的坑点,划伤较难修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金属橱柜边框机构,利用各部件的特点,轻易模仿出木质橱柜的造型和特点,然后边框外层覆盖木纹饰面,让金属家具呈现木质家具的质感。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一种金属橱柜边框机构,其特征在于,其主要包括木纹饰面、玻璃、软垫边框、上边框卡扣、左边框凹槽、下边框卡扣、右边框凹槽、把手、固定口、上合页、下合页、口槽、上边框、左边框、下边框、右边框,两个上边框卡扣分别位于上边框的左右两侧且中央对称,两个下边框卡扣分别位于下边框的左右两侧且中央对称,两个左边框凹槽分别位于左边框的上下两端且中央对称,两个右边框凹槽分别位于右边框上下两端且中央对称,上合页和下合页都通过一个固定口固定在左侧边框上,把手位于右侧面的正面且位于正中央,玻璃通过软垫固定于口槽内,上边框、左边框、下边框和右边框组成边框,木纹饰面覆盖在边框上,口槽位于边框的内侧。

优选地,所述软垫材质为硅胶无异味,位于玻璃与口槽之间起到填充固定,抗震防碎的功能。

优选地,所述固定口的形状呈圆形,通过螺丝把上合页和下合页固定在左边框的侧面。

优选地,两个上边框卡扣的位置和尺寸与左边框和右边框上端的左边框凹槽和右边框凹槽相吻合,两个下边框卡扣的位置和尺寸与左边框和右边框下端的左边框凹槽和右边框凹槽相吻合。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进步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通过卡扣和凹槽组成一个方形边框,方便安装和拆卸维修,利用各部件的特点,轻易模仿出木质橱柜的造型和特点,然后边框外层覆盖木纹饰面,让金属家具呈现木质家具的质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给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主要包括木纹饰面1、玻璃2、软垫3边框4、上边框卡扣5、左边框凹槽6、下边框卡扣7、右边框凹槽8、把手9、固定口10、上合页11、下合页12、口槽13、上边框14、左边框15、下边框16、右边框17,两个上边框卡扣5分别位于上边框14的左右两侧且中央对称,两个下边框卡扣7分别位于下边框16的左右两侧且中央对称,两个左边框凹槽6分别位于左边框15的上下两端且中央对称,两个右边框凹槽8分别位于右边框17上下两端且中央对称,上合页11和下合页12都通过一个固定口10固定在左侧边框15上,把手9位于右侧面的正面且位于正中央,玻璃2通过软垫3固定于口槽13内,上边框14、左边框15、下边框16和右边框17组成边框4,木纹饰面1覆盖在边框4上,口槽13位于边框4的内侧。

软垫3材质为硅胶无异味,位于玻璃2与口槽13之间起到填充固定,抗震防碎的功能。

固定口10的形状呈圆形,通过螺丝把上合页11和下合页12固定在左边框的侧面。

两个上边框卡扣5的位置和尺寸与左边框15和右边框17上端的左边框凹槽6和右边框凹槽8相吻合,两个下边框卡扣7的位置和尺寸与左边框15和右边框17下端的左边框凹槽6和右边框凹槽8相吻合,便于组装和拆卸。

本实用新型金属橱柜边框机构的工作原理如下:上边框通过两个上边框卡扣与左边框和右边框上端的左边框凹槽和右边框凹槽相连接,下边框通过两个下边框卡扣与左边框和右边框下端的左边框凹槽和右边框凹槽相连接,上边框、左边框、下边框和右边框共同组成一个方形边框,方便安装和拆卸维修,玻璃通过软垫填充固定在口槽内,软垫采用硅胶材质无异味,具有减震、防碎功能,口槽与边框一体组成金属边框,边框上固定有一个把手,便于开关,边框外层覆盖木纹饰面,上合页和下合页通过固定口固定在边框左侧,边框通过上合页和下合页固定在金属橱柜上,整个边框结构简单,不易变形,节约成本,便于生产和制造。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