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热烹饪器具的上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32807发布日期:2018-08-10 14:30阅读:23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五金领域,具体是一种电热烹饪器具的上盖。



背景技术:

电热烹饪器具的上盖是日常生活中常用物品,在使用时,由于高温蒸汽会在盖体的内外面上形式很多凝结的水滴,而长时间不处理就会产生发臭的情况,同时由于盖体本体所占面积大,因此在台面上不好放置,沥水起来需要特殊的工具架,从而很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热烹饪器具的上盖,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电热烹饪器具的上盖,包括由透明钢化玻璃制成的盖体,且所述盖体的表面呈弧面机构;所述盖体的下边沿位置压紧卡接有不锈钢圈,且不锈钢圈上设有阶梯状的限位槽,利用不锈钢圈实现整体与锅具的限位放置;所述盖体的外表面定位位置螺丝固定有把手,且所述把手上固定接有铰接座,所述铰接座的侧面上设有铰接卡口,且支撑臂的一端采用销轴活动铰接在铰接卡口内,且销轴的两端均活动插在铰接卡口处的销轴孔内;所述支撑臂呈弧形杆状结构,且支撑臂的另一端固定胶粘有防滑支撑脚,且所述防滑支撑脚的下端位置设有插头,盖体的外表面上采用螺丝固定有支撑臂支撑座,且所述支撑臂支撑座的上表面开设有卡槽,卡槽的内底面上开设有卡孔,其中卡孔与插头呈公母插结构;因此当支撑臂不使用时,可以将支撑臂的一端卡在支撑臂支撑座内,从而方便整体的使用;所述铰接座上还设有限位挡条,其中限位挡条位于支撑臂的上方位置,利用限位挡条实现支撑臂的限位,防止支撑臂出行过度张开的情况,从而当支撑臂支开时,整个盖体可以倾斜立在桌面上,这样有助于盖体的沥水,也有助于盖体的放置,防止潮湿出现自身细菌的情况。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限位挡条与铰接座采用一体式结构,且限位挡条与铰接座均采用工程塑料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撑臂采用PP材质制成,整体更加卫生环保,对人体无害。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盖体上开设有贯穿设置的透气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撑臂支撑座与防滑支撑脚也采用工程塑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利用限位挡条实现支撑臂的限位,防止支撑臂出行过度张开的情况,从而当支撑臂支开时,整个盖体可以倾斜立在桌面上,这样有助于盖体的沥水,也有助于盖体的放置,防止潮湿出现自身细菌的情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支撑臂支撑座上表面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电热烹饪器具的上盖,包括由透明钢化玻璃制成的盖体1,且所述盖体1的表面呈弧面机构;所述盖体1的下边沿位置压紧卡接有不锈钢圈2,且不锈钢圈2上设有阶梯状的限位槽,利用不锈钢圈2实现整体与锅具的限位放置;所述盖体1的外表面定位位置螺丝固定有把手3,且所述把手3上固定接有铰接座4,所述铰接座4的侧面上设有铰接卡口,且支撑臂6的一端采用销轴5活动铰接在铰接卡口内,且销轴5的两端均活动插在铰接卡口处的销轴孔内;所述支撑臂6呈弧形杆状结构,且支撑臂6的另一端固定胶粘有防滑支撑脚7,且所述防滑支撑脚7的下端位置设有插头8,盖体1的外表面上采用螺丝固定有支撑臂支撑座9,且所述支撑臂支撑座9的上表面开设有卡槽12,卡槽12的内底面上开设有卡孔11,其中卡孔11与插头8呈公母插结构;因此当支撑臂6不使用时,可以将支撑臂6的一端卡在支撑臂支撑座9内,从而方便整体的使用;所述铰接座4上还设有限位挡条13,其中限位挡条13位于支撑臂6的上方位置,利用限位挡条13实现支撑臂6的限位,防止支撑臂6出行过度张开的情况,从而当支撑臂6支开时,整个盖体1可以倾斜立在桌面上,这样有助于盖体1的沥水,也有助于盖体1的放置,防止潮湿出现自身细菌的情况。

所述限位挡条13与铰接座4采用一体式结构,且限位挡条13与铰接座4均采用工程塑料制成。

所述支撑臂6采用PP材质制成,整体更加卫生环保,对人体无害。

所述盖体1上开设有贯穿设置的透气孔10。

所述支撑臂支撑座9与防滑支撑脚7也采用工程塑料制成。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利用限位挡条13实现支撑臂6的限位,防止支撑臂6出行过度张开的情况,从而当支撑臂6支开时,整个盖体1可以倾斜立在桌面上,这样有助于盖体1的沥水,也有助于盖体1的放置,防止潮湿出现自身细菌的情况。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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