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遮光的断桥门窗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683614发布日期:2018-06-12 22:53阅读:522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遮光的断桥门窗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断桥门窗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于遮光的断桥门窗。



背景技术:

断桥铝门窗,采用隔热断桥铝型材和中空玻璃,具有节能、隔音、防噪、防尘、防水等功能。断桥铝门窗的热传导系数K值为3W/㎡·K以下,比普通门窗热量散失减少一半,降低取暖费用30%左右,隔声量达29分贝以上,水密性、气密性良好,均达国家A1类窗标准。现有的断桥铝门窗在使用时通常会加装窗帘进行遮阳,当门窗打开时,窗帘会随费摆动而对室内的工作人员造成影响,并且遮阳效果一般,无法很好的进行调节遮光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断桥门窗遮阳效果不好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便于遮光的断桥门窗。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便于遮光的断桥门窗,包括断桥铝框,所述断桥铝框的中部固定连接中空玻璃,所述断桥铝框的外壁固定连接有第一安装座、第二安装座,所述第一安装座、第二安装座上均插接有销轴,所述第一安装座通过销轴转动连接第一固定杆,所述第一固定杆的外壁套接有第一套筒,所述第二安装座通过销轴转动连接第二固定杆,所述第二固定杆的外壁套接第二套筒,所述第一套筒、第二套筒上绕接卷帘,第二套筒的端部固定连接第二旋钮,所述第一固定杆与第二固定杆之间垂直连接有连接杆,且连接杆设置在第二固定杆靠近第二安装座一侧,所述销轴的端部螺纹连接第一旋钮,所述销轴上套接有一对第二阻尼垫圈,且第二阻尼垫圈夹持在第二安装座与第二固定杆之间。

优选的,所述第一套筒的内部固定连接一对第一阻尼垫圈,所述第一阻尼垫圈远离第一套筒一侧与第一固定杆紧贴。

优选的,所述卷帘包括第一卷帘布、第二卷帘布,所述第一卷帘布为网状卷帘,所述第二卷帘布为半透明卷帘。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遮光的断桥门窗,有益效果在于:通过设置第一安装座、第二安装座、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第一套筒和第二套筒上绕接卷帘,当门窗打开时可旋转第一旋钮并将卷帘与门窗分开,使得该断桥门窗在打开的情况下可组织阳光照射至室内,保证了室内的通风并且卷帘不会随风摆动,避免了窗帘的摆动而影响室内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同时卷帘由第一卷帘布和第二卷帘布组成,旋转第二旋钮至不同的位置时可实现对遮光量进行调节,使得该断桥门窗的设计更加人性化。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遮光的断桥门窗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遮光的断桥门窗的第二安装座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遮光的断桥门窗的第一套筒截面图。

图中:1断桥铝框、2第一安装座、3第二安装座、4第一固定杆、5第一套筒、6第二固定杆、7第二套筒、8第一旋钮、9连接杆、10第二旋钮、11卷帘、12第一卷帘布、13第二卷帘布、14销轴、15第一阻尼垫圈、16第二阻尼垫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便于遮光的断桥门窗,包括断桥铝框1,断桥铝框1的中部固定连接中空玻璃,断桥铝框1的外壁固定连接有第一安装座2、第二安装座3,第一安装座2、第二安装座3上均插接有销轴14,第一安装座2通过销轴14转动连接第一固定杆4,第一固定杆4的外壁套接有第一套筒5,第二安装座3通过销轴14转动连接第二固定杆6,第二固定杆6的外壁套接第二套筒7,第一套筒5、第二套筒7上绕接卷帘11,第二套筒7的端部固定连接第二旋钮10,第一固定杆4与第二固定杆6之间垂直连接有连接杆9,且连接杆9设置在第二固定杆6靠近第二安装座3一侧,销轴14的端部螺纹连接第一旋钮8,销轴14上套接有一对第二阻尼垫圈16,且第二阻尼垫圈16夹持在第二安装座3与第二固定杆6之间,当门窗打开时可旋转第一旋钮8并推动第二固定杆6将卷帘11与门窗分开,然后旋转第二旋钮10将卷帘11旋转时合适位置,此时卷帘11起到了遮阳的作用,使得该断桥门窗在打开的情况下可组织阳光照射至室内,保证了室内的通风并且卷帘不会随风摆动,避免了窗帘的摆动而影响室内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第一套筒5的内部固定连接一对第一阻尼垫圈15,第一阻尼垫圈15远离第一套筒5一侧与第一固定杆4紧贴,设置的第一阻尼垫圈15增大了第一套筒5与第一固定杆4之间的阻力,防止第一套筒5自主发生旋转,卷帘11包括第一卷帘布12、第二卷帘布13,第一卷帘布12为网状卷帘,第二卷帘布13为半透明卷帘,卷帘11由第一卷帘布12和第二卷帘布13组成,旋转第二旋钮10至不同的位置时可实现对遮光量进行调节,使得该断桥门窗的设计更加人性化。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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