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建筑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建筑用爬梯。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的爬梯都是由二个立杆和多个踏杆组成,这样的爬梯只能扶墙上使用,建筑楼房安装房顶板中部的灯泡或其他房顶板中部的装饰物的时候,工人无法使用这种爬梯,够不着,不好使用,使用时空间位置单一;而且现有的爬梯使用时,工人往往因为爬梯四个脚受力不均而摔倒,不安全。
现有的爬梯都只适合单人使用,会降低工人的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爬梯使用空间位置单一、不安全、只适合单人使用等不足,提供一种使用时空间位置不单一、安全、提高工人工作效率的建筑用爬梯。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建筑用爬梯,包括上爬梯、下爬梯和报警装置。所述上爬梯和下爬梯活动连接,且所述上爬梯和下爬梯的连接处设有锁紧装置。所述上滑梯的与墙面或地面接触的二个脚上各设有一个压力传感器,所述下滑梯与地面接触的二个脚上也各设有一个压力传感器。每个压力传感器都与所述报警装置相连。
所述上滑梯包括二个对称设置的第一立杆、至少四个第一可伸缩踏杆。所述至少四个第一可伸缩踏杆等间距的设置在所述二个第一立杆之间。
所述下滑梯包括二个对称设置的第二立杆、至少四个第二可伸缩踏杆。所述至少四个第二可伸缩踏杆等间距的设置在所述第二立杆之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建筑用爬梯还包括四个防滑套。所述下滑梯与地面接触的二个脚上各设有一个防滑套,所述上滑梯与地面或墙面接触的二个脚上也各设有一个防滑套。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及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上爬梯和下爬梯活动连接,且上爬梯和下爬梯的连接处设有锁紧装置,使得本实用新型既可以扶墙使用,又可以折起来,用锁紧装置锁紧后不用扶墙,直接放地面使用,使用空间位置不单一。
2、本实用新型上滑梯的与墙面或地面接触的二个脚上各设有一个压力传感器,下滑梯与地面接触的二个脚上也各设有一个压力传感器。每个压力传感器都与报警装置相连,当工人在爬梯上用脚试探移动过程中出现一定程度受力不均的现象时,报警器就会报警,提醒工人受力不均,安全性好。
3、本实用新型设有第一可伸缩踏杆和第二可伸缩踏杆,可以多人同时使用,提高工人的工作效率。
4、本实用新型设有防滑套,可以防滑。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下滑梯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工作状态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工作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首选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以许多不同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地,提供这些实施例的目的是使对本实用新型的公开内容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设置”在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与另一个元件“相连”,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实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至图3,一种建筑用爬梯,包括上爬梯1、下爬梯3、报警装置、锁紧装置5、四个压力传感器、四个防滑套7。
其中,上爬梯1和下爬梯3活动连接,且上爬梯1和下爬梯3的连接处设有锁紧装置5。
具体的,上滑梯1的与墙面或地面接触的二个脚上各设有一个压力传感器,下滑梯3与地面接触的二个脚上也各设有一个压力传感器。每个压力传感器都与报警装置相连。
具体的,上滑梯1包括二个对称设置的第一立杆11、五个第一可伸缩踏杆13。五个第一可伸缩踏杆13等间距的设置在二个第一立杆11之间。
具体的,下滑梯3包括二个对称设置的第二立杆31、五个第二可伸缩踏杆33。五个第二可伸缩踏杆33等间距的设置在第二立杆31之间。
具体的,下滑梯3与地面接触的二个脚上各设有一个防滑套7,上滑梯1与地面或墙面接触的二个脚上也各设有一个防滑套7。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及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上爬梯1和下爬梯3活动连接,且上爬梯1和下爬梯3连接处设有锁紧装置5,使得本实用新型既可以扶墙使用,又可以折起来,用锁紧装置5锁紧后不用扶墙,直接放地面使用,使用空间位置不单一。
2、本实用新型上滑梯1的与墙面或地面接触的二个脚上各设有一个压力传感器,下滑梯3与地面接触的二个脚上也各设有一个压力传感器。每个压力传感器都与报警装置相连,当工人在爬梯上用脚试探移动过程中出现一定程度受力不均的现象时,报警器就会报警,提醒工人受力不均,安全性好。
3、本实用新型设有第一可伸缩踏杆13和第二可伸缩踏杆33,可以多人使用,提高工人的工作效率。
4、本实用新型设有防滑套7,可以防滑。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