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加热装置及安装有该加热装置的煲仔饭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69723发布日期:2019-05-03 19:10阅读:375来源:国知局
一种加热装置及安装有该加热装置的煲仔饭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厨房设备,尤其涉及一种加热装置及安装有该加热装置的煲仔饭机。



背景技术:

煲仔饭也称瓦煲饭,是源于广东地区的特色美食,属于粤菜系。通常把淘好的米放入煲中,量好水量,加盖,把米饭煲至七成熟时加入配料,再转用慢火煲熟。传统技术中一般采用人工方式制造煲仔饭,这种方式对操作者的技术要求比较高,煲饭时间较长,可能会出现同样配料的煲仔饭之间风味不同的情况,在煲饭过程中由于时间掌握不当饭可能会烧焦,而且操作十分不方便,为解决上述问题,现有技术人员研发了一种煲仔饭流程式加工机,公布号为CN 107616679A,在每一个煲仔饭锅体内设置电加热结构对锅体进行加热,每一个煲体都需要对应一个加热装置,制造成本高,且直接对碗具中食材进行高温加热,温度变化过于剧烈,容易导致食品与碗具接触面的食材的水分被快速蒸干,从而烧焦而依附在碗具上。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种加热装置,能够对多个碗具进行加热,无需在每个煲仔饭锅体内设置电加热结构对锅体进行加热,降低了制造成本,且能够对食品进行预加热,以避免食品与碗具接触面烧焦,导致粘锅。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之二在于提供一种煲仔饭机,无需对应每个煲体设置加热装置,降低机器的制造成本。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采用之一如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加热装置,包括底座、加热机构与输送机构,所述底座用于放置碗具,所述加热机构包括第一加热组件与第二加热组件,所述第一加热组件用于对底座上的碗具进行低温预热,所述第二加热组件用于对经所述第一加热组件加热后的碗具进行高温加热,所述输送机构用于将放置在底座上的碗具从第一加热组件输送到第二加热组件。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加热组件包括第一加热板,所述第一加热板设置在所述底座顶端,所述第一加热板用于加热放置在所述底座上的碗具。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加热组件包括第二加热板,所述第二加热板设置在所述底座顶端,所述第二加热板用于对所述第一加热板初步加热的碗具进行加热。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加热板与所述第二加热板顶面设置有垫板,所述垫板采用导热材料制成,所述垫板用于放置碗具并将碗具与所述第一加热板、所述第二加热板隔开。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上开设有容纳槽,所述容纳槽用于放置碗具,所述容纳槽内壁与碗具外缘抵接,所述第一加热板与所述第二加热板设置在所述容纳槽底部,并用于对碗具底部进行加热。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加热组件包括第三加热板,所述第三加热板设置在所述容纳槽内壁上,所述第三加热板用于对碗具外缘进行加热。

进一步地,所述加热机构还包括第三加热组件,所述第三加热组件用于对第二加热组件加热后的碗具进行加热,以保持碗具内食材温度。

进一步地,所述阻隔机构包括盖板,所述盖板与所述底座固接。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采用之二如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煲仔饭机,包括加热装置、输送装置与填料装置,所述输送装置用于将放置在所述加热装置上的碗具,沿所述加热装置的长度方向进行输送,以使碗具逐步加热,所述填料装置用于在输送装置推动碗具运动的过程中,向碗具中添加材料。

相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通过加热机构对碗具进行加热,而非采用一个碗具对应一个加热装置的设置,降低了生产成本,通过第一加热组件对碗具进行预热,使得碗面内的食品能够初步加热,避免第二加热组件进行高温加热时温度变化过于剧烈,容易导致食品与碗具接触面的食材的水分被快速蒸干,从而出现食品与碗具接触面烧焦导致粘锅;通过利用加热机构对多个碗具进行加热,无需对应每个煲体设置加热装置,降低机器的制造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加热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加热装置内部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煲仔饭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0、底座;20、加热机构;11、容纳槽;21、第一加热组件;211、第一加热板;221、第二加热板;212、垫板;31、盖板;40、加热装置;50、填料装置;60、输送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相冲突的前提下,以下描述的各实施例之间或各技术特征之间可以任意组合形成新的实施例。

如图1-2所示的加热装置,包括底座10、加热机构20与输送机构,底座10用于放置碗具,加热机构20包括第一加热组件21与第二加热组件,第一加热组件21用于对底座10上的碗具进行低温预热,第二加热组件用于对经第一加热组件21加热后的碗具进行高温加热,输送机构用于将放置在底座10上的碗具从第一加热组件21输送到第二加热组件。

将碗具放置在底座10上,开启加热机构20加热放置在底座10上的碗具,为保证加热效果加热机构20可直接放置在碗具与底座10之间,也可放置在碗具侧面,第一加热组件21对碗具中食品进行预加热,以使与碗具中的食物初步预热,以避免第二加热组件对碗具进行加热时,出现食品与碗具接触面烧焦导致粘锅,而碗具中部的食材尚未煮熟的情况,此外,在预热过程中,碗具中的米与水将接受碗具传递过来的热量而升温,碗具中部分水由于热力作用也将转换为蒸汽,在阻隔机构的阻挡下,由于空气流动原理,低温空气将朝向高温空气运动,故预热过程中产生的蒸汽其温度较低将朝向第二加热组件运动,为第二加热组件加热的碗具补充蒸汽,避免碗具中的水被完全蒸干而无法产生蒸汽,导致碗具中米粒煮熟时位于表面的米粒过干,影响口感。

输送机构包括包括第一输送链条、两转动轴、推杆与电机,两转动轴设置咋底座10两端并与其转动连接,第一输送链条两端分别与两转动轴连接,推杆安装在第一输送链条上,电机安装在底座10侧面,并与其中一转动轴传动连接。电机驱动转动轴转动,带动第一输送链条转动,使得推杆沿底座10长度方向推动放置在底座10上的碗具。

第一加热组件21包括第一加热板211,第一加热板211设置在底座10顶端,第一加热板211用于加热放置在底座10上的碗具,使得碗具中食材充分预热,避免高温加热时出现粘锅现象。

第二加热组件包括第二加热板221,第二加热板221设置在底座10顶端,第二加热板221用于对第一加热板211初步加热的碗具进行加热。

第一加热板211与第二加热板221顶面设置有垫板212,垫板212采用导热材料制成,垫板212用于放置碗具并将碗具与第一加热板211、第二加热板221隔开。

在第一加热板211与第二加热板221上设置采用导热材料制成的垫板212,将碗具放置在垫板212与第一加热板211、第二加热板221隔开,避免加热过程中,沸腾的水从碗具溢出并流到第一加热板211、第二加热板221上,导致第一加热板211与第二加热板221浸湿漏电产生安全隐患,同时,为避免加热时第一加热板211与第二加热板221之间相互影响,可分别在第一加热板211、第二加热板221上放置垫板212,以保证加热时垫板212上碗具的加热温度一致。

底座10上开设有容纳槽11,容纳槽11用于放置碗具,容纳槽11内壁与碗具外缘抵接,第一加热板211与第二加热板221设置在容纳槽11底部,并用于对碗具底部进行加热。

通过在底座10上开设用于放在碗具的容纳槽11,能够避免输送过程中,碗具从底座10上掉落导致损坏,同时为增强运送过程中碗具的稳定性,容纳槽11采用与碗具相适配的倒梯形,容纳槽11底面宽度略大于碗具直径,方便碗具的放置,能有效避免输送过程中输送机构将碗具扫倒,此外,容纳槽11深度小于碗具高度,方便输送机构与抵接部上沿接触,以推动碗具移动,将第一加热板211设置在容纳槽11底部,使用者能够将碗具放置在第一加热板211上,方便第一加热板211对碗具进行加热。

第二加热组件包括第三加热板,第三加热板设置在容纳槽11内壁上,第三加热板用于对碗具外缘进行加热。

在容纳槽11侧壁上设置第三加热板能够从侧面对碗具进行加热,使得加热过程中碗具受热均匀,避免出现碗具顶端与底端米饭已经煮熟而中间部分并未煮熟的情况。

加热机构20还包括第三加热组件,第三加热组件用于对第二加热组件加热后的碗具进行加热,以保持碗具内食材温度。

本实施例中加热组件设置有三个,第一加热组件21、第二加热组件、第三加热组件沿底座10的长度方向呈间隔设置,并且三个加热机构20将底座10上空间依次分隔为预热区、高温区与蒸煮区,输送机构先将碗具中食物输送到预热区中进行预热,以适应快速加工,预热后,在高温区中第一加热板211与第三加热板同时工作使得,碗具中水快速受热并蒸发形成蒸汽,部分蒸汽将在阻隔机构的阻隔下,留在碗具中,剩余蒸汽将沿阻隔机构朝向四周溢散,由于空气流动原理,低温空气将朝向高温空气运动,预热区产生的蒸汽将朝向高温区运动,并推动高温区中部分蒸汽朝向蒸煮区运动,对蒸煮区进行蒸汽补充,输送机构将碗具输送到蒸煮区,此时,第三加热组件对碗具进行加热,使得碗具内温度保持不变,对碗具进行加热使得碗具内水分快速蒸发形成蒸汽,对碗具内米粒进行加热。

阻隔机构包括盖板31,盖板31与底座10固接,固定方式可采用螺栓固定,此外,为方便使用者观察碗具内食品的蒸煮情况,可在盖板31上开设一观察窗,通过观察窗观察食品的蒸煮情况,为方便装填食材,盖板31上开设有多个不同的填料口,方便使用者将食品放置在碗具内。

如图3所示,一种煲仔饭机,包括加热装置40、输送装置60与填料装置50,输送装置60用于将放置在加热装置40上的碗具,沿加热装置40的长度方向进行输送,以使碗具逐步加热,填料装置50用于在输送装置60推动碗具运动的过程中,向碗具中添加材料。

上述实施方式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基础上所做的任何非实质性的变化及替换均属于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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