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输电线路便携式爬梯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023691发布日期:2019-11-01 21:05阅读:297来源:国知局
一种输电线路便携式爬梯辅助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输电线路便携式爬梯辅助装置,涉及输电线路领域。



背景技术:

为了保证线路的安全运行,防止非作业人员随意攀登杆塔(电线杆爬梯),杆塔爬梯底端通常离地有一定的距离H。但过高的爬梯使得巡视、检修作业人员攀登杆塔费时费力,输电线路作业人员往往不易够到爬梯或需借助其他人的帮忙才能攀登,且存在向上攀登困难,下塔需跳跃下塔,影响工作效率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输电线路便携式爬梯辅助装置,不仅结构简单,而且便捷高效。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输电线路便携式爬梯辅助装置,包括竖直的支撑杆,所述支撑杆顶端设置有挂钩,所述支撑杆周部的左侧与右侧均设置有脚踏板。

优选的,所述支撑杆由上管体与下管体组成,所述上管体底端固设有套筒,所述套筒内设置有内螺纹孔,所述下管体顶端外周设置有外螺纹,外螺纹螺接入内螺纹孔。

优选的,所述上管体与下管体均沿轴向均布有若干个安装通孔。

优选的,所述挂钩的形状为弯钩端朝上的倒“J”形结构,所述挂钩的底端固设有伸入上管体内部的轴套,所述挂钩底端经穿过其中一安装通孔、轴套的第一螺栓、第一螺栓上的螺母旋紧定位。

优选的,所述上管体与下管体上均套设有一套环,所述套环周部均开设有一轴向延伸的缺口,缺口两边均固设有相互平行的夹板,两夹板之间均具有用以脚踏板一端部插入的间隙,所述脚踏板与夹板上均开设有安装通孔并经穿过该安装通孔的第二螺栓、第二螺栓上的螺母旋紧定位;所述套环周部也均开设有安装通孔并经穿过该安装通孔、上管体与下管体其中一安装通孔的第三螺栓、第三螺栓上的螺母旋紧定位。

优选的,所述上管体的脚踏板朝左,下管体的脚踏板朝右,脚踏板均位于竖直平面上。

优选的,所述脚踏板的上边沿外端部均固设有限位凸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该输电线路便携式爬梯辅助装置的结构简单,使用时支撑杆顶端的挂钩钩挂在电线杆的爬梯底端勾孔上,工作人员脚踩着脚踏板,辅助爬上爬梯的底部,提高效率和作业安全性,避免因爬梯底部过高难以攀爬。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构造示意图。

图2为图1的A向视图。

图3为图1的B向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拆卸示意图一。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拆卸示意图二。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拆卸示意图三。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让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实施例,并配合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如图1~7所示,一种输电线路便携式爬梯辅助装置,包括竖直的支撑杆1,所述支撑杆顶端设置有挂钩2,所述支撑杆周部的左侧与右侧均设置有脚踏板3。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支撑杆由上管体4与下管体5组成,所述上管体底端固设有套筒6,所述套筒内设置有内螺纹孔7,所述下管体顶端外周设置有外螺纹,外螺纹螺接入内螺纹孔;使用时上管体4与下管体5螺接为一体,携带时可拆下方便携带。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上管体与下管体均沿轴向均布有若干个安装通孔8。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挂钩的形状为弯钩端朝上的倒“J”形结构,所述挂钩的底端固设有伸入上管体内部的轴套9,所述挂钩底端经穿过其中一安装通孔、轴套的第一螺栓10、第一螺栓上的螺母11旋紧定位;如图5所示,未使用时挂钩可拆下。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上管体与下管体上均套设有一套环12,所述套环周部均开设有一轴向延伸的缺口13,缺口两边均固设有相互平行的夹板14,两夹板之间均具有用以脚踏板一端部插入的间隙,所述脚踏板与夹板上均开设有安装通孔并经穿过该安装通孔的第二螺栓15、第二螺栓上的螺母旋紧定位;所述套环周部也均开设有安装通孔并经穿过该安装通孔、上管体与下管体其中一安装通孔的第三螺栓16、第三螺栓上的螺母旋紧定位;如图4、6所示,未使用时上管体4与下管体5可拆卸,并旋松第二螺栓、第三螺栓后将脚踏板往上摆转,方便携带。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上管体的脚踏板朝左,下管体的脚踏板朝右,脚踏板均位于竖直平面上。

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述脚踏板的上边沿外端部均固设有限位凸块17,脚踏时防止脚从外端部滑出。

一种输电线路便携式爬梯辅助装置的工作方法,按以下步骤进行:(1)支撑杆顶端的挂钩钩挂在电线杆18的爬梯19底端勾孔20上;(2)工作人员脚踩着脚踏板,辅助爬上爬梯的底部。

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上述最佳实施方式,任何人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都可以得出其他各种形式的输电线路便携式爬梯辅助装置。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做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实用新型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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