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日常卫生用品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坐便时的使用装置。
背景技术:
马桶是人们常用的生活用具,特别是家庭、公司等场所是生活必配,现在农村生活水平也得到大幅提高马桶的使用率大大提升,每个家庭大多只一个卫生间一个马桶,如果家人多或家庭以外的人(如:客人)使用马桶,很容易交叉污染,对于有洁辟的人更为会忐忑不安。日常生活中马桶和马桶垫很少能定时杀菌,也助长了病菌的传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座便时的使用装置,解决日常多人使用同一马桶的交叉污染问题,避免多人触摸,减少疾病传染。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坐便时的使用装置,包括存垫盒,存垫盒一顶面或侧面设有开启盖,存垫盒内竖直分隔布置有多个马桶坐垫分隔夹;马桶坐垫分隔夹的封闭端设有旋转轴,旋转轴与存垫盒底部可拆卸连接,可将马桶坐垫分隔夹由开启盖的开启方向取出;每个马桶坐垫分隔夹内装有一个马桶坐垫;存垫盒设有多个条状的侧通风孔,侧通风孔与相邻两个马桶坐垫分隔夹的间隙相对应。
进一步地,马桶坐垫分隔夹的中部为通孔,通孔与所述马桶坐垫的中空部相对应。
进一步地,存垫盒内,与开启盖相背的一面设有通风扇及背通风孔。
进一步地,存垫盒内,与开启盖相背的一面还设有杀菌灯。
进一步地,存垫盒内,与开启盖相背的一面还设有电加热。
进一步地,存垫盒侧面设有用于开启通风扇、杀菌灯及电加热的电源开关。
进一步地,存垫盒与开启盖相背的一面的外侧设有存垫盒悬挂钩。
进一步地,马桶坐垫分隔夹设有分隔夹悬挂钩。
进一步地,开启盖设有把手。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能够实现马桶坐垫的专人专用,随时更换,解决了多人共用同一马桶坐垫交叉污染问题,不用时放入存垫盒内,使用时取出,用完放回专属位置,存垫盒内保持通风、杀菌,有效减少疾病传染。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开启盖设于侧面的存垫盒正面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中开启盖设于侧面的存垫盒背面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存垫盒侧面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存垫盒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马桶坐垫分隔夹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马桶坐垫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中开启盖设于顶面的存垫盒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但应当说明的是,这些实施方式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结构上的等效变换或替代,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参图1至图7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坐便时的使用装置,包括存垫盒,存垫盒一顶面(如图7所示)或侧面设有开启盖1,存垫盒内竖直分隔布置有多个马桶坐垫分隔夹2;马桶坐垫分隔夹2的封闭端设有旋转轴3,旋转轴3与存垫盒底部可拆卸连接,可将马桶坐垫分隔夹2由开启盖1的开启方向取出;每个马桶坐垫分隔夹2内装有一个马桶坐垫4;存垫盒设有多个条状的侧通风孔5,侧通风孔5与相邻两个马桶坐垫分隔夹2的间隙相对应。
通过该坐便时的使用装置,能够实现马桶坐垫的专人专用,随时更换,解决了多人共用同一马桶坐垫交叉污染问题,不用时放入存垫盒内,使用时取出,用完放回专属位置,存垫盒内保持通风、杀菌,有效减少疾病传染。
存垫盒根据使用人数据可选择2-8人规格,可存放2-8个马桶坐垫,每个坐垫都有单独分隔夹存放,互不接触。存垫盒可为长方型(具体大小尺寸根据情况设定)可挂于卫生间内的墙上或放在地上。可使用金属或塑料等材料制成,颜色可以根据情况选择。马桶坐垫大小与马桶圈一致(不同规格),可由塑形材料、亲和臀部肌肤、防菌的材料制成,颜色可以根据情况选择。
在本实施例中,马桶坐垫分隔夹2的中部为通孔,通孔与马桶坐垫4的中空部相对应。
在本实施例中,存垫盒内,与开启盖1相背的一面设有通风扇6及背通风孔7,加强通风,保持平时存垫盒及马桶坐垫的干燥。
在本实施例中,存垫盒内,与开启盖1相背的一面还设有杀菌灯8,用于杀菌。
在本实施例中,存垫盒内,与开启盖1相背的一面还设有电加热。加热设备根据季节和人身需要选择是否加热,确保使用时暖和事宜。
在本实施例中,存垫盒侧面设有用于开启通风扇、杀菌灯及电加热的电源开关9。
在本实施例中,存垫盒与开启盖1相背的一面的外侧设有存垫盒悬挂钩10,用于悬挂。
在本实施例中,马桶坐垫分隔夹2设有分隔夹悬挂钩11,用于悬挂。
在本实施例中,开启盖1设有把手12,方便开启盖的开启。
该坐便时的使用装置,悬挂于卫生间墙上或放于地上,配合于马桶使用,可用电驱动杀菌、加热、通风组件,不通电时也可正常使用。人在使用马桶时,首先从存垫盒中出取马桶坐垫,放于马桶圈上并固定好(物理锁定),即可使用,使用完后从马桶圈上取下马桶垫放回存垫盒内,马桶坐垫专人专用,一人一个,可以随时更换,类似于生活中的毛巾、牙刷的使用规律。不用时放入存垫盒内,使用取出,用完放回专属位置,存垫盒内保持通风。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