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安装的水下通道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49140阅读:549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安装的水下通道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交通运输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于安装的水下通道。



背景技术:

我国幅员辽阔,海岸线长,江、河、湖泊和岛屿众多,近年来多采用对环境、景观影响小的水下通道方式。水下通道接头防水是整个工程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以往水下通道都埋设在水底以下的土层内,通道断面大,接头受力复杂,接头防水工艺复杂、工序多、施工难度大、工期长、造价高。断面较小且水下无覆土的通道受力模式与水下有覆土的大断面通道完全不一样,故其接头不宜照搬大断面顶部有覆土水下通道接头形式,亟需一种适应于断面较小且水下无覆土的通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便于安装的水下通道,其制造难度小,施工难度小,安装方便,施工速度快,成本低,实用性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箱梁管道;所述的箱梁管道由若干个分段体相互插接构成;所述的分段体的一端外壁设有插入端楔形面,其另一端设有扩大端头,扩大端头的内壁设有接收端楔形面;所述的若干个分段体之间通过前一个分段体上的插入端楔形面与后一个分段体上的接收端楔形面相配合卡接;所述的插入端楔形面与接收端楔形面之间设有止水带;所述的箱梁管道的底部设有托板,托板的底部设有桩基;所述的托板的顶面标高等于箱梁管道的底部标高。

进一步地,所述的分段体的长度大于等于120m。

进一步地,所述的箱梁管道的断面面积为12-40m2

进一步地,所述的扩大端头为杯口式扩大端头。

本发明的安装步骤如下:根据水下地形以及线路需求拟合出通道线路平面、纵断面线形;根据线路平面和纵断面线形,将箱梁管道分成若干段,每段长度大于等于120m;在每段接头附近设置桩基和托板,且托板的顶面标高等于箱梁管道的底部标高,桩基和托板埋设于河床内;在施工桩基和托板的同时,预制箱梁管道;预制箱梁管道时,分段体的一端扩大,呈杯口式,内壁楔形,另一端外壁呈楔形,且外侧安装止水带;将箱梁管道吊装在水下桩基上后,采用插入式连接形成通道。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发明有益效果为:本发明所述的一种便于安装的水下通道,其制造难度小,施工难度小,安装方便,施工速度快,成本低,实用性强,本发明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中A-A向剖视图。

图3是本发明中分段体的连接关系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箱梁管道1、分段体2、接收端楔形面3、桩基4、托板5、扩大端头6、止水带7、插入端楔形面8。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参看如图1-图3所示,本具体实施方式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它包含箱梁管道1;所述的箱梁管道1由若干个分段体2构成;所述的分段体2的一端外壁设有插入端楔形面8,其另一端设有扩大端头6,扩大端头6的内壁设有接收端楔形面3,插入端楔形面8、分段体2、扩大端头6以及接收端楔形面3为一体式结构;所述的若干个分段体2之间通过前一个分段体2上的插入端楔形面8与后一个分段体2上的接收端楔形面3相配合卡接;所述的插入端楔形面8与接收端楔形面3之间设有止水带7;所述的箱梁管道1的底部设有托板5,托板5的底部设有桩基4;所述的托板5的顶面标高等于箱梁管道1的底部标高;所述的托板5的顶面标高等于箱梁管道1的底部标高;所述的分段体2的长度均为120m;所述的箱梁管道1的断面面积为40m2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安装步骤如下:根据水下地形以及线路需求拟合出通道线路平面、纵断面线形;根据线路平面和纵断面线形,将箱梁管道1分成若干段,每段长度为120m;在每段接头附近设置桩基4和托板5,且托板5的顶面标高等于箱梁管道1的底部标高,桩基4和托板5埋设于河床内;在施工桩基4和托板5的同时,预制箱梁管道1;预制箱梁管道1时,分段体2的一端扩大,呈杯口式(即扩大端头6),内壁楔形(即接收端楔形面3),另一端外壁呈楔形,且外侧安装止水带7;将箱梁管道1吊装在水下桩基4上后,采用插入式连接形成通道。

采用上述结构后,本具体实施方式有益效果为:本具体实施方式所述的一种便于安装的水下通道,其制造难度小,施工难度小,安装方便,施工速度快,成本低,实用性强,本发明具有结构简单,设置合理,制作成本低等优点。

以上所述,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所做的其它修改或者等同替换,只要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涵盖在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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