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循环使用型地连墙导墙模板加固支撑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59761阅读:2138来源:国知局
可循环使用型地连墙导墙模板加固支撑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为可循环使用型地连墙导墙模板加固支撑架的施工方法,是一种用于提高混凝土外观质量、提高施工效率的施工方法,此方法适用于各种工程建筑行业施工。



背景技术: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建筑行业得到迅速发展,建筑行业大量使用扣件式对顶作为模板支撑加固模板,通常包括竖向支撑、横向支撑、顶托和扣件,而且横向支撑大多采用的是方木结构,不但零部件零散,零部件重复使用率低,造成材料的浪费;需要在现场制作,人工锁扣,不但耽误了施工进度,而且由于人工加固不牢,在后续施工过程扣件容易出现松动,存在安全隐患;另外,由于加固不牢及横向支撑的材料刚性较差,加固模板的稳定性差,在后续的混凝土浇筑快振捣频率高的情况下极易产生涨模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循环使用型地连墙导墙模板加固支撑架,由于竖向和横向支撑位一体结构,省去了人工锁扣的工序,提高了工件的重复使用率,而且安装简单,加快了施工进度,不但增强了稳定性,避免了后续施工过程中出现涨模现象。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循环使用型地连墙导墙模板加固支撑结构,包括竖向支撑和横向支撑,所述竖向支撑和横向支撑均采用钢管,由两根竖向钢管和一根横向钢管焊接为一H形支撑架,导墙的内外侧墙面上分别侧立有导墙模板,所述竖向钢管与导墙模板之间自上而下的设有多个方木;自所述竖向钢管的内侧至所述方木的中心通过连接钉固定。

所述导墙模板采用木胶板,所述方木的横截面尺寸为10×10cm,所述方木与竖向钢管之间紧密接触或所述方木与竖向钢管之间夹紧有楔型木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固定支撑结构中的主体支架是一个H形支撑架,加固稳定,可以防止采用传统的扣件式对顶手段加固模板的施工过程中模板加固不牢固及混凝土浇筑振捣频率高所产生涨模的现象,而且其中的工件都能重复使用,避免了由于一次性使用工件所造成的浪费,而且加固支撑施工方法简单、人员使用率低、成本较低、施工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主体支撑架的示意图;

图2是可循环使用型地连墙导墙模板加固支撑结构安装示意图。

图中:1-导墙模板,2-H形支撑架,21-竖向钢管,22-横向钢管,3-方木,4-导墙,5-连接钉,6-楔型木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描述,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解释说明,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可循环使用型地连墙导墙模板加固支撑结构,包括竖向支撑和横向支撑,所述竖向支撑和横向支撑均采用钢管,由两根竖向钢管21和一根横向钢管22焊接为一H形支撑架2,采用钢管焊接成H形支撑架,提高模板安装效率、可循环使用及模板安全稳定性。导墙4的内外侧墙面上分别侧立有导墙模板1,所述导墙模板1采用木胶板,所述竖向钢管21与木胶板1之间自上而下的设有多个方木3,所述方木3的横截面尺寸为10×10cm;自所述竖向钢管21的内侧至所述方木3的中心通过连接钉5固定;所述方木3与竖向钢管21之间紧密接触,如果在方木3与竖向钢管21之间存在有缝隙,可以在所述方木3与竖向钢管21之间夹紧有楔型木块6。

利用本实用新型加固支撑结构进行地连墙导墙模板加固的过程是:

首先,利用两根直径为48mm,壁厚为3.5mm,长1.5m的竖向钢管21与一根横向钢管22为一组,其中所用的横向钢管22长度根据实际尺寸制作,将两根竖向钢管21与中间的一根横向钢管22焊接成如图1所示的H形支撑架2,本实施例中,采用多个H形支撑架2,其布置间距为90cm。

其次,采用15mm厚的木胶板作为导墙模板1,如图2所示,加固安装导墙模板1时,导墙中线与H形支撑架2的中线重合,该导墙模板的高度为1.4m;钢筋绑扎完成两侧导墙模板1的安装后,在导墙模板1的外侧水平安装10×10cm的方木3,方木3的竖向间距为35cm,方木3与木胶板1使用10cm的连接钉5将导墙模板1与方木3连接为一体。

再次,在已完成的两侧导墙模板1中间的沟槽内安装如图1所示的H形支撑架,H形支撑架2与导墙模板1外侧的10×10cm的方木3相贴,若H形支撑架2与方木3的连接处存在有缝隙,则在缝隙部位使用楔型木块6塞紧,使该H形支撑架2均匀受力,从而在后续的混凝土浇筑期间确保模板安全稳定。

最后拉线调整导墙模板1并利用H形支撑架的支撑进行混凝土浇筑。

上述过程中,能严格控制净空且保证导墙模板的安装定位,在后续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要控制混凝土振捣频率及混凝土外观质量。本实用新型可以加快施工进度、所有工件均可循环使用、节约成本、加固稳定、安全系数高。

尽管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很多变形,这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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