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安全分流弃流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33281阅读:415来源:国知局
雨水安全分流弃流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雨水收集利用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用于对初期雨水安全分流和弃流控制的雨水安全分流弃流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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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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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的收集与利用不仅是开源节流的一条有效途径,同时对生态环境的改善、倡导海绵城市的建设工作也具有重大意义。由于降雨过程中初期雨水冲刷屋面和路面,其中夹杂着大量粉尘、泥砂和有机污染物,水质较中后期雨水的水质差许多,不宜直接利用。为降低雨水净化处理的难度和成本,因此需对初期雨水进行弃流处理。

目前,常用的雨水弃流处理有两种方式:第一种,通过虹吸雨水管或小区雨水管网收集汇水区域的雨水,前期弃流雨水流入与弃流雨水量大小等同的弃流池,待降雨结束后,弃流池内的雨水通过水泵排入到市政雨水管网,以便下次降雨弃流用;该种采用弃流池处理的方式,当所收集的汇水面积大时,弃流池的工程造价成本就会较高,占地面积较大,与弃流池配套的水泵能耗也较高。第二种,通过设有浮球阀的弃流装置进行弃流,弃流装置内的浮球阀随着弃流雨水的水位升高而逐渐关闭完成弃流;该种弃流装置构造简单且实用,但不具备过滤功能,容易堵塞管路,需人工维护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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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实现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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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要解决上述的不足而提供一种雨水安全分流弃流器,不仅占地面积小,成本低廉,节约能耗,而且实现了自动过滤,操作维护方便,室内室外弃流均可使用。

为实现上述目的设计一种雨水安全分流弃流器,包括雨水安全分流筒体1、与雨水安全分流筒体1相连通的雨水收集管4、弃流管3及多根进水管2,所述进水管2连接在雨水安全分流筒体1底端,所述雨水收集管4连接在雨水安全分流筒体1顶端,所述弃流管3连接在雨水安全分流筒体1侧面,所述雨水安全分流筒体1内设有格栅5,所述格栅5相互交错形成网状结构,所述雨水收集管4上设有电动阀6,所述电动阀6通过控制线路连接PLC弃流控制柜。

所述雨水收集管4连接雨水蓄水池系统,所述进水管2连接屋面虹吸雨水管或小区雨水管网,所述弃流管3连接市政雨水管网。

所述进水管2上设有水流传感器,所述雨水收集管4上设有水质传感器,所述水流传感器、水质传感器分别通过控制线路与PLC弃流控制柜相连。

所述水质传感器为浊度仪,所述浊度仪输出信号为5-18mA。

所述弃流管3上串接有智能流量计,所述智能流量计通过控制线路与PLC弃流控制柜相连。

本实用新型同现有技术相比,结构新颖、简单,设计合理,通过设置有雨水安全分流筒体、与雨水安全分流筒体相连通的多根进水管、弃流管、雨水收集管,并在雨水安全分流筒体内设有格栅网,以及在雨水收集管上设有电动阀,该电动阀通过控制线路连接PLC弃流控制柜,从而无须再建安全分流井就能进行安全分流,不仅占地面积小,成本低廉,节约能耗,而且实现了自动过滤,操作维护方便,室内室外弃流均可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在雨水处理系统中的流程框图;

图中:1、雨水安全分流筒体 2、进水管 3、弃流管 4、雨水收集管 5、格栅 6、电动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以下进一步说明:

如附图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雨水安全分流筒体1、与雨水安全分流筒体1相连通的雨水收集管4、弃流管3及多根进水管2,进水管2连接在雨水安全分流筒体1底端,雨水收集管4连接在雨水安全分流筒体1顶端,弃流管3连接在雨水安全分流筒体1侧面,雨水安全分流筒体1内设有格栅5,格栅5相互交错形成网状结构,用于拦截大颗粒悬浮物,防止大颗粒悬浮物堵塞管路,雨水收集管4上设有电动阀6,电动阀6通过控制线路连接PLC弃流控制柜,进行信号传输。

雨水收集管4连接雨水蓄水池系统,多根进水管2可连接屋面虹吸雨水管,也可连接小区雨水管网,弃流管3连接市政雨水管网;弃流管3上串接有智能流量计,进水管2上设有水流传感器,雨水收集管4上设有水质传感器,智能流量计、水流传感器、水质传感器分别通过控制线路与PLC弃流控制柜相连;其中,智能流量计用于测量弃流管中雨水的体积流量,水流传感器用于检测进水管内的水流情况,水质传感器用于检测雨水的水质,实现水质的在线监测,保证了后续收集雨水的水质,以收集后续处理利用的优质雨水;该水质传感器为浊度仪,浊度仪输出信号为5-18mA,浊度仪可瞬时检测水质情况,输出信号至PLC弃流控制柜,由PLC弃流控制柜控制电动阀开启或关闭。

本实用新型由于设置有配套的PLC弃流控制柜,根据汇流面积、汇流时间,在PLC弃流控制柜上设定弃流初期2-3mm降雨径流的时间,通过PLC弃流控制柜的输出信号控制电动阀6的开启和关闭状态,完成雨水的弃流与收集过程,无须人工操作,能耗较小、操作维护方便。

本实用新型并不受上述实施方式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与原理下所作的改变、修饰、替代、组合、简化,均应为等效的置换方式,都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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