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清污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水利水电站用滚筒式河道清污装置。
背景技术:
现今市场上出现众多清污装置产品,但是市场上常见的清污装置产品在使用中存在许多问题,一方面,市场上的河道清污装置大都不能清理一些比较深的河道,从而给人们的正常使用带来了不便,另一方面,市场上的河道清污装置几乎都是采用水泵的吸力来吸取河道中的杂物,但都没有安装用来除污的滚筒,从而导致除污效果不佳。本套一种水利水电站用滚筒式河道清污装置在上述问题所在的技术上做的十分成熟,方便广大使用者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水利水电站用滚筒式河道清污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水利水电站用滚筒式河道清污装置,包括电源开关、扶手、水泵、底板、电动机支座、防滑底脚、转向杆和滚筒,所述扶手上方右侧安装有电控箱,且电控箱下方左侧安装有电源开关,所述电源开关左侧下方安装有出污口,且出污口下方右侧安装有水泵,所述水泵右侧下方安装有电动机,且电动机下方右侧安装有底板,所述底板下方左侧安装有移动轮,且移动轮左侧上方安装有电动机支座,所述电动机支座左侧上方安装有废物收集箱,且废物收集箱下方右侧安装有防滑底脚,所述防滑底脚上方左侧安装有手把,且手把下方左侧安装有转向杆,所述转向杆左侧下方安装有固定器,且固定器下方左侧安装有滚筒,所述滚筒左侧上方安装有废水入口,所述滚筒右侧下方安装有转动轴。
优选的,所述电源开关的输出端与电动机的输入端电性连接。
优选的,所述手把下方右侧安装有滚轮。
优选的,所述废水入口共安装有四个,且废水入口均匀安装在滚筒的两侧。
优选的,所述转动轴左侧上方安装有除污单元格。
本实用新型中,通过在滚筒右侧下方安装有两个滚轮,并借助滚轮在水底滚动所产生的微小阻力,从而可以减轻使用者的负担,通过在滚筒左侧安装有四个废水入口,从而从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除污效果,通过在滚筒上安装众多的除污单元格,并借助滚筒的转动,可以让除污单元格对河道中的污物进行不断的擦拭,擦拭后产生的细小杂物则通过水泵而排出,从而以达到除污的目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水利水电站用滚筒式河道清污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水利水电站用滚筒式河道清污装置的滚筒结构示意图。
图中:1,电控箱、2,电源开关、3,扶手、4,出污口、5,水泵、6,电动机、7,底板、8,移动轮、9,电动机支座、10,废物收集箱、11,防滑底脚、12,手把、13,滚轮、14,转向杆、15,固定器、16,滚筒、17,废水入口、18,转动轴、19,除污单元格。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水利水电站用滚筒式河道清污装置,包括电源开关2、扶手3、水泵5、底板7、电动机支座9、防滑底脚11、转向杆14和滚筒16,扶手3上方右侧安装有电控箱1,且电控箱1下方左侧安装有电源开关2,电源开关2与电动机6电性连接并且电源开关2对电动机6的接通与否起到直接控制作用,电源开关2左侧下方安装有出污口4,且出污口4下方右侧安装有水泵5,水泵5右侧下方安装有电动机6,且电动机6下方右侧安装有底板7,底板7下方左侧安装有移动轮8,且移动轮8左侧上方安装有电动机支座9,电动机支座9左侧上方安装有废物收集箱10,且废物收集箱10下方右侧安装有防滑底脚11,防滑底脚11表面上安装有凹凸不平的纹路,并且纹路对整个装置的稳定性起到一定的作用,防滑底脚11上方左侧安装有手把12,且手把12下方左侧安装有转向杆14,在使用者需要推动滚轮13向远处进行除污时,转向杆14可以根据手把12的移动方向来进行自动调整,转向杆14左侧下方安装有固定器15,且固定器15下方左侧安装有滚筒16,滚筒16左侧上方安装有废水入口17,滚筒16右侧下方安装有转动轴18,电源开关2的输出端与电动机6的输入端电性连接,手把12下方右侧安装有滚轮13,废水入口17共安装有四个,且废水入口17均匀安装在滚筒16的两侧,转动轴18左侧上方安装有除污单元格19,除污单元格19为针状结构,并且除污单元格19采用高分子材料制成,从而可以提高其耐用性。
工作原理:当使用一种水利水电站用滚筒式河道清污装置时,使用者用手推动扶手3,并借助移动轮8的滚动,将该装置移动到河道旁合适的位置,打开电源开关2,电动机6开始运转,并带动水泵5进行工作,与此同时,用手拿住手把12,并放入到水中,通过转动滚筒16,从而使滚筒16上的除污单元格19不断擦拭水底的污物,并通过水泵5工作所产生的吸力,从而使污物从废水入口17被吸入,并从出污口4排出,最终以达到除污的目地。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