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蓄水和初步过滤功能的地下综合管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70792阅读:454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蓄水和初步过滤功能的地下综合管廊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市政管网工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蓄水功能的地下综合管廊。



背景技术:

综合管廊是一种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是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即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电力、通讯,燃气、供热、给排水等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管理,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

地下综合管廊系统不仅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还极大方便了电力、通信、燃气、供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维修和检修。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建海绵城市就要有“海绵体”。城市“海绵体”既包括河、湖、池、塘等水系,也包括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这样的城市配套设施。雨水通过这些“海绵体”下渗、滞蓄、净化、回用,最后剩余部分径流通过管网、泵站外排,从而可有效提高城市排水系统的标准,缓减城市内涝的压力。

而结合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在管廊中设置雨水舱室,用于存储城市“海绵体”无法吸收的雨水,进一步缓解城市内涝的压力,同时初步过滤雨水中杂质充当中水使用,可以缓解城市绿化、道路冲洗、降尘等市政用水压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有效利用了地下空间,将多余雨水收集利用储存起来利用的具有蓄水功能的地下综合管廊。

一种具有蓄水和初步过滤功能的地下综合管廊,包括市政路面、综合绿廊以及地下综合管廊;综合绿廊位于市政路面上,端面为椭圆形地下综合管廊位于市政路面下方;

所述地下综合管廊包括天然气舱、综合舱、强电舱、污水管舱、雨水舱、中水管舱、排水管、初步过滤装置、维修步梯以及二次防倒灌装置;雨水舱置于地下综合管舱的底部中间,雨水舱的正上方左右分别为强电舱和综合舱;综合舱和雨水舱通过维修步梯相连接;综合舱右侧为天然气舱,天然气舱正下方设置有中水管舱,中水管舱通过二次防倒灌装置与雨水舱相通;强电舱和雨水舱的左侧为污水管舱,污水管舱通过二次防倒灌装置与雨水舱相通;排水管的一端接入综合绿廊,另一端贯穿污水管舱连接至雨水舱;

所述天然气舱包括天然气管道和排水沟;天然气管道分上下若干层固定在天然气舱的竖直内壁上,排水沟位于天然气舱的内底面右下角;

所述综合舱包括给水管道、通信光缆以及排水沟;给水管道固定于综合舱一侧竖直内壁上,通信光缆分上下若干层固定在综合舱的另一侧竖直内壁上,排水沟位于综合舱的内底面右下角;

所述强电舱包括电力电缆和排水沟;电力电缆分上下若干层固定于强电舱的左侧竖直内壁上,排水沟位于强电舱的内底面右下角;

所述污水管舱包括污水管道、排水沟以及混凝土砌台;污水管道与二次防倒灌装置相接,混凝土砌台设于污水管道下方用以支撑污水管道,混凝土砌台与地下综合管廊内壁夹角处设有排水沟;

所述雨水舱两侧均设有二次防倒灌装置;

所述中水管舱包括中水管道、排水沟以及混凝土砌台;中水管道与二次防倒灌装置相接,混凝土砌台设于中水管道下方用以支撑中水管道,混凝土砌台与地下综合管廊内壁夹角处设有排水沟。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初步过滤装置包括粗格栅、细格栅和净化除臭装置;初步过滤装置靠近雨水舱的一侧设有粗格栅,远离雨水舱的一侧设有细格栅,净化除臭装置填满二次防倒灌装置的内部空腔。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二次防倒灌装置包括宽不锈钢百叶片、窄不锈钢百叶片、不锈钢钢轴;粗格栅远离雨水舱的一侧通过不锈钢轴由上至下连接有宽不锈钢百叶片,细格栅远离雨水舱的一侧通过不锈钢轴由上至下连接有窄不锈钢百叶片。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排水管为轻质软管。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雨水舱底部为沉砂池,起到点状蓄水池的作用。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二次防倒灌装置与污水管道连接的水平高度高于其与中水管道连接的水平高度。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电力电缆、通信光缆、给水管道以及天然气管道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架进行固定。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排水管内壁设有防水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1)本实用新型综合管廊舱内管线布置紧凑合理,有效利用了道路下的空问,节约了城市用地;使于各种管线的敷设、增减、维修和日常管理,符合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2)天然气舱、综合舱、强电舱、污水管舱、中水舱内底面均设有排水沟,这样可以将进入到天然气舱、综合舱、强电舱、污水管舱、中水舱内的水进行排除,防止积水的情况发生;(3)雨水地通过排水管与综合绿廊连接,这样雨水舱可以用于存储城市“海绵体”无法吸收的雨水,进一步缓解城市内涝的压力,同时雨水舱里面初步过滤过的雨水可以用于绿化、道路冲洗、降尘等用途。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具有蓄水功能的地下综合管廊的横截面构造示意图;

图2为一种具有蓄水功能的地下综合管廊的二次防倒灌水装置放大示意图;

图中:1市政路面、2综合绿廊、3天然气舱、4综合舱、5强电舱、6污水管舱、7雨水舱、8天然气管道、9给水管道、10中水管道、11通信光缆、12电力电缆、13污水管道、14排水管、15排水沟、16地下综合管廊、17中水管舱、18初步过滤装置、18-1粗格栅、18-2细格栅、18-3宽不锈钢百叶片、19维修步梯、20二次防倒灌水装置、20-1窄不锈钢百叶片、20-2不锈钢钢轴、20-3净化除臭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地描述,但不能将它们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定。

参考附图1和附图2,一种具有蓄水和初步过滤功能的地下综合管廊,包括市政路面1、综合绿廊2以及地下综合管廊16;综合绿廊2位于市政路面1上,端面为椭圆形地下综合管廊16位于市政路面1下方;

所述地下综合管廊16包括天然气舱3、综合舱4、强电舱5、污水管舱6、雨水舱7、中水管舱17、排水管14、初步过滤装置18、维修步梯19以及二次防倒灌装置20;雨水舱7置于地下综合管舱16的底部中间,雨水舱7的正上方左右分别为强电舱(5)和综合舱4;综合舱4和雨水舱7通过维修步梯19相连接;综合舱4右侧为天然气舱3,天然气舱3正下方设置有中水管舱17,中水管舱17通过二次防倒灌装置20与雨水舱7相通;强电舱5和雨水舱7的左侧为污水管舱6,污水管舱6通过二次防倒灌装置与雨水舱7相通;排水管14的一端接入综合绿廊2,另一端贯穿污水管舱6连接至雨水舱7;

所述天然气舱3包括天然气管道8和排水沟15;天然气管道8分上下若干层固定在天然气舱3的竖直内壁上,排水沟15位于天然气舱3的内底面右下角;

所述综合舱4包括给水管道9、通信光缆11以及排水沟15;给水管道9固定于综合舱4一侧竖直内壁上,通信光缆11分上下若干层固定在综合舱4的另一侧竖直内壁上,排水沟15位于综合舱4的内底面右下角;

所述强电舱5包括电力电缆12和排水沟15;电力电缆12分上下若干层固定于强电舱5的左侧竖直内壁上,排水沟15位于强电舱5的内底面右下角;

所述污水管舱6包括污水管道13、排水沟15以及混凝土砌台21;污水管道13与二次防倒灌装置20相接,混凝土砌台21设于污水管道13下方用以支撑污水管道13,混凝土砌台21与地下综合管廊16内壁夹角处设有排水沟15;

所述雨水舱7两侧均设有二次防倒灌装置20;

所述中水管舱17包括中水管道10、排水沟15以及混凝土砌台21;中水管道10与二次防倒灌装置20相接,混凝土砌台21设于中水管道10下方用以支撑中水管道10,混凝土砌台21与地下综合管廊16内壁夹角处设有排水沟15。

一种具有蓄水和初步过滤功能的地下综合管廊的工作过程,包括如下工作步骤

步骤一雨水的收集:雨水由市政路面1上的综合绿廊2流经排水管14进入雨水舱7;

步骤二初步过滤以中水排除:雨水舱7内液面超过中水管道10的二次防倒灌装置18时,雨水经由二次防倒灌装置20进入中水管舱17,经中水管道10排出用于市政绿化、道路冲洗、降尘等;

步骤三初步过滤以污水排除:雨水舱7内液面超过污水管道13的二次防倒灌装置18时,雨水经由二次防倒灌装置18进入污水管舱6,经污水管道13排出。排水沟为雨季汛期/发生时,管道意外破裂,排水沟才会发挥作用,正常情况下无用。

所述的初步过滤装置18包括粗格栅18-1、细格栅18-2和净化除臭装置18-3;初步过滤装置18靠近雨水舱7的一侧设有粗格栅18-1,远离雨水舱7的一侧设有细格栅18-2,净化除臭装置18-3填满二次防倒灌装置18的内部空腔。

所述的二次防倒灌装置20包括宽不锈钢百叶片20-1、窄不锈钢百叶片20-2、不锈钢钢轴20-3;粗格栅18-1远离雨水舱7的一侧通过不锈钢轴20-3由上至下连接有宽不锈钢百叶片20-1,细格栅18-2远离雨水舱7的一侧通过不锈钢轴20-3由上至下连接有窄不锈钢百叶片20-2。

所述的排水管14为轻质软管。

所的述雨水舱7底部为沉砂池,起到点状蓄水池的作用。

所述的二次防倒灌装置20与污水管道13连接的水平高度高于其与中水管道10连接的水平高度。

所述的电力电缆12、通信光缆11、给水管道9以及天然气管道8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支架进行固定。

所述的排水管15内壁设有防水层。

最后所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补充阐释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广大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同等替换,都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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