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水利施工的结构加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20576阅读:238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水利施工的结构加强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用于水利施工的结构加强装置,属于建筑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水利施工常常要修建渠道、大坝等,在施工中往往需要用水泥砂浆连接大的石块,由于有些石块表面风化,导致石块和水泥结合并不可靠,于是凝固的水泥砂浆独立于整体,从而造成整体结构强度下降。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 201320431797.1的水利施工的结构加强装置,属于建筑技术领域。包括圆环、直的第一杆、直的第二杆,其特征是 :第一杆和第二杆都和圆环固定连接,且第一杆和第二杆所在直线都和圆环所在平面垂直,且第 一杆和第二杆分别在圆环所在平面的两侧,且第一连接点和第二连接点的连线通过圆心。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用于水利施工的结构加强装置,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有益于提高整体强度。但是,如果当直的第一杆或直的第二杆受到外力的作用时,而导致其折断或弯曲时,那么此装置将作废掉。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水利施工的结构加强装置,以解决当直的第一杆或直的第二杆受到外力的作用时,而导致其折断或弯曲时,那么此装置将作废掉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用于水利施工的结构加强装置,其结构包括:第一固定杆、圆环轮廓、第二固定杆、齿型外圆环、锁紧装置、吸附圆环、内槽,所述圆环轮廓与齿型外圆环固定连接,所述圆环轮廓与锁紧装置固定连接,所述齿型外圆环与锁紧装置连接,所述锁紧装置由粗糙面板、第一螺栓孔、第二螺栓孔、第三螺栓孔、第四螺栓孔组成,所述第一螺栓孔通过粗糙面板与第二螺栓孔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螺栓孔通过粗糙面板与第三螺栓孔固定连接,所述第三螺栓孔通过粗糙面板与第四螺栓孔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固定杆通过螺栓与圆环轮廓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固定杆通过螺栓与圆环轮廓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锁紧装置通过吸附圆环与内槽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螺栓孔通过粗糙面板与第四螺栓孔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齿型外圆环上刻有花形图案,能够起到加固的作用。

进一步地,所述吸附圆环能够将外界的水分进行吸收。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用于水利施工的结构加强装置,结构上设有锁紧装置,在装置上连接有四个螺栓孔,能够对固定杆进行固定连接,而且也能够对其进行快速的更换,结构简单,有益于提高整体强度,从而起到了加固水利工程的作用。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水利施工的结构加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齿型外圆环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锁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第一固定杆-1、圆环轮廓-2、第二固定杆-3、齿型外圆环-4、锁紧装置-5、吸附圆环-6、内槽-7、粗糙面板-501、第一螺栓孔-502、第二螺栓孔-503、第三螺栓孔-504、第四螺栓孔-505。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与图2、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水利施工的结构加强装置,其结构包括:第一固定杆1、圆环轮廓2、第二固定杆3、齿型外圆环4、锁紧装置5、吸附圆环6、内槽7,所述圆环轮廓2与齿型外圆环4固定连接,所述圆环轮廓2与锁紧装置5固定连接,所述齿型外圆环4与锁紧装置5连接,所述锁紧装置5由粗糙面板501、第一螺栓孔502、第二螺栓孔503、第三螺栓孔504、第四螺栓孔505组成,所述第一螺栓孔502通过粗糙面板501与第二螺栓孔503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螺栓孔502通过粗糙面板501与第三螺栓孔504固定连接,所述第三螺栓孔504通过粗糙面板501与第四螺栓孔505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固定杆1通过螺栓与圆环轮廓2活动连接,所述第二固定杆3通过螺栓与圆环轮廓2活动连接,所述锁紧装置5通过吸附圆环6与内槽7固定连接,所述第二螺栓孔503通过粗糙面板501与第四螺栓孔505固定连接,所述齿型外圆环上刻有花形图案,能够起到加固的作用,所述吸附圆环6能够将外界的水分进行吸收。

在进行使用时,用第一固定杆1与第二固定杆3连接在圆环轮廓2,第一固定杆1与第二固定杆3分别与大石块接触,通过固定杆在大石块上水平程度来判断是否需要对其进行更换位置。

例如,李师傅要监测所连接的圆环轮廓2处于水平位置,可以将圆环轮廓2套在石块上,通过固定杆在大石块上水平程度来判断是否需要对其进行更换位置。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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