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施工现场排污井盖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21608发布日期:2018-11-23 18:23阅读:60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排污井盖,更具体地说,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适用于建筑施工工地边缘排放污水的排污井盖。



背景技术:

车辆出工地前通常需要冲洗车轮,冲洗后会对该用水进行过滤后排放至排污管网中。通常采用的做法为将排污井盖掀起,于井口边缘处放置排污管,而后将排污井盖倾斜地放置在一侧,使井盖与井口间留有供排污管穿过的缝隙,再在周围设置警示围栏,使行人及车辆绕行。然而实际情况是有时周围的警示围栏并不能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若有行人无意踩到井盖上,井盖会发生翻倒,行人极易掉入井中。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建筑施工现场排污井盖,其通过改进排污井盖的结构,解决了现有井盖需掀起后才能安置排污管,而易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一种建筑施工现场排污井盖,包括本体,本体上开有阶孔,阶孔的阶台上开有安装孔;还包括与阶孔配合的旋转板,旋转板底面连接有穿过所述安装孔的安装柱,安装柱底端固定有限位片,旋转板上开有条形通孔;还包括可穿过条形通孔的牵拉件,牵拉件为条形,伸入条形通孔的一端为L型或丁字型,手持的一端为丁字形或环形。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需临时接入大流量排水的排污管时,无需将井盖整个掀起,只需打开旋转板即可将排污管插入,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安全,避免了因掀开井盖而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旋转板与本体的整合设计也避免了使用中旋转板丢失等现象的发生。

本实用新型的其它优点、目标和特征将部分通过下面的说明体现,部分还将通过对本发明的研究和实践而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所理解。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施工现场排污井盖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施工现场排污井盖本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施工现场排污井盖旋转板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施工现场排污井盖牵拉件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施工现场排污井盖的护管套与本体安装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施工现场排污井盖的护管套水平段结构示意图。

说明书附图中的附图标记包括:本体1、阶孔2、旋转板3、条形通孔4、安装孔5、安装柱6、限位片8、牵拉件9、竖直段10、折弯段11、水平段12、排污通孔13、插接杆14、插接槽15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作用更加清楚及易于了解,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阐述:

结合图1-4,本实用新型提出了一种建筑施工现场排污井盖,包括本体1,本体1上开有阶孔2,阶孔2的阶台上开有安装孔5;还包括与阶孔2配合的旋转板3,旋转板3底面连接有穿过所述安装孔5的安装柱6,安装柱6底端固定有限位片8,旋转板3上开有条形通孔4;还包括可穿过条形通孔4的牵拉件9,牵拉件9为条形,伸入条形通孔4的一端为L型或丁字型,手持的一端为丁字形或环形。

使用时,将牵拉件9的非手持端伸入条形通孔4,旋转九十度后将旋转板3提起,而后由旋转板3带动安装柱6在安装孔内旋转,旋转板3放置在本体1上,即可将阶孔2露出,这时,只需将排污管端部插入阶孔2中即可。

需临时接入大流量排水的排污管时,无需将井盖整个掀起,只需打开旋转板3即可将排污管插入,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安全,避免了因掀开井盖而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旋转板3与本体1的整合设计也避免了使用中旋转板3丢失等现象的发生。

优选的是,所述阶孔2的阶台段内壁开有螺纹。可将排污管端部设置成与阶台内壁配合的外螺纹,从而使排污管与阶孔2的相对位置固定,防止污水流量大时排污管从阶孔2中脱出。

优选的是,所述旋转板3顶面设有漆层。在旋转板3顶面涂刷警示色,可在旋转板3打开时防止行人绊倒。

优选的是,结合图5和图6,所述阶孔2螺纹连接有护管套;所述护管套包括依次连接的竖直段10、折弯段11和水平段12,其中,竖直段10伸入所述阶孔2内并与所述阶孔2内壁螺纹连接,水平段12由若干缓冲单元拼接而成;所述缓冲单元为块状结构且具有弧形顶面、平面底面和垂直于底面的两端面,所述缓冲单元的端面上开有供排污管通过的排污通孔13,排污通孔13沿垂直端面方向延伸,端面底部固定有垂直端面的插接杆14,缓冲单元底面沿排污通孔13延伸方向开有与插接杆14配合的插接槽15,相邻两缓冲单元的插接杆14插入对方的插接槽15中使若干缓冲单元串联而使所述排污通孔13连接为一条排污通道。护管套的使用不仅对排污管起到了限位的作用,也对其起到了保护作用,而且行人及车辆碾过护管套时可减轻颠簸,也不会对排污管直接造成损伤,延长了排污管的使用寿命。此外,护管套可批量生产、重复利用,使用成本较低。

最后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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