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位搭接的锚索支护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850754发布日期:2020-02-07 23:07阅读:439来源:国知局
错位搭接的锚索支护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专利涉及锚索支护的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错位搭接的锚索支护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锚索支护技术在我国是一种比较新兴的支护技术,在承载能力方面、在大跨度断面的支护上和对冒顶区域的支护上相对常规支护来说,锚索支护技术都有很大的优越性,在边坡、岩土深基坑等地表工程,以及隧道、采场等地下硐室施工中经常采用锚索支护方式对地表进行加固,具有成本低、操作简便等优点。

目前,对于基坑侧壁的支护,通常使用支护桩、腰梁进行支护,腰梁通过锚索嵌入基坑土层内部与基坑固定。

现有技术中,通常在基坑侧壁上形成有不可打锚索的不可穿越土层,对于这类土层,无法使用平常的支护方式进行基坑支护,影响施工进度,而使用无不可穿越土层时的锚固方式,会使工程质量下降。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错位搭接的锚索支护结构,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基坑存在不可穿越土层时,无法对不可穿越土层进行支护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错位搭接的锚索支护结构,包括基坑;所述基坑的侧壁中具有不可打锚索的非穿越区;所述基坑的侧壁内设置有多根呈纵向间隔布置的支护桩,多个所述支护桩形成支护桩排;所述支护桩排上连接有下部腰梁以及中间腰梁,所述下部腰梁与所述支护桩排的各个支护桩连接;所述中间腰梁与支护桩排的多个支护桩连接,所述中间腰梁布置在下部腰梁的上方,且位于所述非穿越区的正下方,所述中间腰梁的两侧横向延伸至所述非穿越区的外侧,形成外延段,所述外延段与处于非穿越区外的支护桩连接;所述非穿越区的两侧外分别设置有搭接腰梁,所述搭接腰梁与处于非穿越区外的支护桩连接,所述搭接腰梁延伸至所述非穿越区,形成内延段,所述内延段与处于所述非穿越区中的支护桩连接,所述搭接腰梁具有位于非穿越区外侧的锚固段;所述下部腰梁中锚固有下部锚索,所述中间腰梁中锚固有中间锚索,所述搭接腰梁的锚固段中锚固有上部锚索,所述下部锚索、中间锚索以及上部锚索嵌入在两个相邻的支护桩的土层中。

进一步的,所述下部腰梁与所述中间腰梁之间连接有多根呈倾斜布置的下斜杆,多根所述下斜杆的一端与所述下部锚索连接,多根所述下斜杆的另一端与所述外延段上的所述中间锚索连接;两根所述下斜杆与所述中间腰梁以及所述下部腰梁呈梯形状布置。

进一步的,所述外延段与所述锚固段之间分别连接有多根呈倾斜布置的中部斜杆;多根所述中部斜杆的一端分别与所述上部锚索连接;多根所述中部斜杆的另一端分别沿所述内延段的方向朝下倾斜布置,多根所述中部斜杆的另一端分别与所述外延段上的所述中间锚索连接。

进一步的,两段所述外延段之间形成中间段,所述中间段刚好位于所述非穿越区的正下方;所述中间段与两段所述内延段之间分别连接有多根呈倾斜布置的第一中间斜杆,多根所述第一中间斜杆的一端分别与所述内延段连接,多根所述第一中间斜杆的另一端分别沿背离所述锚固段的方向朝下倾斜布置,多根所述第一中间斜杆的另一端分别与所述中间段上的所述中间锚索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搭接腰梁上方设有上部腰梁,所述上部腰梁覆盖所述非穿越区的上部,形成覆盖段;所述上部腰梁的两侧分别沿背离所述非穿越区的方向延伸布置,形成延伸段;所述覆盖段与所述非穿越区中的支护桩固定,所述延伸段与处于非穿越区外的支护桩连接;所述延伸段锚固有顶部锚索,所述顶部锚索的一端嵌入在两个相邻的支护桩之间的土层中,所述顶部锚索的另一端与所述延伸段连接。

进一步的,两段所述内延段分别与所述覆盖段连接有多根呈倾斜布置的第二中间斜杆;多根所述第二中间斜杆的一端分别与两段所述内延段连接,多根所述第二中间斜杆的另一端分别沿背离所述锚固段的方向朝上倾斜布置,多根所述第二中间斜杆的另一端分别与所述覆盖段连接。

进一步的,两段所述锚固段与两段所述延伸段之间分别连接有多根呈倾斜布置的上斜杆;多根所述上斜杆的一端分别与两段所述锚固段上的所述上部锚索连接,多根所述上斜杆的另一端分别沿所述内延段的方向朝上倾斜布置,多根所述上斜杆的另一端分别与两段所述延伸段上的所述顶部锚杆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中间斜杆与所述第二中间斜杆分别抵接多个所述支护桩,所述第一中间斜杆和所述第二中间斜杆与所述支护桩的抵接处分别设有两个将所述支护桩与所述第一中间斜杆或所述第二中间斜杆固定的固定件;两个所述固定件呈一上一下布置,两个所述固定件的一端分别与所述支护桩的两侧边连接,两个所述固定件的另一端分别沿相对方向延伸至所述第一中间斜杆或所述第二中间斜杆。

进一步的,两段所述内延段的端部朝上向后弯曲,形成弯折部;所述弯折部的端部向后延伸至所述非穿越区的支护桩,并与所述非穿越区的支护桩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上部腰梁、所述搭接腰梁以及所述下部腰梁的两个端部分别延伸至所述支护桩排外,且所述上部腰梁、所述搭接腰梁以及所述下部腰梁的两个端部分别连接有外部锚索,多个所述外部锚索的一端嵌入土层内部,多个所述外部锚索的另一端分别与所述上部腰梁、所述搭接腰梁以及所述下部腰梁的端部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错位搭接的锚索支护结构,包括基坑;在基坑的侧壁上形成有非穿越区,在非穿越区不可以打锚索,在非穿越区以外的区域可以打锚索,在基坑的侧壁上设有支护桩排,支护桩排上的支护桩呈纵向间隔布置,便于后续打锚索,并且将整个基坑侧壁覆盖,将非穿越区以及非穿越区以外的区域固定成一个整体,将整个基坑侧壁进行一个初步的整体固定。

随后,在整个支护桩排的下部连接下部腰梁,并通过下部锚索将下部腰梁与基坑固定,使基坑的下部分在横向方向上固定;搭接腰梁由非穿越区之外的区域延伸至非穿越区,在横向方向上,将非穿越区之外的区域与非穿越区连成一体;中间腰梁刚好位于非穿越区的正下方,便于后续对非穿越区的进一步固定,并且延伸至非穿越区的两侧,将非穿越区下部稳固;支护桩、搭接腰梁、中间腰梁以及下部腰梁连成一体,分别在横向方向以及纵向方向上将基坑侧壁整体固定,使非穿越区在不能打锚索的情况下也能被支护,即保证了工程质量,也不会增加过多的工作量。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错位搭接的锚索支护结构的平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实现进行详细的描述。

本实施例的附图中相同或相似的标号对应相同或相似的部件;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若有术语“上”、“下”、“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语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的具体含义。

参照图1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较佳实施例。

错位搭接的锚索支护结构,包括基坑;在基坑的侧壁10中具有不可打锚索的非穿越区12;随后,在基坑的侧壁10内设置多根支护桩,将多根支护桩呈纵向间隔布置,使其形成支护桩排11,在纵向方向上,将整个基坑侧壁10连成一体。

支护桩排11上连接有下部腰梁20以及中间腰梁30,下部腰梁20连接在支护桩排11的下部,与各个支护桩连接,并通过下部锚索21与基坑侧壁10连接;中间腰梁30布置在下部腰梁20的上方,且位于非穿越区12的正下方;中间腰梁30与多个支护桩连接,并通过中间锚索33与基坑侧壁10连接;中间腰梁30的两侧横向延伸至非穿越区12的外侧,形成外延段31,外延段31与处于非穿越区12外的支护桩连接;非穿越区12的两侧外分别设置有搭接腰梁40,搭接腰梁40与处于非穿越区12外的支护桩连接,搭接腰梁40延伸至非穿越区12,形成内延段42,内延段42与处于非穿越区12中的支护桩连接,搭接腰梁40具有位于非穿越区12外侧的锚固段41,在锚固段41上锚固有上部腰梁50;搭接腰梁40、中间腰梁30以及下部腰梁20与支护桩排11连接形成一体,将整个基坑侧壁10固定。

上述提供的错位搭接的锚索支护结构,包括基坑;在基坑的侧壁10上形成有非穿越区12,在非穿越区12不可以打锚索,在非穿越区12以外的区域可以打锚索,在基坑的侧壁10上设有支护桩排11,支护桩排11上的支护桩呈纵向间隔布置,便于后续打锚索,并且将整个基坑侧壁10覆盖,将非穿越区12以及非穿越区12以外的区域固定成一个整体,将整个基坑侧壁10进行一个初步的整体固定。

随后,在整个支护桩排11的下部连接下部腰梁20,并通过下部锚索21将下部腰梁20与基坑固定,使基坑的下部分在横向方向上固定;搭接腰梁40由非穿越区12之外的区域延伸至非穿越区12,在横向方向上,将非穿越区12之外的区域与非穿越区12连成一体;中间腰梁30刚好位于非穿越区12的正下方,便于后续对非穿越区12的进一步固定,并且延伸至非穿越区12的两侧,将非穿越区12下部稳固;支护桩、搭接腰梁40、中间腰梁30以及下部腰梁20连成一体,分别在横向方向以及纵向方向上将基坑侧壁10整体固定,使非穿越区12在不能打锚索的情况下也能被支护,即保证了工程质量,也不会增加过多的工作量。

在无非穿越区12的基坑,下部腰梁20以及中间腰梁30都呈间隔横向布置,但是当基坑设置的中间腰梁30处具有非穿越区12时,就将中间腰梁30下移至非穿越区12下方,并在非穿越区12两侧边各搭接一根搭接腰梁40,并将搭接腰梁40延伸至非穿越区12,以达到对非穿越区12的固定,只对设计方案进行了小幅改变,并能保证工程质量。

下部腰梁20与中间腰梁30之间连接有下斜杆60,下斜杆60的一端与下部锚索21连接,另一端与中间锚索33连接,将下部腰梁20与中间腰梁30之间的位置固定,使两者相互固定。

在本实施例中设有两根下斜杆60,而且两根下斜杆60与中间腰梁30以及下部腰梁20之间呈下大上小的梯形状布置,使下部腰梁20、中间腰梁30以及下斜杆60之间相互支撑、相互固定;也可以设置成上大下小的梯形状,也能使下部腰梁20、中间腰梁30以及下斜杆60之间相互支撑、相互固定。

在外延段31与锚固段41之间连接有多根中部斜杆61,中部斜杆61一端与锚固段41上的上部锚索44连接,另一端与外延段31上的中间锚索33连接,使搭接腰梁40的锚固段41与中间腰梁30的外延段31固定。

在本实施例中,两段锚固段41上分别连接的中部斜杆61是沿内延段42的方向朝下倾斜布置,刚好与下斜杆60相互配合,使下斜杆60与中部斜杆61在不同的位置、不同的方向上起到支撑、固定的作用。

两段外延段31之间形成中间段32,中间段32刚好位于非穿越区12的正下方,并在横向方向上,覆盖至整个非穿越区12的两侧,将非穿越区12的下方固定,中间段32与两段内延段42之间分别连接有多根呈倾斜布置的第一中间斜杆63,刚好将中间段32与内延段42连接,使第一中间斜杆63由内延段42斜跨至非穿越区12下方,两个第一中间斜杆63将非穿越区12的两侧边固定。

在本实施例中,第一中间斜杆63是朝着背离锚固段41的方向朝下倾斜布置,一端与内延段42连接,另一端与分别与中间段32上的中间锚索33连接,第一中间斜杆63斜跨的非穿越区12越广,固定非穿越区12的面积就越大,而第一中间斜杆63的长度与倾斜角度都根据非穿越区12的大小而设定,以使第一中间斜杆63起到更大的固定作用。

在搭接腰梁40上方设有上部腰梁50,上部腰梁50横跨整个非穿越区12的上部,将非穿越区12的上部固定,上部腰梁50覆盖非穿越区12的部位,形成覆盖段51;上部腰梁50的两侧分别沿背离非穿越区12的方向延伸布置,形成延伸段52,便于整个上部腰梁50的固定,并且可以通过非穿越区12外的区域与上部腰梁50的固定,将上部腰梁50与非穿越区12加固。

延伸段52通过顶部锚索53与基坑侧壁10固定,顶部锚索53的一端嵌入在两个相邻的支护桩之间的土层中,另一端与延伸段52连接,同时下部腰梁20与下部锚索21、中间腰梁30与中间锚索33以及锚固段41与上部锚索44之间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连接:锚索的一端嵌入两个相邻支护桩之间的土层中,另一端与各自相对应的腰梁连接。

两段内延段42分别与覆盖段51连接有多根第二中间斜杆64,第二中间斜杆64也呈倾斜布置,由内延段42连接至覆盖段51,将非穿越区12的上方固定;且第二中间斜杆64是朝背离锚固段41的方向朝上倾斜布置,增大了第二中间斜杆64与非穿越区12的固定范围。

两段锚固段41分别与两段延伸段52连接有多根上斜杆62;本实施例中上斜杆62分别分布在非穿越区12的两侧,且多根上斜杆62分别沿内延段42的方向朝上倾斜布置,将上部腰梁50的延伸部与搭接腰梁40的锚固段41固定;上斜杆62的一端与锚固段41的上部锚索44连接,另一端与顶部锚索53连接,倾斜布置的上斜杆62增大了与支护桩的抵面,增大了固定面积。

第一中间斜杆63与第二中间斜杆64分别抵接多个支护桩,第一中间斜杆63和第二中间斜杆64与支护桩的抵接处分别设有两个将支护桩与第一中间斜杆63或第二中间斜杆64固定的固定件65;由于第一中间斜杆63和第二中间斜杆64呈倾斜布置,而支护桩呈纵向布置,所以第一中间斜杆63和第二中间斜杆64与支护桩呈交叉状,两个固定件65刚好固定在两者交叉处,一左一右,一上一下,两个固定件65的一端分别与支护桩的两侧边连接,另一端分别沿相对方向延伸至第一中间斜杆63或第二中间斜杆64,将第一中间斜杆63与或第二中间斜杆64与支护桩卡在两个固定件65之间,使斜杆更加稳固。

在本实施例中只在第一中间斜杆63与第二中间斜杆64上固定有固定件65,而在其他下斜杆60、中部斜杆61以及上斜杆62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装固定件65,具体可根据实际要求而定。

搭接腰梁40上的内延段42的端部朝上向后弯曲,形成弯折部43;弯折部43增大了内延段42与支护桩的接触面积,增大了对非穿越区12的支护面积;而弯折部43的端部向后延伸至非穿越区12的支护桩,并与非穿越区12的支护桩连接,将弯折部43与支护桩固定。

上部腰梁50、搭接腰梁40以及下部腰梁20的两端分别延伸至支护桩排11外,而后通过外部锚索将上部腰梁50、搭接腰梁40以及下部腰梁20的两个端部固定在基坑的侧壁10上,将整个支护桩排11固定在内,使整个支护形成一个固定的整体。

上部腰梁50的覆盖段51朝下延伸形成覆盖面54,增大了对非穿越区12的固定面积,增加了固定强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