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排水沟,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体,所述主体具有槽形结构且由第一端至第二端延伸,所述主体包括第一侧壁、第二侧壁以及位于所述第一侧壁和所述第二侧壁之间的底壁,所述第一侧壁和第二侧壁相对布置且分别与所述底壁连接并共同限定排水通道、与所述排水通道连通的开口;
引导体,位于所述排水通道内连接于所述第一侧壁和/或第二侧壁,所述引导体由所述主体的第一端延伸至第二端;
覆盖体,可拆卸地结合于所述主体并封闭所述开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沟,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体遍及所述排水沟的全长区域。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排水沟,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体的数量为一个,所述引导体连接于所述第一侧壁并向所述第二侧壁延伸;
或者,所述引导体的数量为一个,所述引导体连接于所述第二侧壁,且向所述第一侧壁延伸;
或者,所述引导体的数量为两个,全部的所述引导体分别连接于所述第一侧壁、所述第二侧壁且相对延伸。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排水沟,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体水平布置的或者竖直布置的或相对于所述底壁是倾斜布置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沟,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体为一个且连接于所述第一侧壁,所述引导体与所述第一侧壁形成第一夹角,所述引导体能够调整使所述第一夹角在0度至180度之间改变;
或者,所述引导体为一个且连接于所述第二侧壁,所述引导体与所述第二侧壁形成第二夹角,所述引导体能够调整使所述第二夹角在0度至180度之间改变;
或者,所述引导体为两个且分别连接于所述第一侧壁、所述第二侧壁,所述引导体与所述第一侧壁形成第三夹角、与所述第二侧壁形成第四夹角,两个所述引导体能相互独立地调整使所述第三夹角、所述第四夹角独立地在0度至180度之间改变。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5所述的排水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沟包括预埋件,所述引导体通过所述预埋件与所述主体连接;
可选地,所述引导体与所述预埋件可拆卸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排水沟,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体包括底板、导板和防脱板,所述导板的相对的两个壁侧边缘分别与所述底板、所述防脱板连接构成凹槽。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排水沟,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和所述防脱板纵向布置,所述导板横向布置。
9.根据权利要求1或7或8所述的排水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沟包括格栅,所述格栅位于所述排水通道内,所述排水通道具有在竖直方向布置的第一空间和第二空间,所述第一空间邻近所述覆盖体,所述第二空间远离所述覆盖体。
10.一种道路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路面、如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排水沟;
所述路面包括依次叠层布置的面层、基层、垫层,且所述垫层结合于路基表面,所述路面从所述面层至所述垫层贯穿设置有检查井,所述检查井覆盖有嵌入至所述面层的盖体;
所述排水沟通过所述检查井而嵌入至路基,且所述排水沟的底壁位于路基之下预设深度,所述排水沟的开口位于所述面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