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预应力锚索回收的端头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454886发布日期:2020-12-29 09:58阅读:12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预应力锚索回收的端头组件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用于预应力锚索回收的端头组件。



背景技术:

可回收预应力锚索由于具有可节约支护成本、不会形成地下垃圾及不会长期占用额外地下空间等优点,已在城市建设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然而,可回收预应力锚索也有如下的缺点:1、大部分可回收预应力锚索回收率不高,未被回收的锚索仍会侵占地下空间,形成地下垃圾;2、大部分可回收预应力锚索回收施工作业流程繁杂,施工效率较为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可回收预应力锚索回收率不高以及回收施工作业流程繁杂的问题,提供一种用于预应力锚索回收的端头组件。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用于预应力锚索回收的端头组件,包括钢绞线和端头部,所述钢绞线伸入所述端头部内,所述钢绞线沿环向设有定位凸起,所述端头部沿环向设有至少两个阻挡部,所述阻挡部用于阻挡所述定位凸起,所述阻挡部之间形成的通道的直径小于所述钢绞线和所述定位凸起的厚度之和。

所述钢绞线设置在端头部的一个空心区域内,未设置阻挡部的空心区域的内径大于或等于所述钢绞线和所述定位凸起的厚度之和,从而设有定位凸起的所述钢绞线能伸入、伸出所述端头部。

在预应力锚索的受力阶段,阻挡部可以阻挡定位凸起,进而实现钢绞线的限位,使得钢绞线处于能承载的状态。而当进入预应力锚索回收阶段时,通过旋转钢绞线,使得定位凸起和阻挡部相互错开,阻挡部不再阻挡定位凸起,不再起到限位作用,从而可直接拉出钢绞线,实现预应力锚索的快速回收。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定位凸起和阻挡部,可以实现预应力锚索的快速回收,提高预应力锚索的回收率,且结构简单,回收作业流程简单。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端头部沿环向还设有限位通道,所述定位凸起安装在所述限位通道内,所述限位通道沿环向设有至少两个限位槽以及连通所述限位槽的连接槽,所述限位槽与所述定位凸起相适配,所述限位槽和所述定位凸起之间形成卯榫结构。所述连接槽的尺寸大于所述定位凸起的尺寸,从而所述定位凸起能顺利通过所述连接槽。

通过设置限位槽,在限位槽和定位凸起之间形成卯榫结构,可以在预应力锚索受力阶段加强对钢绞线的限位作用,防止锚索承载力丧失的情况出现。而回收锚索时,只需推压钢绞线,使得定位凸起和限位槽错开,然后再旋转钢绞线,使得定位凸起和阻挡部相互错开,即可直接拉出钢绞线。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钢绞线沿环向设有至少两个渐变夹片,所述端头部内设有渐变通道,所述渐变通道沿环向设有第一通道段和第二通道段。所述第一通道段沿所述钢绞线的拉出方向直径逐渐减小,所述第一通道段的最小直径小于所述钢绞线和所述渐变夹片的最大厚度之和,从而可以在预应力锚索受力阶段实现力的传递,将钢绞线承受的荷载传递给端头部,进而传递给地层,实现端头组件的承载功能。所述第二通道段沿所述钢绞线的拉出方向直径保持不变,且所述第二通道段的直径大于所述钢绞线和所述渐变夹片的最大厚度之和,从而在预应力锚索回收阶段,通过所述第二通道段,将钢绞线拉出。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端头部内还设有规则通道,所述规则通道位于所述阻挡部和所述渐变通道之间,且所述规则通道与所述渐变通道相连通,所述规则通道的直径大于所述渐变通道的最大直径。通过设置规则通道,便于推压钢绞线和旋转钢绞线,进而实现钢绞线的快速回收。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定位凸起和所述渐变夹片均与所述钢绞线焊接连接,保证足够的连接强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定位凸起和所述渐变夹片的纵向中心线重合,便于旋转钢绞线,将定位凸起和阻挡部错开,将渐变夹片和第一通道段错开,回收操作更加便捷。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定位凸起的厚度小于所述渐变夹片的最大厚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定位凸起和所述渐变夹片的数量均为两个,且沿着所述钢绞线的环向均布。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限位通道内设有弹性件。可以有效防止在非回收阶段,钢绞线上的定位凸起滑出限位槽或阻挡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方案,所述弹性件为弹簧,所述弹簧的一端与所述端头部相连接,另一端与所述钢绞线相抵接。

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通过设置定位凸起和阻挡部,可以实现预应力锚索的快速回收,提高预应力锚索的回收率,且结构简单,回收作业流程简单。

(2)通过在钢绞线和端头部之间设置弹性连接,可以有效防止在非回收阶段,钢绞线滑出所述端头部。

(3)通过设置限位槽,在限位槽和定位凸起之间形成卯榫结构,可以在预应力锚索受力阶段加强对钢绞线的限位作用,防止锚索承载力丧失的情况出现。

(4)通过设置渐变夹片,可以在预应力锚索受力阶段实现力的传递,将钢绞线承受的荷载传递给端头部,进而传递给地层,实现端头组件的承载功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预应力锚索回收的端头组件在受力阶段的结构纵剖示意图。

图2是图1的a-a剖视图。

图3是图1的b-b剖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用于预应力锚索回收的端头组件在回收阶段的结构纵剖示意图。

图5是图4的c-c剖视图。

图6是图4的d-d剖视图。

图标:1-钢绞线,2-钢绞线保护套,3-承载体,4-渐变通道,41-第一通道段,42-第二通道段,5-渐变夹片,6-规则通道,7-阻挡部,8-定位凸起,9-限位通道,91-限位槽,92-连接槽,10-弹簧,11-限位杆,12-限位挡板,13-注浆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详细的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实施例1

如图1-图3所示,一种用于预应力锚索回收的端头组件,包括钢绞线1和端头部,所述钢绞线1伸入所述端头部内。钢绞线1设置在端头部的一个空心区域内,该空心区域的部分位置设有阻挡部7,而未设置阻挡部7的空心区域的内径大于或等于所述钢绞线1和定位凸起8的厚度之和,从而设有定位凸起8的所述钢绞线1能伸入、伸出所述端头部。

所述端头部沿环向设有限位通道9,所述限位通道9内安装有弹簧10,所述弹簧10的一端与所述端头部相抵接或相连接,另一端与所述钢绞线1相抵接。而所述钢绞线1沿环向设有两个定位凸起8,所述定位凸起8位于所述限位通道9内。相应的,所述限位通道9沿环向设有两个限位槽91以及连通两个所述限位槽91的连接槽92,所述限位槽91与所述定位凸起8的尺寸相匹配,在锚索受力阶段所述限位槽91和所述定位凸起8之间形成卯榫结构,所述连接槽92的尺寸大于定位凸起8的尺寸,即在锚索回收阶段所述定位凸起8能够顺利通过所述连接槽92。同时,在所述限位通道9的端部沿环向设有两个阻挡部7,所述阻挡部7之间形成的通道的直径小于所述钢绞线1和两个所述定位凸起8的厚度之和,从而在锚索受力阶段所述阻挡部7能够阻挡所述定位凸起8。而在锚索回收阶段,通过旋转钢绞线1,使得定位凸起8和阻挡部7相互错开后,钢绞线1和定位凸起8的厚度之和小于限位通道9的直径,从而能够从限位通道9中拉出。

进一步的,所述端头部内还设有规则通道6和渐变通道4,所述规则通道6和所述渐变通道4相互连通,所述钢绞线1沿环向设有两个渐变夹片5,所述渐变夹片5的直径沿着轴向逐渐减小,具体的,所述渐变夹片5沿所述钢绞线1的拉出方向直径逐渐减小。

所述渐变通道4沿环向设有四个弧段,包括两个第一通道段41和两个第二通道段42,所述第一通道段41沿轴向直径逐渐减小,具体的,所述第一通道段41沿所述钢绞线1的拉出方向直径逐渐减小,所述第一通道段41的最小直径小于所述钢绞线1和所述渐变夹片5的最大厚度之和,所述第二通道段42沿轴向直径保持不变,具体的,所述第二通道段42沿所述钢绞线1的拉出方向直径保持不变,且所述第二通道段42的直径大于所述钢绞线1和所述渐变夹片5的最大厚度之和。

所述规则通道6位于所述阻挡部7和所述渐变通道4之间,所述规则通道6的直径大于所述渐变通道4的最大直径。

所述定位凸起8和所述渐变夹片5的纵向中心线重合,所述定位凸起8的厚度小于所述渐变夹片5的最大厚度,所述定位凸起8和所述渐变夹片5均与所述钢绞线1焊接连接,且沿着所述钢绞线1的环向均布。

所述端头部的一端可以设置承载体3,所述承载体3和钢绞线保护套2相连接,所述承载体3主要起着将预应力锚索中的拉力转换成压力传递给承载体3外围水泥浆体、周围地层的作用。可以在所述端头组件的另一端设有限位杆11,在所述限位杆11的端部设有限位挡板12,并设置注浆管13。

如图1-图3所示,在预应力锚索受力阶段,所述限位槽91和所述定位凸起8形成卯榫结构,限制所述钢绞线1的轴向和周向位置,同时阻挡部7也进一步限制了所述定位凸起8的轴向位移,即限制了所述钢绞线1的轴向位置,使得所述钢绞线1能卡死在所述端头部,起到承载功能。同时,所述渐变夹片5和所述第一通道段41紧密贴合,从而能将钢绞线1承受的荷载传递给端头部,进而传递给地层,实现力的传递。

如图4-图6所示,在预应力锚索回收阶段,首先向内推压弹簧10,使得所述定位凸起8从所述限位槽91中滑出,再旋转所述钢绞线1,使得定位凸起8和阻挡部7相互错开,所述定位凸起8进入连接槽92,所述渐变夹片5和所述第一通道段41相互错开,所述渐变夹片5进入第二通道段42,从而可直接拉出钢绞线1,实现预应力锚索的快速回收。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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