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钢索塔的翻身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4848344发布日期:2018-07-03 19:14阅读:210来源:国知局
一种钢索塔的翻身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桥梁建设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钢索塔的翻身方法。



背景技术:

港珠澳大桥江海直达船航道桥为中央平行单索面三塔钢箱梁斜拉桥,索塔为“海豚”形钢索塔。受现场吊装工况环境制约,需进行180°翻身,变为副塔在下主塔在上进行运输及吊装。

钢索塔重达2560t,外形尺寸达19m×20m×105m,包括主塔、副塔和装饰块。采用常规的翻身方法,会导致钢索塔重心位置变化较大,在翻身过程中可能出现超载情况,对施工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提供一种钢索塔的翻身方法,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采用常规的翻身方法对钢索塔进行翻身,会导致钢索塔重心位置变化较大,在翻身过程中可能出现超载情况,对施工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的技术问题。

本申请提供一种钢索塔的翻身方法,所述翻身方法包括:

将所述钢索塔的塔首固定于矩形框架内,所述矩形框架包括顺次连接的第一侧面、第二侧面和第三侧面;

在第一L型吊架的第一吊臂上固定第二垫梁,第二吊臂上固定第四垫梁,所述第一吊臂与所述第二吊臂垂直,所述第二吊臂处于水平位置;

在第二L型吊架的第三吊臂上固定第一垫梁,第四吊臂上固定第三垫梁,所述第三吊臂与所述第四吊臂垂直,所述第四吊臂处于水平位置;

将所述矩形框架承载于所述第四垫梁上,所述矩形框架的第一侧面与所述第四垫梁接触,所述矩形框架的第二侧面与所述第二垫梁接触;将所述钢索塔的塔尾的第四侧面承载于所述第二L型吊架的第三垫梁上,且塔尾上与所述第四侧面相邻的第五侧面与所述第一垫梁接触,其中,所述第一L型吊架和所述第二L型吊架分别对称地设置于所述钢索塔的重心的相对两侧,所述第一吊臂与所述第二吊臂端部连线的中点和所述第三吊臂与所述第四吊臂端部连线的中点的连线穿过所述钢索塔的重心;

将所述第一L型吊架绕所述第一吊臂和所述第二吊臂的连接处,所述第二L型吊架绕所述第三吊臂和所述第四吊臂的连接处转动90度,使得所述矩形框架承载于所述第二垫梁上,塔尾承载于所述第一垫梁上;

将所述第一L型吊架、所述第二L型吊架、所述第一垫梁、所述第二垫梁、所述第三垫梁和所述第四垫梁移出;

将所述第一L型吊架的第二吊臂调整到水平位置,并在所述第一吊臂上固定第五垫梁;将所述第二L型吊架的第四吊臂调整到水平位置,在所述第二L型吊架的第三吊臂上固定第六垫梁,第四吊臂上固定第七垫梁。

将所述矩形框架的第二侧面承载于第一L型吊架的第五垫梁上,第三侧面与所述第一L型吊架的第一吊臂接触;将所述塔尾的第五侧面承载于所述第二L型吊架的第七垫梁上,且所述塔尾的第六侧面与所述第六垫梁接触,所述第四侧面、第五侧面、第六侧面顺次相连,所述第一L型吊架和所述第二L型吊架分别对称地设置于所述钢索塔的重心的相对两侧,所述第一吊臂与所述第二吊臂端部连线的中点和所述第三吊臂与所述第四吊臂端部连线的中点的连线穿过所述钢索塔的重心。

所述第一L型吊架绕第一吊臂和第二吊臂的连接处,所述第二L型吊架绕第三吊臂和第四吊臂的连接处继续转动90度,使得所述塔首承载于所述第一吊臂上,所述塔尾承载于第六垫梁上,完成所述钢索塔的翻转。

优选地,所述第一吊臂的长度与第二吊臂的长度相等,所述第三吊臂的长度与第四吊臂的长度相等。

优选地,所述第二垫梁、所述第四垫梁、所述第一垫梁、所述第三垫梁、所述第五垫梁、所述第六垫梁和所述第七垫梁分别通过10.9级的螺栓固定于所述第一吊臂、所述第二吊臂、所述第三吊臂、所述第四吊臂、所述第一吊臂、所述第三吊臂、所述第四吊臂上。

优选地,所述第二垫梁和所述第一吊臂之间、所述第四垫梁和所述第二吊臂之间、所述第一垫梁与所述第三吊臂之间、所述第三垫梁与所述第四吊臂之间均设置有橡胶垫。

本申请有益效果如下:

通过将所述第一L型吊架和所述第二L型吊架分别对称地设置于所述钢索塔的重心的相对两侧,通过在所述第一吊臂与所述第二吊臂上设置垫梁,使得所述第一吊臂与所述第二吊臂端部连线的中点和所述第三吊臂与所述第四吊臂端部连线的中点的连线穿过所述钢索塔的重心,保证在转动的过程中,所述钢索塔的重心高度基本保持不变,从而提高钢索塔翻转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采用常规的翻身方法对钢索塔进行翻身,会导致钢索塔重心位置变化较大,在翻身过程中可能出现超载情况,对施工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

图1A-图1C为钢索塔的塔首在0-90度的翻转过程示意图;

图2A-图3C为钢索塔的塔尾在0-90度的翻转过程示意图;

图3A-图3C为钢索塔的塔首在90-180度的翻转过程示意图;

图4A-图4C为钢索塔的塔尾在90-180度的翻转过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申请实施例通过提供一种钢索塔的翻身方法,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采用常规的翻身方法对钢索塔进行翻身,会导致钢索塔重心位置变化较大,在翻身过程中可能出现超载情况,对施工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的技术问题。

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总体思路如下:

一种钢索塔的翻身方法,所述翻身方法包括:

将所述钢索塔的塔首固定于矩形框架内;

在第一L型吊架的第一吊臂上固定第二垫梁,第二吊臂上固定第四垫梁,所述第一吊臂与所述第二吊臂垂直,所述第二吊臂处于水平位置;

在第二L型吊架的第三吊臂上固定第一垫梁,第四吊臂上固定第三垫梁,所述第三吊臂与所述第四吊臂垂直,所述第四吊臂处于水平位置;

将所述矩形框架承载于所述第四垫梁上,所述矩形框架的第一侧面与所述第四垫梁接触,所述矩形框架的第二侧面与所述第二垫梁接触;将所述钢索塔的塔尾的第四侧面承载于所述第二L型吊架的第三垫梁上,且塔尾上与所述第四侧面相邻的第五侧面与所述第一垫梁接触;

将所述第一L型吊架绕所述第一吊臂和所述第二吊臂的连接处,所述第二L型吊架绕所述第三吊臂和所述第四吊臂的连接处转动90度,使得所述矩形框架承载于所述第二垫梁上,塔尾承载于所述第一垫梁上;

将所述第一L型吊架、所述第二L型吊架、所述第一垫梁、所述第二垫梁、所述第三垫梁和所述第四垫梁移出;

将所述第一L型吊架的第二吊臂调整到水平位置,并在所述第一吊臂上固定第五垫梁;将所述第二L型吊架的第四吊臂调整到水平位置,在所述第二L型吊架的第三吊臂上固定第六垫梁,第四吊臂上固定第七垫梁。

将所述矩形框架的第二侧面承载于第一L型吊架的第五垫梁上,第三侧面与所述第一L型吊架的第一吊臂接触;将所述塔尾的第五侧面承载于所述第二L型吊架的第七垫梁上,且所述塔尾的第六侧面与所述第六垫梁接触,

所述第一L型吊架绕第一吊臂和第二吊臂的连接处,所述第二L型吊架绕第三吊臂和第四吊臂的连接处继续转动90度,使得所述塔首承载于所述第一吊臂上,所述塔尾承载于第六垫梁上,完成所述钢索塔的翻转。

通过将所述第一L型吊架和所述第二L型吊架分别对称地设置于所述钢索塔的重心的相对两侧,所述第一吊臂与所述第二吊臂端部连线的中点和所述第三吊臂与所述第四吊臂端部连线的中点的连线穿过所述钢索塔的重心,保证在转动的过程中,所述钢索塔的重心高度基本保持不变,从而提高钢索塔翻转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采用常规的翻身方法对钢索塔进行翻身,会导致钢索塔重心位置变化较大,在翻身过程中可能出现超载情况,对施工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的技术问题。

为了更好的理解上述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说明书附图以及具体的实施方式对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采用常规的翻身方法对钢索塔进行翻身,会导致钢索塔重心位置变化较大,在翻身过程中可能出现超载情况,对施工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的技术问题,本申请提供一种钢索塔的翻身方法。所述钢索塔的翻身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10,同时参阅图1A-1C将所述钢索塔30的塔首31固定于所述矩形框架40内;

步骤120,在第一L型吊架10的第一吊臂11上固定第二垫梁52,第二吊臂12上固定第四垫梁54,所述第一吊臂11与所述第二吊臂12垂直,第二吊臂12处于水平位置。优选地,所述第一吊臂11的长度与第二吊臂12的长度相等。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垫梁52、第四垫梁54、第一L型吊架10为独立的元件,通过螺栓、焊接等方式固定在一起;在其它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垫梁52、第四垫梁54、第一L型吊架10可以为一体元件上的三个部分。

如图2A-2C所示,在第二L型吊架20的第三吊臂23上固定第一垫梁51,第四吊臂24上固定第三垫梁53,所述第三吊臂23与所述第四吊臂24垂直,第四吊臂24处于水平位置。具体地,所述第二垫梁52通过高强度螺栓固定于所述第一吊臂11上,所述第四垫梁54通过高强度螺栓固定与所述第二吊臂12上,所述第一垫梁51通过高强度螺栓固定于所述第三吊臂23上,所述第三垫梁53通过高强度螺栓固定于所述第四吊臂24上。所述高强度螺栓具体为10.9级的螺栓。

优选地,所述第三吊臂23的长度与第四吊臂24的长度相等。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垫梁51、第三垫梁53、第二L型吊架20为独立的元件,通过螺栓、焊接等方式固定在一起;在其它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垫梁51、第三垫梁53、第二L型吊架20可以为一体元件上的三个部分。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垫梁52和所述第一吊臂11之间设置有橡胶垫,所述第四垫梁54和所述第二吊臂12也设置有橡胶垫,所述第一垫梁51与所述第三吊臂23之间也设置有橡胶垫,所述第三垫梁53与所述第四吊臂24之间也设置有橡胶垫。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橡胶垫的厚度大于等于10mm。通过设置所述橡胶垫,从而改善了两刚性结构之间的贴合质量,均化受力,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前述的步骤110和步骤120的顺序可以进行交换,或者同时执行。

步骤130;将所述矩形框架40承载于第一L型吊架10的第四垫梁54上,所述塔首31位于所述矩形框架40内,所述矩形框架40的第一侧面与所述第四垫梁54接触,所述矩形框架40上与所述第一侧面相邻的第二侧面与第二垫梁52接触;

将所述钢索塔30的塔尾32的第四侧面承载于所述第二L型吊架20的第三垫梁53上,且塔尾32上与第四侧面相邻的第五侧面与所述第一垫梁51接触;

所述第一L型吊架10和所述第二L型吊架20分别对称地设置于所述钢索塔30的重心的相对两侧。

所述第一吊臂11与所述第二吊臂12端部连线的中点和所述第三吊臂23与所述第四吊臂24端部连线的中点的连线穿过所述钢索塔30的重心。

在本实施方式中,第一垫梁51、第二垫梁52、第三垫梁53、第四垫梁54的厚度根据所述钢索塔30的重心位置进行设置,以保证所述第一吊臂11与所述第二吊臂12端部连线的中点和所述第三吊臂23与所述第四吊臂24端部连线的中点的连线穿过所述钢索塔30的重心。

步骤140;将所述第一L型吊架10绕第一吊臂11和第二吊臂12的连接处,所述第二L型吊架20绕第三吊臂23和第四吊臂24的连接处转动90度,使得所述钢索塔30的塔首承载于所述第二垫梁52上,塔尾承载于第一垫梁51上;

此时,第一吊臂11和所述第三吊臂23处于水平状态,所述塔首31的第二侧面和所述塔尾32的第五侧面与水平面平行;

步骤150;将所述第一L型吊架10、所述第二L型吊架20、所述第一垫梁51、所述第二垫梁52、所述第三垫梁53和所述第四垫梁54移出;

步骤160,请参阅图3A-3C,将第一L型吊架10的第二吊臂12调整到水平位置,并在第一吊臂11上固定第五垫梁55;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吊臂12未设置有垫梁垫梁,在其它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二吊臂12上也可以设置垫梁。

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五垫梁55和第一L型吊架10为独立的元件,通过螺栓、焊接等方式固定在一起;在其它实施方式中,第五垫梁55和第一L型吊架10可以为一体元件上的两个部分。

请参阅图4A-4C,将第二L型吊架20的第四吊臂24调整到水平位置,在第二L型吊架20的第三吊臂23上固定第六垫梁56,第四吊臂24上固定第七垫梁57。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第六垫梁56、第七垫梁57、第二L型吊架20为独立的元件,通过螺栓、焊接等方式固定在一起;在其它实施方式中,所述第六垫梁56、第七垫梁57、第二L型吊架20可以为一体元件上的三个部分。

进一步地,所述第五垫梁55和所述第一吊臂11之间设置有橡胶垫,所述第六垫梁56与所述第三吊臂23之间也设置有橡胶垫,所述第七垫梁57与所述第四吊臂24之间也设置有橡胶垫。在本实施方式中,所述橡胶垫的厚度大于等于10mm。通过设置所述橡胶垫,从而改善了两刚性结构之间的贴合质量,均化受力,

步骤170;将所述矩形框架40的第二侧面承载于第一L型吊架10的第五垫梁55上,第三侧面与所述第一L型吊架10的第一吊臂11接触,其中第一侧面、第二侧面和第三侧面顺次相连;

将所述钢索塔30的塔尾32的第五侧面承载于所述第二L型吊架20的第七垫梁55上,且塔尾32的第六侧面与所述第六垫梁56接触,所述第四侧面、第五侧面、第六侧面顺次相连,此时,所述第一L型吊架10和所述第二L型吊架20分别对称地设置于所述钢索塔30的重心的相对两侧,所述第一吊臂11与所述第二吊臂12端部连线的中点和所述第三吊臂23与所述第四吊臂24端部连线的中点的连线穿过所述钢索塔30的重心。

在本实施方式中,第五垫梁55、第六垫梁56、第七垫梁57的厚度根据所述钢索塔30的重心位置进行设置,以保证所述第一吊臂11与所述第二吊臂12端部连线的中点和所述第三吊臂23与所述第四吊臂24端部连线的中点的连线穿过所述钢索塔30的重心。

步骤180;所述第一L型吊架10绕第一吊臂11和第二吊臂12的连接处,所述第二L型吊架20绕第三吊臂23和第四吊臂24的连接处继续转动90度,使得所述钢索塔30的塔首承载于所述第一吊臂11上,塔尾承载于第六垫梁56上,完成所述钢索塔30的翻转。

通过采用上述方法,将所述第一L型吊架10和所述第二L型吊架20分别对称地设置于所述钢索塔30的重心的相对两侧,所述第一吊臂11与所述第二吊臂12端部连线的中点和所述第三吊臂23与所述第四吊臂24端部连线的中点的连线穿过所述钢索塔30的重心,保证在转动的过程中,所述钢索塔30的重心高度基本保持不变,从而提高钢索塔30翻转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采用常规的翻身方法对钢索塔进行翻身,会导致钢索塔重心位置变化较大,在翻身过程中可能出现超载情况,对施工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的技术问题。

尽管已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作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发明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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