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00683阅读:514来源:国知局
一种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道路建筑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



背景技术:

箱涵指的是洞身以钢筋混凝土箱形管节修建的涵洞。箱涵由一个或多个方形或矩形断面组成,一般由钢筋混凝土或圬工制成,但钢筋混凝土应用较广,当跨径小于4m时,采用箱涵,对于管涵,钢筋混凝土箱涵是一个便宜的替代品,墩台,上下板都全部一致浇筑。

目前市面上大多数的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在使用的过程中,其本身的通道和表面铺设的公路均有可能要同时通过人或车辆,这样其本身箱涵的压力就会大大增强,在长期使用的过程中,其钢筋混凝土的结构十分容易受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具备提高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抗压能力,有效的起到了延长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的使用寿命的优点,解决了同时通过人和汽车的情况下,降低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受压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包括双层涵洞洞身、双层涵洞洞身的内腔从上至下分别依次设有通道和过水涵和双层涵洞洞身顶部铺设的公路,所述通道和公路与过水涵和通道之间均安装有支撑体,所述支撑体由顶部和底部安装的减震层、减震层上安装的支撑块和支撑块之间连接的支撑柱构成。

优选的,所述通道和过水涵与公路内腔的底部均设有洞地表,所述洞地表的表面开设有泄水孔。

优选的,所述减震层与支撑块的连接处贴合有海绵滤水层。

优选的,所述通道设置于过水涵的上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对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内部的改进,采用在通道与过水涵和通道与公路之间设有的支撑体,有效的提升了其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内部两层的互相受压能力,同时采用在支撑体内部设有的减震层、支撑块和支撑柱,能够将支撑体受到的压力通过顶部的减震层传递到底部的减震层,从而使压力层层递减,进而降低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受到的压力,从而提升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的质量,达到了提高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抗压能力,有效的起到了延长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的使用寿命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正面局部透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图1的A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路面俯视示意图。

图中:1双层涵洞洞身、2通道、3支撑体、31减震层、32支撑块、33支撑柱、34海绵滤水层、4过水涵、5洞地表、51泄水孔、6公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包括双层涵洞洞身1、双层涵洞洞身1的内腔从上至下分别依次设有通道2和过水涵4和双层涵洞洞身1顶部铺设的公路6,通道2和公路6与过水涵4和通道2之间均安装有支撑体3,支撑体3由顶部和底部安装的减震层31、减震层31上安装的支撑块32和支撑块32之间连接的支撑柱33构成。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对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内部的改进,采用在通道2与过水涵4和通道2与公路6之间设有的支撑体3,有效的提升了其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内部两层的互相受压能力,同时采用在支撑体3内部设有的减震层31、支撑块32和支撑柱33,能够将支撑体3受到的压力通过顶部的减震层31传递到底部的减震层31,从而使压力层层递减,进而降低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受到的压力,从而提升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的质量,达到了提高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抗压能力,有效的起到了延长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的使用寿命的优点。

通道2设置于过水涵4的上方,便于通道2和过水涵4本身的使用。

请参阅图1和3,通道2和过水涵4与公路6内腔的底部均设有洞地表5,洞地表5的表面开设有泄水孔51,泄水孔51的设计,便于将表面公路6和通道2内的积水排入到过水涵4内,从而避免公路和通道受损,影响到公路6和通道2的正常使用,减震层31与支撑块32的连接处贴合有海绵滤水层34,海绵滤水层34配合泄水孔51的使用,能够缓解一部分过水涵4的压力,避免过水涵4内水液过大。

使用时,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双层混凝土箱涵的建立和公路6的铺设即可。

综上所述:该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通过双层涵洞洞身1、公路6、通道2、支撑体3、减震层31、支撑块32、支撑柱33和过水涵4,解决了同时通过人和汽车的情况下,降低双层钢筋混凝土箱涵受压的问题。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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