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速公路耐冲击防护护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82955阅读:606来源:国知局
一种高速公路耐冲击防护护栏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护栏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高速公路耐冲击防护护栏。



背景技术:

高速公路护栏高速路上的重要安全装置,当车辆对其碰撞时,由于护栏板的存在起着阻挡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吸收能量,并迫使车辆进入正常行驶方向,保护车辆和乘坐人员的安全。现有的护栏板,强度虽高,但硬度大、韧性差,被车辆撞击时缺乏弹性以及分散撞击力的作用,难以减轻车辆损失和人员的伤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不能减轻车辆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高速公路耐冲击防护护栏。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高速公路耐冲击防护护栏,包括立柱,立柱固定在高速公路两侧,立柱等距排列,所述立柱侧面设有凸圆台状的第一对接座,所述第一对接座上安装有长方形板状的栏板底座,所述栏板底座底面设有圆槽状的第二对接座,所述第一对接座插装在第二对接座内,所述第一对接座和第二对接座通过两个第一定位螺栓连接,所述第二对接座端面与立柱之间通过缓冲碟簧连接,所述栏板底座的上下两边分别设有两条向远离立柱方向翻折的直角折边,两对直角折边分别形成上安装口和下安装口,所述栏板底座上安装有主体为圆弧状的栏板,所述栏板的上下两边均设有与主体呈直角的翻边,上下两条所述翻边分别卡在上安装口和下安装口内,所述上安装口外部一侧设有两个第三定位螺栓,所述第三定位螺栓穿过栏板从安装口另一侧穿出。

优选的,所述立柱为中空方形钢管,所述立柱超过四分之一的部分埋在高速公路的路基内,所述立柱的顶部固定有反光条。

优选的,所述立柱上通过第二定位螺栓固定有角钢,所述下安装口的底部紧靠角钢设置。

优选的,所述栏板为合金弹簧钢板。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速公路耐冲击防护护栏,有益效果在于:设有弧形的栏板,具有一定缓冲作用,且栏板与栏板底座之间留有空隙,栏板底座与立柱之间设有碟簧,进一步的提升了护栏的缓冲效果,为驾驶员争取了宝贵的反应时间,最大可能减轻车辆损失和人员伤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速公路耐冲击防护护栏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高速公路耐冲击防护护栏的正视图。

图中:反光条1、缓冲碟簧2、立柱3、第一定位螺栓4、第一对接座5、角钢6、第二定位螺栓7、下安装口8、翻边9、第二对接座10、栏板底座11、栏板12、上安装口13、第三定位螺栓1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高速公路耐冲击防护护栏,包括立柱3,立柱3固定在高速公路两侧,立柱3等距排列,立柱3为中空方形钢管,立柱3超过四分之一的部分埋在高速公路的路基内,立柱3的顶部固定有反光条1。放光条1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立柱3侧面设有凸圆台状的第一对接座5,第一对接座5上安装有长方形板状的栏板底座11,栏板底座11底面设有圆槽状的第二对接座10,第一对接座5插装在第二对接座10内,第一对接座5和第二对接座10通过两个第一定位螺栓4连接,第二对接座10端面与立柱3之间通过缓冲碟簧2连接,栏板底座11为栏板12的安装提供载体,同时通过缓冲碟簧2为栏板12提供缓冲力。

栏板底座11的上下两边分别设有两条向远离立柱3方向翻折的直角折边,两对直角折边分别形成上安装口13和下安装口8,栏板底座11上安装有主体为圆弧状的栏板12,栏板12为合金弹簧钢板。栏板12为圆弧状具有一定形变空间,且栏板12为弹簧钢制成,韧性强,在遭到车辆轻微冲击时可以恢复原状,在遭到车辆猛烈冲击时可以为车辆提供持续的缓冲力。

栏板12的上下两边均设有与主体呈直角的翻边9,上下两条翻边9分别卡在上安装口13和下安装口8内,上安装口13外部一侧设有两个第三定位螺栓14,第三定位螺栓14穿过栏板12从安装口13另一侧穿出。栏板12通过翻边9卡在安装口内,安装方便,便于对损坏的栏板12进行替换,且翻边9为栏板12和栏板底座11之间预留了充足的缓冲空间,为驾驶员争取了宝贵的反应时间。

立柱3上通过第二定位螺栓7固定有角钢6,下安装口8的底部紧靠角钢6设置。角钢6为栏板底座11提供向上的支持力,增加护栏的整体结构强度。

工作原理:立柱3起到定位和支撑的作用,立柱3上的栏板底座11为栏板12提供了安装位置,且底部设置的缓冲碟簧2也能起到缓冲保护的作用,栏板12为圆弧状具有一定形变空间,栏板12上的翻边9为栏板12和栏板底座11之间预留了充足的缓冲空间,为驾驶员争取了宝贵的反应时间,且栏板12为弹簧钢制成,韧性强,在遭到车辆轻微冲击时可以恢复原状,在遭到车辆猛烈冲击时可以为车辆提供持续的缓冲力。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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