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防撞墩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玻璃钢电力防撞墩。
背景技术:
目前,供电用的架空线路使用的电线杆都需要用拉线进行固定,拉线一端与电线杆上端部相连接,另一端与埋在地下的拉线固定盘相连接,拉线的下端部给行人和车辆的行走造成极大的不方便,经常出现人被拦倒、拦伤或车辆将拉线撞断现象,所以人们发明了拉线警示装置和拉线保护墩,拉线警示装置是在拉线上套设涂有警示标志的防护管,拉线保护墩是在拉线与地面连接处用混凝土、砖或石头砌成方形的防护墩,这样可以有效地起到警示和保护拉线的作用,但防护墩的不足是施工周期长、施工不方便,另外,由于其刚性过大,经常造成撞坏行人和车辆的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玻璃钢电力防撞墩,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外橡胶缓冲层、玻璃钢层和内橡胶缓冲层有效外部撞击时对电杆产生损坏,通过玻璃钢倾斜架可增加防撞墩主体稳定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玻璃钢电力防撞墩,包括防撞墩主体、预埋管、卸力板、玻璃钢倾斜架,所述防撞墩主体由左墩体和右墩体构成,且防撞墩主体顶端固定有卸力板,所述左墩体和右墩体从外到内依次由外橡胶缓冲层、玻璃钢层和内橡胶缓冲层构成,且内橡胶缓冲层与电杆连接,所述左墩体和右墩体内部开设有连接孔,且左墩体和右墩体通过连接螺钉连接,所述左墩体和右墩体下端设置有预埋管,且预埋管底部固定有墩体底座,所述玻璃钢倾斜架固定于防撞墩主体外部,且玻璃钢倾斜架另一端固定有倾斜架固定座。
优选的,所述防撞墩主体外部涂有反光漆层,且防撞墩主体高度不少于1.5米。
优选的,所述预埋管分为左预埋管和右预埋管,且左预埋管与左墩体固定,右预埋管与右墩体固定。
优选的,所述倾斜架固定座与地面固定。
优选的,所述连接螺钉与螺栓配合使左墩体和右墩体连接,且连接螺钉与螺栓设置于连接孔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通过预埋管和墩体底座埋进电杆外部地表下,使防撞墩主体稳定,左墩体和右墩体通过连接螺钉连接,安装方便,通过外橡胶缓冲层、玻璃钢层和内橡胶缓冲层有效外部撞击时对电杆产生损坏,通过反光漆层有效进行提示,通过玻璃钢倾斜架可增加防撞墩主体稳定性,玻璃钢层和玻璃钢倾斜架稳定性好强度高,绝缘效果好,适合用于电杆防撞墩,且在汽车撞撞击时,通过玻璃钢倾斜架使汽车车头翘起,通过接触卸力板停止,即可保护电杆,又可将速度较快的汽车停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防撞墩主体主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玻璃钢倾斜架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防撞墩主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1-防撞墩主体;2-左墩体;3-连接孔;4-反光漆层;5- 右墩体;6-预埋管;7-墩体底座;8-卸力板;9-玻璃钢倾斜架;10- 倾斜架固定座;11-外橡胶缓冲层;12-玻璃钢层;13-内橡胶缓冲层; 14-电杆;15-连接螺钉。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新型玻璃钢电力防撞墩,包括防撞墩主体1、预埋管6、卸力板8、玻璃钢倾斜架9,防撞墩主体1由左墩体2和右墩体5构成,且防撞墩主体1顶端固定有卸力板8,左墩体2和右墩体5从外到内依次由外橡胶缓冲层11、玻璃钢层12和内橡胶缓冲层13构成,且内橡胶缓冲层13与电杆14连接,左墩体2和右墩体5内部开设有连接孔3,且左墩体2 和右墩体5通过连接螺钉15连接,左墩体2和右墩体5下端设置有预埋管6,且预埋管6底部固定有墩体底座7,玻璃钢倾斜架9固定于防撞墩主体1外部,且玻璃钢倾斜架9另一端固定有倾斜架固定座10,防撞墩主体1外部涂有反光漆层4,且防撞墩主体1高度不少于 1.5米,预埋管6分为左预埋管和右预埋管,且左预埋管与左墩体2 固定,右预埋管与右墩体5固定,倾斜架固定座10与地面固定,连接螺钉15与螺栓配合使左墩体2和右墩体5连接,且连接螺钉15与螺栓设置于连接孔3内。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预埋管6和墩体底座7埋进电杆14外部地表下,左墩体2和右墩体5通过连接螺钉15连接,安装方便,通过外橡胶缓冲层11、玻璃钢层12和内橡胶缓冲层13有效外部撞击时对电杆14产生损坏,通过反光漆层4有效进行提示,通过玻璃钢倾斜架9可增加防撞墩主体1稳定性,且在汽车撞撞击时,通过玻璃钢倾斜架9使汽车车头翘起,通过接触卸力板8停止,即可保护电杆 14,又可将速度较快的汽车停下。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