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移动的公路施工用警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421814发布日期:2019-04-17 00:11阅读:136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移动的公路施工用警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公路施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便于移动的公路施工用警示装置。



背景技术:

公路是现代术语,是可以行驶汽车的公用之路、公众的交通工具行驶之路,汽车、单车、人力车、马等众多交通工具及行人都可以走,当然不同公路限制不同。经常需要对公路进行施工维护,要使用警示装置,提醒司机减速绕行。但现有的警示装置,由于警示牌面积较大,在遇到大风的天气容易发生倾倒,使警示效果变差,导致不能引起司机的注意,从而会引发交通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便于移动的公路施工用警示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便于移动的公路施工用警示装置,包括LED显示屏,所述LED显示屏下端固定连接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上安装有蓄电池,所述蓄电池通过导线与LED显示屏连接,所述支撑杆下端通过滑动机构连接有底板,所述底板下端四周固定连接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下端设有滚轮,所述滚轮上设有固定机构,所述底板上侧两端均垂直设置有两个固定杆,两个所述固定杆之间固定连接有滑杆,所述滑杆上滑动设置有滑套,所述滑套上端铰接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另一端与支撑杆相铰接,所述滑杆上套设有第一弹簧连接,所述第一弹簧一端与滑套,所述第一弹簧另一端与固定杆连接。

优选的,所述滑动机构包括开设在底板上的滑道,所述支撑杆下端固定连接有滑块,所述滑块滑动设置在滑道内。

优选的,所述滑块两端均连接有第二弹簧,所述第二弹簧另一端与滑道内壁连接。

优选的,所述固定机构包括等距离开设在滚轮上的固定孔,所述固定孔内插接有插销,所述插销贯穿固定孔与支撑柱。

优选的,所述插销一端连接有拉环。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移动的公路施工用警示装置,有益效果在于:第一弹簧与第二弹簧对风力进行吸收,防止警示装置被吹倒,影响警示的效果,滚轮的设计,便于对装置进行移动,将装置推送到施工处进行警示,固定机构的设计,对滚轮进行固定,防止大风带动装置进行移动,影响警示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移动的公路施工用警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便于移动的公路施工用警示装置A部分的放大图;

图3为滚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LED显示屏1、蓄电池2、支撑杆3、滑杆4、滑套5、第一弹簧6、固定杆7、第二弹簧8、滑块9、滑道10、支撑柱11、滚轮12、固定孔13、插销14、拉环15、连接杆16、底板17。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便于移动的公路施工用警示装置,包括LED显示屏1,LED显示屏1下端固定连接有支撑杆3,支撑杆3上安装有蓄电池2,蓄电池2通过导线与LED显示屏1连接,支撑杆3下端通过滑动机构连接有底板17,滑动机构包括开设在底板17上的滑道10,支撑杆3下端固定连接有滑块9,滑块9滑动设置在滑道10内,滑块9两端均连接有第二弹簧8,第二弹簧8另一端与滑道10内壁连接,通过LED显示屏1上显示文字,对驾驶员进行提醒,当LED显示屏1受到风吹时,带动滑块9在滑道10内移动,第二弹簧8对风力进行吸收,防止大风将LED显示屏1吹倒,影响警示的效果。

底板17下端四周固定连接有支撑柱11,支撑柱11下端设有滚轮12,滚轮12的设计,便于装置的移动,滚轮12上设有固定机构,固定机构包括等距离开设在滚轮12上的固定孔13,固定孔13内插接有插销14,插销14贯穿固定孔13与支撑柱11,插销14一端连接有拉环15,底板17上侧两端均垂直设置有两个固定杆7,两个固定杆7之间固定连接有滑杆4,滑杆4上滑动设置有滑套5,滑套5上端铰接有连接杆16,连接杆16另一端与支撑杆3相铰接,滑杆4上套设有第一弹簧6,第一弹簧6一端与滑套5连接,第一弹簧6另一端与固定杆7连接,当受到刮风时,LED显示屏1发生移动,带动连接杆16移动,使滑套5在滑杆4上移动,第一弹簧6发生形变,对风力进行吸收,防止装置被风吹倒,影响警示效果,将插销14插在固定孔13内,对滚轮12进行固定,防止装置被风力移动,影响了警示的效果,拉环15的设计便于将插销14拔出。

在使用时,将装置推送到施工处,通过将插销14插在固定孔13内,对滚轮12进行固定,当LED显示屏1受到风吹时,带动滑块9在滑道10内移动,第二弹簧8对风力进行吸收,同时连接杆16移动,使滑套5在滑杆4上移动,第一弹簧6发生形变,对风力进行吸收,防止装置被风力刮倒,影响警示效果。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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